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武汉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 武汉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表1)
二、收入决算表(表2)
三、支出决算表(表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表4)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表5)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表6)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表7)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表8)
第三部分 武汉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19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主要职能
武汉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是武汉市人大常委会机关的统称,包括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9个专门委员会,武汉市人大常委会2个工作委员会、办公厅、法规工作室和研究室,另有1个处级事业单位。
主要职能职责:
1、负责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和其他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的组织协调和服务保障工作。
2、服务常委会制定地方性法规,开展立法调研。
3、服务常委会视察、调研以及听取和审议市政府专项工作和计划、预算执行情况报告。
4、服务常委会开展国家法律、法规和地方性法规执行情况的执法检查。
5、负责议案和代表建议督办工作。
6、服务常委会依法规范做好人事任免工作。
7、服务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
8、服务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与人大代表、人大代表与人民群众的联系。
9、为人大代表履职提供各类信息资料,做好人大代表履职培训工作。
10、服务常委会开展人大理论研究和调研工作。
11、编辑出版《人民意志》杂志,加强与新闻媒体的协调,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我市人大工作。
12、整合人大信息,为市委、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提供决策建议。
13、做好市人大代表在闭会期间开展视察活动和专题调研的相关服务工作。做好全国人大常委会或其工作机构来汉开展执法检查或者立法调研的会务、后勤服务保障等工作。
14、负责来信来访受理接待工作,加强对重点信访件的交办督办。
15、做好档案管理和机要保密工作。
16、推进人大信息化工作。
17、做好机关干部职工的教育培训工作。
18、负责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外事接待和内宾接待工作。
19、负责离退休干部的服务工作。
20、加强市人大机关自身建设。
21、加强与全国人大、省人大的联系,积极争取指导和支持。
22、开展与国(境)外城市议会间的友好往来,积极宣传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制建设成就。
23、服务常委会做好市委明确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来看,武汉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部门决算由纳入独立核算的办公厅本级决算和1个下属单位决算组成。其中:行政单位1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1个。
纳入武汉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武汉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本级和武汉市人大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三、部门人员构成
武汉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在职实有人数164人,其中:行政138人,事业26人。
离休人员3人。








武汉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一、2019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支总计10,910.37万元。与2018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475.72万元,增长15.6%,主要原因是增加增人增资和一次性项目经费。

二、2019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本年收入合计10,099.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065.46万元,占本年收入99.7%;其他收入33.74万元,占本年收入0.3%。

三、2019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本年支出合计10,174.1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388.2万元,占本年支出72.6%;项目支出2,785.91万元,占本年支出27.4%。

四、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0,306.54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194.41万元,增长13.1%。主要原因是增加增人增资和一次性项目经费。

