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8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胡立山主持会议。
会议表决通过了《武汉市智能网联汽车发展促进条例》,待报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后实施。据悉,制定该条例,是今年市人大常委会加强新兴领域立法的一次积极实践,对推动我市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具有重要意义。条例共七章,分别对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发展和技术创新、基础设施建设、推广应用、安全保障、服务保障等方面作出规定。
会议审议了《武汉市推进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条例(草案)》《武汉市府澴河流域保护条例(草案三审稿)》《武汉市养犬管理条例(修订草案)》。
会议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今年以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关于今年以来政府投资计划执行情况、关于今年以来全市和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关于2023年市本级决算、关于2023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等工作报告,以及关于“武汉·中国种都”建设、关于体育产业发展情况等工作报告;审议了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破产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市人民检察院关于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
会议听取了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龙良文、陈光菊、胡树华、朱库成,秘书长张海涛出席会议。
市委常委、副市长陈劲超,副市长孟晖,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刘太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彭胜坤,以及市监察委员会负责人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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