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和改进人大司法监督的思考
关于加强和改进人大司法监督的思考
  • 发布日期:2022-09-19
    来源:武汉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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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监督是人大监督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的重要职责。加强和改进人大司法监督工作,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这是新形势下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需要重视和探讨的问题。

一、人大监督司法工作的重要意义

(一)人大监督司法工作,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重要职责。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监督权是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重要职权,监督司法工作是人大监督权的应有之义,体现了人大是国家权力机关、“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宪法原则。地方组织法、监督法、监察法等法律为人大监督司法工作提供了法律依据。

(二)人大监督司法工作,是贯彻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需要。依法治国是我们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提出了“十一个坚持”的部署要求。这对人大监督司法工作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也指明了前进方向,人大及其常委会要深入贯彻落实。

(三)人大监督司法工作,是促进司法权健康良性运行的客观要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全面依法治国最广泛、最深厚的基础是人民,必须坚持为了人民、依靠人民。”人大及其常委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作为地方国家权力机关,要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坚持为人民用权、为人民履职、为人民服务,通过对司法工作的有效监督来维护司法公正,用法治保障人民权益、增进民生福祉。

二、人大监督司法工作的实践

近年来,硚口区人大常委会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积极探索、不断实践,做好人大司法监督工作。

(一)精心筛选议题,突出监督重点。我们严格依据宪法、监督法、《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对司法工作监督的决定》《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司法工作规定》等法律法规,紧贴人民群众对法治建设的呼声和期盼,紧扣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发展要求,加强对化解执行难、办案质量、公益诉讼检察等工作的监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二)强化跟踪监督,务求取得实效。把办案质量检查作为司法监督工作的有效切入点,连续三年对区公检法三机关开展办案质量检查;同时,对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行政执法机关贯彻实施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检查。坚持每年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自查情况,检查前对上一年度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督促整改到位。

(三)加强信访工作,促进普法宣传。区人大常委会始终把群众的“急难愁盼”作为第一关注,严格依据《信访工作条例》《硚口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信访工作暂行办法》,近年来接待群众来访100余人次,督促司法机关妥善办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30余件,积极引导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推动平安硚口建设。

三、加强人大监督司法工作的几点思考

司法是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为顺应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促进公正司法,针对当前人大监督司法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应加强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自觉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以更强自觉、更高标准、更实举措谋划推进人大监督司法工作。要始终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把监督司法工作融入大局,更好服务地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要进一步提高监督实效。建立健全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司法工作制度,坚持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列席人大常委会会议制度。坚持和完善法院审判员、检察院检察员的任前公示、法律知识考试等制度,改进人大代表旁听法院庭审制度。加大司法监督力度,通过开展办案质量检查、听取审议“两院”专项工作报告等方式,推动司法机关完善内部监督机制,做到既不失职,又不越权。

(三)要进一步提升履职能力。狠抓学习不放松,通过采取法律知识讲座、交流讨论、外出参观学习等形式,提高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监督司法机关工作的能力,确保自身能力过硬。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关注和了解人民群众最关注的司法问题,增强人大司法监督的针对性、有效性。要加强人大智库建设,吸纳更多具有司法工作经历、法律专业知识的人员进入人大队伍,注重借用“外脑”,促进人大司法工作监督取得新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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