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武汉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本级)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 武汉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本级)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表1)
二、收入决算表(表2)
三、支出决算表(表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表4)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表5)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表6)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表7)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表8)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表9)
第三部分 武汉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本级)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20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主要职能
武汉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本级)是武汉市人大常委会机关的统称,包括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9个专门委员会,武汉市人大常委会2个工作委员会、办公厅、法规工作室和研究室。
主要职能职责:
1、负责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和其他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的组织协调和服务保障工作。
2、服务常委会制定地方性法规,开展立法调研。
3、服务常委会视察、调研以及听取和审议市政府专项工作和计划、预算执行情况报告。
4、服务常委会开展国家法律、法规和地方性法规执行情况的执法检查。
5、负责议案和代表建议督办工作。
6、服务常委会依法规范做好人事任免工作。
7、服务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
8、服务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与人大代表、人大代表与人民群众的联系。
9、为人大代表履职提供各类信息资料,做好人大代表履职培训工作。
10、服务常委会开展人大理论研究和调研工作。
11、整合人大信息,为市委、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提供决策建议。
12、做好市人大代表在闭会期间开展视察活动和专题调研的相关服务工作。做好全国人大常委会或其工作机构来汉开展执法检查或者立法调研的会务、后勤服务保障等工作。
13、负责来信来访受理接待工作,加强对重点信访件的交办督办。
14、做好档案管理和机要保密工作。
15、推进人大信息化工作。
16、做好机关干部职工的教育培训工作。
17、负责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外事接待和内宾接待工作。
18、负责离退休干部的服务工作。
19、加强市人大机关自身建设。
20、加强与全国人大、省人大的联系,积极争取指导和支持。
21、开展与国(境)外城市议会间的友好往来,积极宣传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制建设成就。
22、服务常委会做好市委明确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单位构成看,武汉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本级)部门决算由纳入独立核算的单位本级决算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武汉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本级)在职实有人数134人,其中:行政134人。
离退休人员98人,其中:离休3人,退休95人。
武汉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本级)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武汉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本级) 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安排的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支总计10,028.61万元。与2019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287.47万元,增长3.0%,主要原因是增加一次性项目经费。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入合计9,585.7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585.78万元,占本年收入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支出合计9,585.9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639.06万元,占本年支出69.3%;项目支出2,946.92万元,占本年支出30.7%。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9,771.39万元。与2019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319.92万元,增长3.4%。主要原因是增加一次性项目经费。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9,585.9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9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322.68万元,增长3.5%。主要原因是增加一次性项目经费。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9,585.9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7,835.51万元,占81.7%;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45.69万元,占7.8%;卫生健康(类)支出521.62万元,占5.4%;住房保障(类)支出483.16万元,占5.1%。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0,199.73万元,支出决算为9,585.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0%。