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1日,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市人大常委会法规工作室召开会议,对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关于《武汉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草案一稿)》的审议意见进行了逐条研究,并对该法规草案的相关条款作了进一步修改。会议还对今年法制委员会、法规工作室承担的常委会调研课题的调研工作进行了研究。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河洁参加会议并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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