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于4月22日举行。会议审议了《武汉市知识产权促进和保护条例(草案)》,听取了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关于《武汉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表决通过了《武汉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待报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后公布实施)。会议还决定了其他人事任免事项。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阮成发,副主任卢国祥、胡绪鹍、张河洁、郑永新、彭志敏、黄克强、于建海,秘书长袁堃和委员共46人出席会议。武汉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刘英姿,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王晨、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孙应征等列席会议。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