其中:基本支出6,639.06万元,项目支出2,946.92万元。项目支出主要用于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1588.75万元,主要用于市人大机关履职过程中正常事务运转的经费支出,包括专项业务费、调研、培训工作经费、常委会宣传、对外学习交流、机关自身建设等;人大会议费504.82万元,主要用于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常委会会议及主任会议等会议支出;人大立法支出24.74万元,主要反映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支出;人大监督支出42万元,主要用于市人大履行监督职能所开展的调研、执法检查、专题询问等支出;代表工作经费89.1万元,主要用于市人大代表依法履职开展的视察、调研等活动支出;其他人大事务支出680.7万元,主要用于人代会主席台搭建、办公厅安全保卫工作和公务用车购置等其他人大事务支出;纪检专项工作经费16.81万元,主要用于派驻人大机关纪检组专项工作支出。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年初预算为8,487.86万元,支出决算为7,835.5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3%,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按武汉市要求压减项目经费预算。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年初预算为750.9万元,支出决算为745.6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3%。
3.卫生健康支出(类)。年初预算为529.08万元,支出决算为521.6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6%。
4.住房保障支出(类)。年初预算为489.89万元,支出决算为483.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6%。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639.0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510.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1,128.1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武汉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本级)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预算安排“三公”经费的单位包括武汉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本级。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20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数为285.48万元,支出决算为124.9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3.8%,其中:
1.本年度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3.6%;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费79.4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8%,比年初预算增加3.64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因工作需要购置公务用车2辆。
(2)公务用车运行费42.5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7.3%,比年初预算减少47.44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因疫情原因考察视察等公务活动相对减少,维修费也有所下降。主要用于办公厅26台公务用车的运行维护,其中:燃料费17万元;维修费15.03万元;过桥过路费0.37万元;保险费9.45万元;年审及停车费0.71万元。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26辆,截止2020年12月31日,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26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9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3%,比年初预算减少51.76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因疫情原因来汉考察人员大幅下降。主要用于接待外地人大来汉考察。
2020年度武汉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本级)执行公务和开展业务活动开支公务接待费2.92万元。其中:外省市交流接待2.92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的接待工作16批次247人次(其中:陪同48人次)
2020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度增加47.4万元,增长61.1%,其中: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减少9.78万元,下降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66.57万元,增长120.1%,公务接待支出决算减少9.39万元,下降76.3%。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无因公出国境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因工作需要新增车辆2台,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因疫情原因来汉考察人员大幅下降。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武汉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本级) 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武汉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本级) 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安排的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度武汉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本级)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28.16万元,比2019年度增加152.38万元,增长15.6%。主要原因是增加防疫用品开支。