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汉人大:广纳民意民智 促进良法善治
江汉人大:广纳民意民智 促进良法善治
  • 发布日期:2026-04-29
    来源:江汉区人大常委会
  • 字体:
    [ ]

江汉人大:广纳民意民智 促进良法善治副本


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新修订的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省人大常委会将修改《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以下简称“省实施办法”)列为2026年度立法调研项目。

受湖北省人大常委会、武汉市人大常委会委托,江汉区人大常委会就修改省实施办法开展立法调研。这既是省市人大对江汉区在超大城市中心城区治理实践的充分肯定,也是江汉人大充分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功能,服务省市人大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的生动实践。

为深入了解“一法一办法”实施情况,广泛听取基层意见,近日,江汉区人大常委会召开专题立法调研座谈会,听取区委组织部、区委社工部、区民政局、各街道、部分社区关于该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汇报。

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实施以来,江汉区各单位各部门聚焦精心培训、精细宣传、精准落地三个环节,扎实推进法律贯彻实施,不断夯实法治根基,提升基层治理效能。

对照上位法规定,与会单位从中心城区人口密度高、老旧小区集中、服务需求多元的区情实际,紧扣基层痛点难点,从明确党建引领、完善居民自治与民主监督机制、细化社区自治和协助事项为基层减负、健全多方协同治理体系等方面,对省实施办法修改提出意见建议60余条。

江汉区人大常委会负责人表示,将全面总结基层群众自治实践经验,系统梳理存在的问题,充分吸纳各方面意见建议,形成高质量的调研报告。下一步,将继续建强用好基层立法联系点,畅通从基层一线到立法机关的民意“直通车”,把原汁原味的“第一手资料”原原本本递上去,使立法更接地气、聚民智、察民情,助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走深走实。


0

版权所有: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WHRD.GOV.CN 2023 Copyright All Rights Reserved鄂ICP备13016931号-1鄂公网安备 42010202001682号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