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9、20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郑永新带领《武汉市湿地自然保护区条例》执法检查组,到江夏上涉湖、新洲涨渡湖、黄陂草湖、蔡甸沉湖、汉南武湖等地察看了湿地保护情况,听取了当地区政府贯彻落实法规情况。
《武汉市湿地自然保护区条例》自2010年3月开始实施,已有三年。此次执法检查,重点了解各湿地自然保护区贯彻实施条例的基本情况、遇到的突出问题和存在的困难,并就进一步贯彻实施条例和修改完善法规提出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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