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规范 重接待 促实效
抓规范 重接待 促实效
  • 发布日期:2015-12-28
    来源:武汉人大
  • 字体:
    [ ]

江汉区人大常委会唐家墩街工作委员会

 

江汉区唐家墩街人大代表工作室成立两年多来,解决了许多群众期盼的问题,拉近了人大代表与选民群众之间的距离。

 

打基础,力求工作室建设规范化

 

2013年4月,按照江汉区人大常委会的统一安排和部署,区人大常委会唐家墩街工委在街道成立了“代表工作室”,在全街10个社区分别成立了“代表接待室”。

一是规范挂牌。在街道腾出一间办公室作为“人大代表工作室”专用,办公桌椅、电话、电脑、沙发等硬件设施一应俱全。另外,还按照区人大常委会设计的统一模板制作《人大代表工作室公告栏》上墙,公告栏上有“三亮”:亮全部25名代表姓名和照片、亮《工作职责》、亮《工作程序》。在10个社区的党员群众服务中心分别建立“人大代表接待室”,也统一制作《人大代表接待室公告栏》上墙,公告栏上有“四亮”:亮本选区(社区)人大代表姓名和照片、亮代表联系电话、亮工作职责、亮工作程序。

二是规范制度。分别制定并不断完善定期接待制度、接待登记与办理制度、接待考勤制度和信息反馈制度。对代表什么时间接待、接待时如何处理问题、不履行接待职责怎么办、接待以后解决问题的情况如何反馈给选民群众等都有明确的制度规定。对街道和社区如何协助代表履行接待职责也作出了明确的规定,最主要的是做好三个方面的工作:第一,提醒代表在规定的时间内开展接待工作,并联系好选民代表;第二,提前收集好选民代表的意见、建议,并反馈给代表作准备;第三,帮助代表向提意见、建议的选民群众反馈办理情况。

三是规范运行。首先是通过制度来规范代表履行接待职责,并规定每位代表每年接待不少于4次。其次是通过计划来规范接待工作的有序开展。年初,区人大街工委制定出全年“两室”工作计划,在社区公示栏公示,代表没有特殊情况都会在规定的时间内开展接待工作。

 

抓活动,力求接待形式多元化

 

“两室”的接待功能如何划分?成立之初,主要是街道“代表工作室”一年搞1—2次集中接待,社区“代表接待室”一年搞6次分组接待。实践中发现有人为分隔、死板不灵活、缺少互动等不足。经过不断总结、不断改进,逐步探索出“三层次一联动”的接待形式。

第一个层次是集中接待。就全街群众反映最普遍的问题、辖区需要解决的重难点问题、老百姓最关心的热点问题组织全体代表集中接待,每年接待1—2次。在每年人大会议前夕,组织全体代表与10个社区的居民代表座谈,集中收集选民意见、建议,为会议期间提议案、建议做准备。

第二个层次是分组接待。以选区为组,每个选区的代表分别回到自己的选区接待选民。2013年、2014年是要求代表至少每2个月接待一次,考虑到群众的意见建议多是涉及多个部门,存在职责交叉,办理起来时间较长,为确保办理质量,2015年改为至少每季度接待一次。每个选区的2-3名代表,可以邀约一起到选区,也可以单独一人到选区,具体的安排由代表们自己与社区(选区)负责人商定。

第三个层次是专题接待。就某件居民反映强烈的经街道、社区反复做工作而不理解的问题,或者是经街道、社区反复协调而不能解决的关系居民切身利益的问题,组织与此类问题有专业知识和专业联系的代表接待。比如,香江新村小区虽然采取封闭式管理,但是有段时间被盗的情况频繁,尽管采取了系列防盗措施,仍未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居民反映强烈,为此,陈辉代表和袁爱华代表到社区专门接待,向居民介绍了已经采取的防盗措施,现场表态加派警力和辞退现有不履职保安,到保安公司聘请专业保安充实社区巡逻队,加装小区大门防盗网,深受居民欢迎。

另外市、区代表联动接待。今年6月,区人大街工委在区人大常委会代工委的指导和协助下,组织18名市、区人大代表到唐蔡社区“人大代表接待室”接待了20余名选民代表。选民代表提出了11个问题,人大代表们现场做政策解释的有3个,接待后协调解决的有3个,形成代表建议的有5个,其中涉市级事权的2个,由市人大代表形成建议报市人大常委会代工委协调解决。

 

重督办,力求解决问题实效化

 

接待不只是听情况,关键在于听后能督促解决问题,这样才能不流于形式,让选民满意,接待工作长久开展下去。为此,唐家墩街采取了三项措施。

一是直接解决或协调解决问题。凡是街道、社区能解决的在一周内解决,凡是街道或人大代表能通过工作联系协调解决的在一个月内解决。比如,唐蔡社区居民反映小区内的大树无人修剪的问题。按照规定,不属相关职能部门职责范围,出现管理空白。了解情况后,区人大常委会有关部门和街道直接联系区园林局帮忙修剪了唐蔡社区所有小区内的20余棵大树,并表示,今后此类问题全区各社区都可以直接联系他们去解决。

二是形成代表建议交办解决问题。对于街道、社区不能解决且通过协调仍然解决不了的问题,由负责接待的代表整理成代表建议上交市、区人大常委会交办解决。

三是向选民反馈办理结果。接待时,选民反映的不符合政策的、不合理的,在市、区职权范围内解决不了的问题,当场进行政策解释;能够解决的问题想尽一切办法加以解决,并在解决完以后及时将办理结果向提出问题的选民通报,征求其意见,直到满意为止。截至目前,满意率为100%。

 

0

版权所有: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WHRD.GOV.CN 2023 Copyright All Rights Reserved鄂ICP备13016931号-1鄂公网安备 42010202001682号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