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月29日,蔡甸区第六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三次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蔡甸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办法(修订)》;审议通过了《蔡甸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专题询问工作办法》,明确了专题询问的主体、原则、选题的确定、会议形式、规则、整改督查、宣传报道等内容,增强了人大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书面听取了蔡甸区人大常委会关于2018年行政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
会议通过了蔡甸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方清萍、吴清江辞去蔡甸区第六届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请求的决定。
会议决定了人事任免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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