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武汉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本级)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315.1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74.9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140.21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315.1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684.9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52.1%。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武汉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本级)共有车辆26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1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9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8辆、离退休干部用车3辆、其他用车4辆,其他用车主要是4台视察用车;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5台(套),无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武汉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本级)组织对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项目8个,资金2946.9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从绩效评价情况来看,我单位严格落实年初部门预算安排,明确支出方向,保证资金用途,强化项目经费管理,严格经费审核,有力保障和推动常委会及机关各项职能工作,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较好。
(二)整体支出自评结果
武汉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本级)组织对1个部门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资金9585.98万元,从绩效评价情况来看,一是从部门整体支出特点按照绩效评价方案及时修正完成绩效评价体系,使得绩效指标更贴切项目绩效目标;二是将评价结果应用于下一年部门预算参考标准,不断修正和完善部门预算。
(三)项目支出自评结果
我单位在2020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所有项目绩效自评结果,共涉及8个一级项目。
1.线上人大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调整后预算数为178.76万元,执行数为178.7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自评得分为98分。主要产出和效益是:(1)服务常委会、人大代表和办公厅机关。(2)为常委会和人大代表履职。(3)通过互联网+人大工作,加强常委会对“一府两院”工作的监督,促进我市民主法制建设与发展。(4)推动人大制度和人大工作与时俱进。发现的问题及原因:项目中支付开发升级和设备费用年初预算数为180.49万元,年终决算数为178.76万元,二者差异为1.73万元,占年初预算比重的0.96%,预算存在调整。下一步改进措施:(1)积极响应财政号召,及时完成预算目标;(2)提高对预算工作的重视程度,通过不断地学习和研究,运用科学的方法编制预算,提高预算编制的全面性、可行性、合理性和准确性;(3)加强过程管控,落细落实制度要求。硬化责任约束,不断强化责任分工。
2.会议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调整后预算数为504.82万元,执行数为504.8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自评得分为98分。主要产出和效益是:(1)做好会议保障及服务。(2)通过会议代表依法履职促进全市经济发展。(3)通过会议代表依法履职进言献策,促进全市投资环境发展。(4)通过会议人大代表依法履职,加强人大监督,促进环境进一步改善。下一步改进措施:(1)积极响应财政号召,及时完成预算目标;(2)提高对预算工作的重视程度,通过不断地学习和研究,运用科学的方法编制预算,提高预算编制的全面性、可行性、合理性和准确性;(3)绩效指标设置采用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式,主动适应新要求,从项目的重点任务入手,从提升项目产出效果与项目工作内容的匹配度出发,梳理项目具体工作任务,提炼核心绩效目标,逐个细化量化绩效指标设置,以便科学、合理地反映和考核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3.立法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调整后预算数为24.74万元,执行数为24.7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自评得分为100分。主要产出和效益是:(1)制定、修订地方性法规有较高质量。(2)按市人大常委会工作要点和年度立法计划,按时完成立法工作任务。(3)统筹运用立法工作经费,保障各项立法工作顺利开展。(4)地方立法,为我市经济健康快速发展提供法制保障。(5)地方立法,引领和推动我市全面创新改革,建设国家中心城市,复兴大武汉。(6)地方立法注重规范公共权力,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和改善民生。下一步改进措施:(1)编制有效可行的年度立法计划,积极统筹与协调,深入推进立法建设;(2)立法过程中,注重务实管用,着力于关键条款的设计,扩大社会各方的参与度,拓展调研的深度和广度;(3)注重立法创新,提升立法质量效率。
4.监督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调整后预算数为42万元,执行数为4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自评得分为100分。主要产出和效益是:(1)通过履行监督职能加大对社会热点、难点的监督工作。(2)通过有效监督提高武汉市经济建设软环境。(3)履行监督职能。下一步改进措施:进一步深化专题工作,通过专题询问等方式加强人大监督,为提升武汉社会环境和投资环境服务,促进民主建设和经济发展
5.代表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调整后预算数为89.1万元,执行数为89.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自评得分为98分。主要产出和效益是:(1)为代表履职提供保障做好服务。(2)市人大代表在闭会期间依法履职、开展活动、调研等工作经费。(3)通过代表依法履职进言献策,推进一府两院依法办事,进一步加强全市民主建设。(4)通过人大代表依法履职,加强人大监督,促进投资和生态环境进一步改善。(5)通过代表依法履职进言献策,推进一府两院依法办事,进一步加强全市民主建设。发现的问题及原因:项目经费年初预算数为200万元,年终决算数为89.1万元,二者差异为110.9万元,占年初预算比重的55.45%,预算存在较大调整。下一步改进措施:(1)积极响应财政号召,及时完成预算目标;(2)提高对预算工作的重视程度,通过不断地学习和研究,运用科学的方法编制预算,提高预算编制的全面性、可行性、合理性和准确性;(3)强化预算编制结果导向,聚焦代表工作在新时代面临的新变化、新需要、新趋势,以预算项目为载体,从运行成本、管理效率、社会效应、可持续发展能力和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方面,衡量项目核心任务实施效果,切实提升预算编制质量。
