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1日,市十五届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召开第十七次全体会议,审议《武汉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修订草案)》《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工作情况的报告(征求意见稿)》。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徐丽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上,市委宣传部(文明办)、市司法局就修订《武汉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修订草案)》起草过程作了说明,市人社局对全市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工作情况做了简要汇报。与会委员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分别发表审议意见,提出改进建议,体现了高度的政治站位和专业素质。
会议指出,现行《武汉市文明行为条例》的修订及后续贯彻实施,是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的生动实践,必将推动我市精神文明建设更进一步迈入制度化、法治化新境界,更快实现我市生态美、环境美与文明美、生活美并重格局,锻造城市之魂、彰显文明之美。通过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工作情况的报告》,督促政府及相关部门拿出具体措施,不断扩大就业容量、改善就业质量,全力推动我市就业工作提质增效,切实筑牢民生“稳定器”。
会议强调,提升城市文明行为与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都是实实在在的民生工程,社会关注度高,彼此之间相互促进、双向赋能。高质量充分就业能够保障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和劳动者权益,从而更好激发社会文明活力;而整个城市居民的文明素养水平则对就业产生反哺效应,推动就业形态向更高质量演进,实现劳动者个人价值与社会价值统一。
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罗平主持会议,市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主任委员张卫国、副主任委员胡艺、吕友明和部分委员,市委宣传部(文明办)、市司法局、市人社局分管负责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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