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及职能
武汉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是武汉市人大常委会机关的统称,包括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8个专门委员会,武汉市人大常委会2个工作委员会、办公厅、法规工作室和研究室,另有3个处级事业单位。
主要职能职责:
1、负责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和其他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的组织协调和服务保障工作。
2、服务常委会制定地方性法规,开展立法调研。
3、服务常委会视察、调研以及听取和审议市政府专项工作和计划、预算执行情况报告。
4、服务常委会开展国家法律、法规和地方性法规执行情况的执法检查。
5、负责议案和代表建议督办工作。
6、服务常委会依法规范做好人事任免工作。
7、服务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
8、服务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与人大代表、人大代表与人民群众的联系。
9、为人大代表履职提供各类信息资料,做好人大代表履职培训工作。
10、服务常委会开展人大理论研究和调研工作。
11、编辑出版《人民意志》杂志,加强与新闻媒体的协调,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我市人大工作。
12、整合人大信息,为市委、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提供决策建议。
13、做好市人大代表在闭会期间开展视察活动和专题调研的相关服务工作。做好全国人大常委会或其工作机构来汉开展执法检查或者立法调研的会务、后勤服务保障等工作。
14、负责来信来访受理接待工作,加强对重点信访件的交办督办。
15、做好档案管理和机要保密工作。
16、推进人大信息化工作。
17、做好机关干部职工的教育培训工作。
18、负责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外事接待和内宾接待工作。
19、负责离退休干部的服务工作。
20、加强市人大机关自身建设。
21、加强与全国人大、省人大的联系,积极争取指导和支持。
22、开展与国(境)外城市议会间的友好往来,积极宣传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制建设成就。
23、服务常委会做好市委明确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武汉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由常委会机关和下属3个二级单位组成。其中,行政单位1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3个。
(三)人员构成情况
武汉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编制人数194人,其中,行政编制128人,事业编制66人。实有人数165人,其中,行政编制128人,事业编制37人。
离退休人员77人,其中:离休9人,退休68人。
二、收支情况
2015年部门预算总收入7545.8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补助)收入7515.82万元,其他收入30万元。
2015年部门预算总支出7545.82万元。
按照支出功能分类科目,主要用于: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546.8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557.56万元;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288.3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53.01万元。
按照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主要用于:
工资福利支出1248.06万元;商品服务支出4719.4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974.1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165万元;其他支出439.25万元。
三、财政拨款(补助)预算情况
2015年财政拨款(补助)预算数7515.82万元,比2014年预算增长30%,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3390.58万元,比2014年预算增长26%,主要原因是:按新《预算法》要求,为实现预决算对接,将专项物业管理费、专项公用经费和房租费由项目支出调到基本支出编制。其中:
1、工资福利支出1248.06万元,主要用于:办公厅机关和所属二级单位人员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支出。
2、商品服务支出1168.42万元,主要用于:办公厅正常运行。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974.1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经费、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和医疗保障支出。
(二)项目支出4125.24万元,比2014年预算增长33.7%,主要原因是:把原财政专项资金安排的人代会、代表履职和代表工作经费等全市性专项工作经费纳入部门预算。其中:
1、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2318.79万元,主要用于:网络维护、物业管理、办公厅运行、政府购买服务、宣传经费、办公厅、研究室、法规室和专(工)委专项业务费等支出。
2、人大会议支出682万元,主要用于:主任会议等会议支出。
3、人大立法支出165万元,主要用于:立法和法律顾问工作支出。
4、人大监督支出287.11万元,主要用于:专题询问和常委会视察等监督工作支出。
5、人大代表履职能力提升支出170万元,主要用于: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代表履职培训支出。
6、代表工作经费236.46万元,主要用于:人大代表在闭会期间开展代表视察活动、专题调研等工作经费。
7、人大信访支出10万元,主要用于:信访工作支出。
8、其他人大事务支出255.88万元,主要用于:会议中心运行维护、经济法研究会和地方人大研究会等所属二级单位和地方组织工作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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