五、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0,118.3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5%。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084.1万元,增长12.0%。主要原因是增加增人增资和一次性项目经费。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0,118.3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152.05万元,占80.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78.97万元,占7.7%;卫生健康支出557.98万元,占5.5%;住房保障支出629.37万元,占6.2%。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1,168.4万元,支出决算为10,118.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6%。其中:基本支出7,364.9万元,项目支出2,753.47万元。项目支出主要用于:1)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1,699.48万元,主要用于市人大机关履职过程中正常事务运转的经费支出,包括专项业务费、调研、培训工作经费、常委会宣传、对外学习交流、机关自身建设等;2)机关服务支出177.24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运行维护费;3)人大会议费517.68万元,主要用于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常委会会议及主任会议等会议支出;4)人大立法支出26万元,主要反映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支出;5)人大监督支出20万元,主要用于市人大履行监督职能所开展的调研、执法检查、专题询问等支出;6)代表工作经费66.46万元,主要用于市人大代表依法履职开展的视察、调研等活动支出; 7)其他人大事务支出226.69万元,主要用于人代会主席台搭建、办公厅安全保卫工作、《人民意志》编辑工作经费和公务用车购置等其他人大事务支出。8)纪检专项工作经费19.92万元,主要用于派驻人大机关纪检组专项工作支出。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为9,156.82万元,支出决算为8,152.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0%,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执行时,按武汉市要求压减项目经费预算。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为828.97万元,支出决算为778.9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0%,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离休人员去世2人。
3.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为556.11万元,支出决算为557.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3%。
4.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为626.5万元,支出决算为629.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5%。
六、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364.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319.7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1,045.1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无形资产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武汉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预算安排“三公”经费的单位包括武汉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本级及下属1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数为196.18万元,支出决算为79.5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0.6%,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9.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4%,比年初预算减少58.22万元,主要原因是根据工作安排,2019年度只有2人出访。
2019年武汉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因公出国(境)团组2 个,2人次,实际发生支出9.78万元。其中:住宿费1.85 万元、旅费4.44万元、杂费0.5万元、伙食费0.68万元、其他2.31万元。主要用于赴俄罗斯、葡萄牙、希腊三国参加境外交流团团组1个、1人次;赴柬埔寨、老挝、马来西亚三国交流团团组1个、1人次。通过国际交流与合作学习国外先进经验,提高市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职能力。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57.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1.5%;其中:
本年度未购置公务用车,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28辆。公务用车运行费57.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1.5%,比年初预算减少36.02万元,主要原因是维修费有所减少。主要用于办公厅和市人大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共28台公务用车的运行维护,其中:燃料费21.05万元;维修费20.8万元;过桥过路费0.96万元;保险费13.24万元;年审及停车费1.43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2.3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5.5%,比年初预算减少22.37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外地人大来汉考察。减少原因是:与上年度相比,本年度接待外地人大来汉考察人次大幅减少。
2019年武汉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执行公务和开展业务活动开支公务接待费12.31万元。其中:外省市交流接待12.31万元,主要用于外地人大来汉考察学习的接待工作111批次1493人次(其中:陪同242人次)。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减少75.67万元,下降48.7%,其中: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增加2.6万元,增长36.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86.63万元,下降60.1%,公务接待支出决算增加8.36万元,增长211.7%。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度比因公出国人数增加1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购置公务用车,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原来由市委接待办接待的客人,从本年度开始由本单位负责接待,所以费用增加。
八、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武汉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市人大办公厅组织对2019年度所有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项目10个,资金2,753.47万元。组织对1个部门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资金10,174.11万元。从绩效评价情况来看,市人大办公厅严格落实年初部门预算安排,明确支出方向,保证资金用途,强化项目经费管理,严格经费审核,有力保障和推动常委会及机关各项职能工作,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较好。
(二)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今年在市级部门决算中反映所有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专项业务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调整数为1,294.92万元,执行数为1,294.9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组织人大工作履职培训班3次;二是编印《人民意志》6期,编发《长江日报》“人大连线”专版6期共12版,制作“人大视窗”专题节目52期;三是网络安全检查和演练,维护办公厅网络安全;四是保障办公厅、法规室、研究室和各专门委员会日常运行。总体来讲,通过本项目的实施,促进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及相关职能部门的工作,保障了人大工作的有序进行,充分展现了武汉人大工作的新作为以及我市民主法治建设的新成就。项目资金使用符合规定。
2.“线上人大”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调整数为178.76万元,执行数为178.7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该项目已于2018年11月验收,本年度系统硬件部分“人大综合系统”等8个模块及软件部分“人人办公”、“公文管理和事务审批”等24个模块运行维护情况良好。总体来讲,通过本项目的实施,为市人大常委会、市人大代表依法履职,提高机关工作质量和实效提供信息化支撑,发挥信息化的带动和融合作用。项目资金使用符合规定。
