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汉区人大常委会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执法检查
江汉区人大常委会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执法检查
  • 发布日期:2022-08-23
    来源:江汉区人大常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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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修订的《湖北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条例》实施一年有余,条例在江汉区实施情况如何?

今年5月起,江汉区人大常委会对条例实施情况开展检查,8月17日,区人大常委会审议了执法检查报告。

“此次执法检查,是在全省范围内率先开展的,也是区人大常委会今年监督工作的重点。”区人大常委会负责人介绍,这次执法检查有几个突出特点:一是加强学习,组织执法检查组成员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邀请市人大常委会法规工作室负责人作专题辅导,推动法规宣传普及。二是突出区“一府一委两院”的法定职责和法律义务,紧扣法规对照检查。三是在整个检查过程中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15位区人大代表全程参加,区人大常委会咨询专家应邀全程参与。

此次执法检查,重点围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建设情况、队伍建设情况、法规宣传普及情况等开展检查活动。从执法检查情况看,区“一府一委两院”主动接受人大监督,认真贯彻实施条例,基本实现了六有,即:认识有高度、工作有机构、学习有效果、推进有机制、报备有规程、推动有力度。自2021年2月条例实施以来,区“一府一委两院”认真做好条例实施前规范性文件清理和实施后报备工作,截至今年7月31日,区“一府一委两院”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4件,区人大相关专门委员会依法进行了审查。

同时,针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薄弱环节,检查组建议:一是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认真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和省、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备案审查工作的新要求,把备案审查工作放在推进法治江汉中高水平谋划和高标准推进。二是要加强备案审查工作力量配备,选配业务素质高、工作经验丰富、作风过硬的人员充实到备案审查工作机构。三是要不断完善报案工作流程,严格按照条例规定的时间、格式和程序要求报备规范性文件。四是各单位要积极争取上级支持,在报备过程中把握不准的问题及时请示汇报,不断提高规范性文件制定水平,推动备案审查工作向更高质量、更高水平迈进,确保条例在江汉全面贯彻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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