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负责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和其他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的组织协调和服务保障工作。
2.服务常委会制定地方性法规,开展立法调研。
3.服务常委会视察、调研以及听取和审议市政府专项工作和计划、预算执行情况报告。
4.服务常委会开展国家法律、法规和地方性法规执行情况的执法检查。
5.负责议案和代表建议督办工作。
6.服务常委会依法规范做好人事任免工作。
7.服务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
8.服务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与人大代表、人大代表与人民群众的联系。
9.为人大代表履职提供各类信息资料,做好人大代表履职培训工作。
10.服务常委会开展人大理论研究和调研工作。
11.编辑出版《人民意志》杂志,加强与新闻媒体的协调,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我市人大工作。
12.整合人大信息,为市委、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提供决策建议。
13.做好市人大代表在闭会期间开展视察活动和专题调研的相关服务工作。做好全国人大常委会或其工作机构来汉开展执法检查或者立法调研的会务、后勤服务保障等工作。
14.负责来信来访受理接待工作,加强对重点信访件的交办督办。
15.做好档案管理和机要保密工作。
16.推进人大信息化工作。
17.做好机关干部职工的教育培训工作。
18.负责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外事接待和内宾接待工作。
19.负责离退休干部的服务工作。
20.加强市人大机关自身建设。
21.加强与全国人大、省人大的联系,积极争取指导和支持。
22.开展与国(境)外城市议会间的友好往来,积极宣传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制建设成就。
23.服务常委会做好市委明确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武汉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由机关及下属3个二级单位组成,其中: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3个。
(三)部门人员构成
武汉市人大办公厅总编制人数189人,其中:机关行政编制139人,事业编制50人。在职实有人数160人,其中:行政143人,事业17人。
离退休人员85人,其中:离休9人,退休76人。
二、工作目标及主要任务
(一)加强代表工作,充分发挥代表作用;
(二)加强地方立法工作,提高立法质量;
(三)加强监督工作,支持“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
(四)讨论决定重大事项;
(五)做好人事任免工作,加强任后监督;
(六)做好重大课题研究工作;
(七)加强自身建设,提高人大工作水平。
三、部门收支预算安排情况
(一)2017年部门预算总收入10,295.1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020.13万元,其他收入175万元,上年结转100万元。
(二)2017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0,295.1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989.01万元,项目支出4,306.12万元。
按照支出功能分类科目,主要用于: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624.8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87.78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42.9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39.56万元。
按照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主要用于:
工资福利支出2,864.9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094.2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905.9万元;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320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110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数10,120.13万元,其中:当年预算10,020.13万元,上年结转100万元。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5,989.01万元。其中:
1.人员经费4,626.78万元,包括:
(1)工资福利支出2,720.88万元,主要是用于办公厅及所属二级单位人员工资及津贴补贴支出。
(2)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905.9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支出及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等对个人和家族补助支出。
2. 公用经费1,362.23万元,主要用于办公厅及所属单位日常工作提供保障。
(二)项目支出4,131.12万元,其中:
1.部门项目3,084.66万元。主要安排为:
(1)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2,335.76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办公厅各部门及所属二单位正常运转。
(2)人大立法支出90万元,主要用于:人大常委会立法经费保障。
(3)人大监督支出287万元,主要用于:保障依法履行监督职能。
(4)纪检专项工作经费70万元,主要用于:派驻人大机关纪检组专项工作支出。
(5)其他人大事务支出301.9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上年结转的维修费和会议中心运转。
2.公共项目1,046.46万元。主要安排为:
(1)人大会议费81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常委会会议和主任会议的召开。
(2)代表工作经费236.46万元,主要用于市人大代表闭会期间,依法履职,开展监督、调研、视察等活动。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和所属二级单位。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资金安排“三公”经费预算233.18万元,比2016年预算减少166.82万元,下降41.7%。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98万元,与2016年预算持平。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90.5万元,运行维护费比2016年预算减少160.5万元。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后,车辆大幅减少。
(三)公务接待费44.68万元,比2016年预算减少5.32万元,下降10.64%。主要原因:严格执行八项规定,按照新的接待标准安排公务接待。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市人大办公厅2017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17年部门机关运行经费1282.6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等。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按照现行政府采购管理规定,2017年部门预算中纳入政府采购预算支出合计902.9万元。包括:货物类250.9万元,服务类652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2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2辆。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7年部门项目,公共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4,131.12万元。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