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月28日,市人大农村委召开市政府相关部门实施《武汉市湿地自然保护区条例》自查情况汇报会。会上执法检查组成员听取了市发改委、公安局、财政局、国土资源与规划局、环保局、城建委、水务局、农业局、卫生局、林业局、旅游局11个政府部门的工作汇报。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郑永新充分肯定了市政府相关部门的前期工作,他指出市政府各相关部门要进一步领会《条例》精神实质,对现有好的做法要保持并发扬光大,要针对存在的问题加大力度积极整改,对《条例》在实施中暴露出来的问题切实提出意见和建议,积极配合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开展下一步分组检查、分析总结阶段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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