6.其他人大事务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调整后预算数为680.7万元,执行数为680.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自评得分为98分。主要产出和效益是:(1)升级预算联网监督模块、新建国有资产、五年规划和年度计划、政府投资计划三大模块。优化提升系统监督功能,建设“移动监督”平台。(2)预算联网功能优化、国有资产、五年规划和年度计划、政府投资计划联网监督功能实现,系统监督功能更加丰富,移动监督功能基本实现。(3)完成综合监督平台个模块的升级和建设。(4)扩大联网监督范围,完善联网部门数据处理,实现多层次、多角度实时监督,实现智能化分析,确保平台及数据自主、可控、安全运行,进一步提供便利。(5)供市人大代表、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市人大财经委、预算工委查询分析数据信息。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预算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提高对预算工作的重视程度,提高预算编制的全面性、科学性、合理性,参考上一年预算执行情况、有关支出绩效评价结果和本年度收支预测,按照规定程序征求各方面意见后,编制预算,建立预算执行与预算编制相结合的机制。
7.纪检工作专项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调整后预算数为16.81万元,执行数为16.8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自评得分为100分。主要产出和效益是:(1)加强党风党纪建设,充分发挥党的优良传统作风,激发党员群众干事创业积极性,促进各项工作提升。(2)加强反腐、着力消除不正之风,促进风情气洁的社会环境,提升公众及服务对象对政府的满意度。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履职能力建设和纪律作风建设,通过坚持不懈的自身政治建设、业务建设、纪律建设,发挥党的优良传统作风,推动委员会工作不断向前发展,提升公众和服务对象对政府的满意度。
8.专项业务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调整后预算数为1409.99万元,执行数为1409.9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自评得分为95分。主要产出和效益是:(1)编印《人民意志》6期,编发《长江日报》“人大连线”专版6期共8个版面,制作“人大视窗”专题节目43期(2)对机关网络中心机房进行升级改造,提升武汉人大云主机安全等级。(3)保障办公厅、法规室、研究室和各专门委员会日常运行。(4)完成了常委会组成人员履职能力的提升。发现的问题及原因:预算执行过程中存在不同部门支出之间调剂使用资金的情况,预算执行不规范。下一步改进措施:(1)加强预算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提高对预算工作的重视程度,提高预算编制的全面性、科学性、合理性。(2)编制预算时参考上一年预算执行情况、有关支出绩效评价结果和本年度收支预测,按照规定程序征求各方面意见,建立预算执行与预算编制相结合的机制。
(四)专项业务费项目自评报告。
一、自评结论
(一)自评得分
2020年度专项业务费项目自评得分为95分。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执行率情况
2020年度专项业务费年初预算数为1580.94万元,调整后预算数为1409.99万元,年终决算数为1409.99万元,预算执行率100%。
2.完成的绩效目标。
市人大常委会在市委正确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紧扣中心大局、聚焦民生关切、激发代表力量,创造性做好人大工作。常委会各部门一是编印《人民意志》6期,编发《长江日报》“人大连线”专版6期共8个版面,制作“人大视窗”专题节目43期;二是对机关网络中心机房进行升级改造,提升武汉人大云主机安全等级,委托第三方安全检查机构对机关所有连接互联网计算机及网络设备逐台进行检查,确保了市人大机关网络安全;三是保障办公厅、法规室、研究室和各专门委员会日常运行;四是完成了常委会组成人员履职能力的提升。总体来讲,通过本项目的实施,促进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及相关职能部门的工作,保障了人大工作的有序进行。
未完成的绩效目标。
2020年度该项目的绩效目标均已完成。
(三)存在的问题和原因
专项业务费项目年初预算数为1580.94万元,年终决算数为1409.99万元,二者差异为43.77万元,占年初预算比重的10.81%,预算执行过程中存在不同部门支出之间调剂使用资金的情况,预算执行不规范。
(四)下一步拟改进措施
1.加强预算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提高对预算工作的重视程度,提高预算编制的全面性、科学性、合理性。
2.编制预算时参考上一年预算执行情况、有关支出绩效评价结果和本年度收支预测,按照规定程序征求各方面意见,建立预算执行与预算编制相结合的机制。
二、佐证材料
(一)基本情况
1.简要概述项目立项目的和年度绩效目标。
本项目的立项目的是保证常委会各部门在年度内正常运转。年度绩效目标:1.保证市人大常委会各部门正常运转;2.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网络维护及办公楼维护到位;3.常委会组成人员履职能力提升;4.完成“人大视窗”工作安排;5.保障其他工作专项费用等。
2.简要概述项目资金情况。
项目经费投入:《市财政局关于批复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2020年预算的函》(武财行函[2020]58)批复了本项目资金的来源,项目批复资金1580.94万元,实际执行过程中,经调整后预算资金为1409.99万元,实际到位资金1409.99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2020年度,本项目经费投入1409.99万元,实际使用1409.99万元,预算资金使用率100%。
(二)部门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本项目部门评价具体实施过程如下
1.编制绩效评价实施方案
评价工作组在完成绩效评价框架的基础上,对绩效评价相关事项进行讨论与研究,制定绩效评价方案。绩效评价方案包括绩效评价指标框架及评分标准、评分表填表说明、基础数据统计表、面访及座谈会问题清单、绩效评价调查问卷、绩效评价资料清单、绩效评价人员安排。
2、 组织实施绩效评价
评价工作组根据制定的绩效评价工作方案具体实施绩效评价,评价工作包括收集绩效评价相关数据资料,并进行现场调研、座谈等,核实有关情况。
3、绩效评价分析
经过对收集到的资料、调查问卷统计结果进行比对和交叉验证后,确定用于继续分析和评价的证据,采用变化分析的方法,通过比较指标的实际情况与预期数据对应程度,初步确认评价结果。对初步确定的绩效评价结果进行逐级复核、汇总、分析,核查评价工作中是否存在重复和遗漏的情况。
