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机关和所属二级单位;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2015年部门预算财政拨款资金安排“三公”经费预算363.83万元,比2014年预算减少1%。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68.15万元,与2014年预算持平。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56万元,比2014年预算增加0.28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256万元,比2014年预算增加0.28万元。
2、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
(三)公务接待费预算39.68万元,比2014年预算减少4.41万元,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武汉市11条禁令,严禁铺张浪费,严格控制压缩“公务接待费”的支出规模,降低公务接待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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