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勘察 无管理 居民自建房其实是“危房”
无勘察 无管理 居民自建房其实是“危房”
  • 发布日期:2013-01-07
    来源:武汉人大
    作者:朱 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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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6日上午,武汉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江岸团小组会议上,中信建筑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总工程师、市人大代表温四清发言称,应将居民自建房纳入武汉市一般城市建筑管理程序。

据了解,武汉市远城区居民自建楼房的情况十分普遍,且近年来,自建楼房高达六七层,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武汉市1974年以前的居民自建房中,已有70%至80%的房屋倒塌了。据统计,在地震灾害中,民房倒塌数量最多、程度最严重,房屋质量检测也多不过关。”

温代表分析,居民自建房存在如下隐患:房屋间距不能满足消防通道的要求;未进行地质勘查,易引起建筑物沉降、歪移甚至倒塌;施工安全无保障;抗震性不强等。

为解决这一问题,温代表建议,根据具体情况,逐步将居民自建房纳入一般城市建筑管理程序:若为统一建房,应按照普通建筑物的基本建设管理程序执行;零星建房,则应进行简单的补充勘查,房屋上部结构应由供专业顾问审核的图纸。

温代表认为,此举可成为全国探索民房建设管理办法的试点,大大减少民房施工质量事故,并提高民房抵御地震等自然灾害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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