按照《市财政局关于公布<武汉市市级通用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试行)>(2021年版)的通知》(武财综【2021】227号)要求,遵循“先有目录、再有预算、后购买服务”原则,结合2022年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工作实际,将政府购买服务目录公告如下:
北京人大上海人大天津人大重庆人大南京人大广州人大西安人大沈阳人大杭州人大深圳人大青岛人大济南人大厦门人大哈尔滨人大宁波人大长春人大
江岸区人大江汉区人大硚口区人大武昌区人大洪山区人大汉南区人大 汉阳区人大黄陂区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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