3.综合监督平台建设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调整数为225.8万元,执行数为225.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该项目已完成武汉市人大常委会综合监督平台建设工作,构建7个专网平台、改造13个区人大综合平台网络。总体来讲,通过本项目的实施,改造网络环境,整合审计、财源、司法监督、财经监督等平台数据,构建预警分析,实现实时查询、统计汇总监督预警等功能,使得人大综合监督工作更为便捷和有效。项目资金使用符合规定。
4.人大会议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调整数为517.68万元,执行数为517.6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2019年组织服务武汉市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8次常委会会议、14次常委会主任会议。总体来讲,通过本项目的实施,服务保障了武汉市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胜利召开,会议审议了政府工作报告、计划报告、预算报告,审查计划草案、预算草案、大会选举产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5名,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和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市人民代表大会有关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2名等工作;服务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和常委会主任会议,保障了常委会立法、监督、重大事项决定、专题询问等重点目标的推进落实。项目资金使用符合规定。
5.人大立法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调整数为26万元,执行数为2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2019年全年共制定、修订、废止地方性法规24件,立法数量多,效果好;组织进行6件地方性法规的立法前期调研。立法项目的实施,起到了很好的立法引领推动和规范保障作用,健全了“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协同、各方配合、公众参与”的“五位一体”地方立法工作体制,产生了良好的社会经济效益及可持续影响。项目资金使用符合规定。
6.监督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调整数为20万元,执行数为2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听取和审议21项专项工作报告、5项计划、预算决算和审计工作报告;二是检查法律法规实施情况;三是对“实施城市精细化管理,提升城市品质形象”开展专题询问;四是督办2件大会议案。通过本项目的实施,加大了对经济工作,发展社会事业,解决民生问题,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稳定等各方面工作的监督,有效推进了“一府两院”依法行政,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各个方面健康发展。项目资金使用符合规定。
7.人大代表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调整数为66.46万元,执行数为66.4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2019年,服务563名人大代表的履职工作;订阅《中国人大》杂志572份;完成1次人大代表履职培训工作。通过本项目的实施,使人大代表进一步加深了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理解,掌握了履行代表职务所需的基本法律知识,增强了代表意识,提高了依法履职的能力。通过搭建平台、推进代表服务平台信息化建设,使得为人大代表履职服务更加便捷、高效。项目资金使用符合规定。
8.事业单位改革及运行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调整数为182.7万元,执行数为177.24万元,完成预算的99.8%。主要产出和效果:聘请18名食堂人员,为食堂工作的正常运行以及提高人代会、常委会、各专门委员会接待餐的餐饮服务质量提供保障;维护人大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日常运转。通过本项目的实施,解决原食堂购买劳务人员工资福利等待遇问题,强化后勤服务保障工作,提高后勤服务水平,确保“三会”服务工作的有效运行,圆满完成人代会、常委会、主任会议服务保障工作。项目资金使用符合规定。
9.纪检专项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调整数为19.92万元,执行数为19.9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购置纪检相关图书270余册,添置相关办公用具等。通过项目的实施,有效地提升办公条件,保障纪检组工作。项目资金使用符合规定。
10.其他人大事务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调整数为257.96万元,执行数为226.69万元,完成预算的87.9%。主要产出和效果:保障《人民意志》编辑部运行经费,出版《人民意志》6期;保障人代会会场布置经费,完成主席台搭建。通过项目的实施,保障了《人民意志》编辑部业务经费,服务人代会会场布置工作,保障了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的胜利召开。项目资金使用符合规定。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见附件)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度武汉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75.78万元,比2018年减少162.31万元,下降14.3%。主要原因是办公费用有所减少。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武汉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43.7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3.03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910.71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941.5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9.8%,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60.1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48.8%。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武汉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共有车辆28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9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8辆、离退休干部用车3辆、其他用车7辆,其他用车主要是4台视察用车及3台事业单位业务用车;单价50 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4台(套),无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
一、重点工作事项标题
(一)坚持以良法促善治,立法工作迈出新步伐。
(二)坚持突出效果导向,监督工作取得新成效。
(三)坚持服务发展大局,重大事项决定工作实现新突破。
(四)坚持党管干部与依法任免有机统一,人事任免工作取得新进展。
(五)坚持发挥主体作用,代表工作展现新作为。
(六)坚持全面提升履职能力,自身建设呈现新风貌。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本部门使用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到项级)
1.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机关服务(项):反映为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提供后勤服务的各类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的支出。
4. 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人大会议(项):反映各级人大召开人民代表大会等专门会议的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人大立法(项):反映各级人大立法方面的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人大监督(项):反映各级人大开展监督工作的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代表工作(项):反映人大代表开展各类视察等方面的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9.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其他人大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人大事业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派驻派出机构(项):反映由纪检监察部门负担的派驻各部门和单位的纪检监察人员的专项业务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17.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8.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提租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
19.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20.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五)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未全部执行或未执行,结转到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纳入财政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九)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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