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旁听、评议三类案件
人大代表旁听、评议三类案件
  • 发布日期:2012-12-17
    来源:武汉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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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中旬以来,青山区人大常委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的规定,进一步规范监督工作,转变监督方式方法,完善和规范对公检法办案质量监督,组织30名人大代表组成8个评议工作组旁听、评议法院开庭审判活动,实现了五个转变:一是转变评查案件的对象,由个案评议转变为类案评查;二是转变评议案件的数量,由大量个案评议转变为抽取三类案件进行类案评议;三是转变评议案件的主体,由代表评议转变为人大评议工作组反馈;四是转变评议案件的标准,由合法性评议转变为规范性审查;五是转变评查案件的内容,由实体性评议转变为程序性评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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