4、撰写评价报告
评价工作组运用科学方法对评价基础资料(基础数据表、调查问卷、访谈记录等)进行分析总结,将汇总资料反映在绩效评价报告中,并向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及相关部门(单位)反馈沟通,根据反馈意见修改报告。提炼实施过程中的主要经验及存在的问题,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的建议,形成最终的绩效评价报告。
(三)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2020年度专项业务费项目年初预算数为1580.94万元,调整后预算数为1409.99万元,年终决算数为1409.99万元,预算执行率100%。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实际完成率
对照年初制定的绩效管理目标,本项目5项绩效目标任务已全部完成,完成率100%,具体如下:
①保证市人大常委会各部门正常运转
常委会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主线,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习近平谈治国理政》,开展理论中心组集中学习14次、专题讲座6次,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常委会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共向市委请示报告人大工作中的重大事项35件次,把党的领导贯穿于人大工作各方面和全过程。坚持党管干部与依法任免相统一,任免我市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38人次,顺利实现市委人事安排意图。按照市委统一部署,扎实做好疫情防控、防汛救灾、精准扶贫、专项改革等工作,不折不扣落实市委要求。
常委会突出重点、精准发力,依法行使监督权,听取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15个,督办大会议案3件,组织执法检查6次,推动市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实。
常委会注重发挥人大代表来自人民、植根人民的优势,拓展代表履职平台,提高服务保障水平,推动闭会期间各级代表履行职责、发挥作用。落实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制度,联系走访109名市人大代表,了解代表履职情况,听取代表对常委会工作的意见。
②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网络维护及办公楼维护到位
2020年度,办公厅对机关网络中心机房进行升级改造,提升武汉人大云主机安全等级,委托第三方安全检查机构对机关所有连接互联网计算机及网络设备逐台进行检查,确保了市人大机关网络安全。加强机关网络安全保密定期检查工作,接入保密检测器对机关所有计算机互联网进出和存储数据进行全天候筛查,对重点信息系统和关键设施进行网险评估,对机关微信、QQ工作群和政务APP进行了清理。办公厅对机关各办公室、机关大楼等各处进行维修养护,保障了常委会各部门的日常工作便利。
此外,办公厅加强了机关疫情防控环境整治和日常消毒工作,认真做好绿化提档升级、外露设备防护、电动车棚改造、会议室灯源更换、中央空调消杀、垃圾清运分类处理、卫生间维修改造等建设工作,进一步改善了机关办公生活环境。同时,办公厅还推进了机关多功能厅、宪法宣誓室、常委会在线监督项目的建设。
③常委会组成人员履职能力提升
常委会牢记“打铁必须自身硬”,完善工作机制,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水平,打牢履职行权基础。
加强制度建设。扎实开展“制度建设年”活动,按照“保留适用、废止无效、修订不足、补充欠缺”的思路,首次对常委会及机关123项制度进行全面清理,新建、修订41项,废止7项,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
加强能力建设。提高服务大局能力,在全市大局中谋划和推进人大工作,面对疫情防控和疫后重振的新形势,及时调整常委会工作要点和立法、监督工作计划,使人大工作与市委中心工作同频共振。提高调查研究能力,把调查研究作为做好人大工作的基本功,在执法检查、工作视察、专题调研活动中,坚持“小班子”,不搞“大呼隆”,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全面深入了解情况,发现真实问题,务求取得实效。提高改革创新能力,深化“人大工作机制创新”专项改革,圆满完成5个改革项目,形成理论成果、实践成果、制度成果,推进人大工作抓重点、破难点、出亮点。
加强作风建设。严肃会风会纪,执行《武汉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履职若干规定》,落实《关于加强市人大常委会会风建设的意见》,加强履职管理,改进会议组织方式,提高审议质量。认真贯彻市委决策部署,做好对口帮扶、联系服务企业等工作,帮助基层和企业解决实际困难。以战时作风投身疫情防控,组织118名机关党员干部下沉到16个社区,做好政策宣传、楼栋消杀、危困帮扶等工作,在大战中践行初心使命。带着对人民的深厚感情做好人大信访工作,依法受理群众来信来访2100多件次,推动解决一批涉法涉诉信访事项,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开展讲政治、讲担当、讲质效、讲规矩、讲团结“五讲”活动,建设学习型、创新型、法治型人大机关,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人大干部队伍。
④完成“人大视窗”工作安排
2020年度,办公厅与武汉广播电视台合作,共制作“人大视窗”专题节目43期,常委会组织2位律师身份的法制委员会委员在武汉电视台《人大视窗》专栏中解读民法典,回应群众关切,扩大社会影响。2020年11月24日,《法治日报》以“深化人大监督,促进公正司法——湖北武汉人大探索精准监督司法工作路径”为题,在“人大视窗”专刊头条大篇幅报道了监察和司法委员会的工作经验。
⑤保障其他工作专项费用等
在疫情防控最紧要关头,常委会连夜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作出《关于依法全力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武汉保卫战的决定》,授权市政府依法采取临时性应急管理措施,在法治轨道上推进疫情防控工作。
在疫情防控最吃劲的关键阶段,制发《关于进一步发挥全市各级人大代表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中作用的意见》,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的独特优势,汇聚同心战疫的人大力量。全市4100多名五级人大代表听党指挥、快速响应,在抗疫中当先锋、作表率。医疗卫生战线的人大代表,在危急关头舍生忘死、连续作战,以生命守护生命,成为最美“逆行者”;企业界的人大代表,踊跃捐款捐物,千方百计组织生产抗疫急需物资;建筑业、服务业中的人大代表,大力支援“两山”医院、方舱医院建设,全力保障物资供应;基层人大代表特别是广大社区(村)工作者、公安民警和环卫工人,日夜奋战在抗疫一线,全力做好社区封控、维护稳定、生活保障等工作。在这场伟大的抗疫斗争中,全市各级人大代表展现出强烈的政治担当和良好的精神风貌,涌现出一大批先进典型和可歌可泣的感人事迹,有以渐冻之躯与疫魔赛跑的“人民英雄”张定宇,有舍小家顾大家的社区书记桂小妹,有“白求恩式好医生”董骏武……,他们始终与人民群众同呼吸、共命运,用实际行动践行了“人民选我当代表、我当代表为人民”的庄严承诺!
疫后常委会全力助推疫后重振发展,着力推动党中央一揽子政策落地见效。常委会把推动落实党中央政策作为重大政治责任,组建5个调研组,围绕财税金融信贷、投资外贸等方面,深入开展调研,摸实情、找症结、寻良策,推动政策条目化、工作清单化、项目具体化,及时把政策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抓住全国、省人大会议的契机,服务在汉的全国人大代表和省人大代表开展调研,就打造综合性国家产业创新中心、建设天河机场综合交通枢纽等提出建议120多条,帮助争取国家支持。着力推动经济社会秩序全面恢复。听取审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复工复产复市工作情况的报告,支持政府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稳住经济基本盘。听取审议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依法审查批准2020年预算调整方案,推进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保障了全市重大项目的资金需求。主任会议成员带队,围绕建设“数字武汉”、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等5个课题开展调研,提出对策建议46条,为市委决策提供参考。
2)质量达标率
2020年度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保证市人大常委会各部门正常运转、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网络维护及办公楼维护到位、常委会组成人员履职能力提升、完成“人大视窗”工作安排、保障其他工作专项费用等工作均按计划完成,实现了预期目标,取得了显著的成果。
3)完成及时率
截止2020年底,本项目涉及的各项工作均按计划得到了执行。完成及时率100%。
4)预算支出控制率
本项目实际到位资金1409.99万元,实际支出资金1409.99万元,预算资金使用率100%。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可持续影响指标
2020年,市人大常委会在市委坚强领导下,坚持在继承中创新、在创新中发展,人大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形成了一批具有开创性、引领性的特色亮点工作,得到全国人大、省人大的肯定。常委会牢记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充分发挥人大的制度优势、职能优势和工作优势,在“战疫情、促发展”中体现了人大担当;常委会紧扣中心、服务大局,创新立法机制,增强监督实效,自觉当好市委决策部署的拥护者、实践者、推动者;常委会积极探索闭会期间发挥代表作用的新途径,打造代表“三进”活动品牌,让“人大代表”四个字更有分量、更具责任;常委会把制度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构建起常委会履职和机关工作的四梁八柱,提高了人大工作法治化、规范化水平。以上各项工作的顺利完成均为日后常委会的工作起到了可持续的积极影响。
2)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本项目的绩效总目标是为市人大办公厅机关运行维护提供服务保障,通过访谈统计,常委会各部门对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所提供的服务均表示满意。
(四)上年度部门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2019年专项业务费项目的预算调整率为13.67%,2020年本项目的预算调整率为10.81%,调整率有所降低,上年度项目自评结果应用情况较好。
(五)绩效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以绩效评价结果应用为导向,增强预算管理和执行水平,科学完善绩效指标,进一步加强内部绩效管理,提升以绩效管理为目标的工作落实和推进力度。建议各部门主动参与绩效目标和指标设置过程,形成各部门的绩效目标指标库,提高绩效管理工作的效率和效果。合理编制部门预算,提高预算编制的全面性、科学性、合理性,减少预决算差异。
一、重点工作事项标题
1、全力助推打赢疫情防控战争。
2、精文简会,规范制度,强化督导,提升机关运行效率和规范化水平。
3、严格履行管理服务职能,不断提升综合服务水平。
4、以“两个机关”建设为重点,提高机关自身建设能力。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三)本部门使用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到项级)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3.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人大会议(项):反映各级人大召开人民代表大会等专门会议的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人大立法(项):反映各级人大立法方面的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人大监督(项):反映各级人大开展监督工作的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代表工作(项):反映人大代表开展各类视察等方面的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其他人大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人大事务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派驻派出机构(项):反映由纪检监察部门负担的派驻各部门和单位的纪检监察人员的专项业务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1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
1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纳入财政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八)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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