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蔡甸区人大常委会
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支持人大及其常委会充分发挥国家权力机关作用,加强对政府全口径预算决算的审查和监督。这是党和国家对财政资金管理的新要求,也对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
蔡甸区人大常委会按照党的十八大报告精神,立足区情,积极作为,大胆探索,研究制定了《蔡甸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全口径财政预决算审查监督试行办法》(以下简称“试行办法”),并于2013年4月28日蔡甸区第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通过,为蔡甸区人大常委会审查监督全口径财政预决算工作提供依据和具体操作办法。
从财政监督寻找突破口
2012年10月份,市人大常委会在汉阳区召开了市区人大主任座谈会暨人大工作经验交流会后,蔡甸区人大常委会拟在财政监督方面加大力度,力争有所突破。随后,十八大报告明确指出要“加强对政府全口径预决算审查和监督”,进一步坚定了区人大常委会做好财政监督的信心和决心。区人大常委会根据监督法、审计法、预算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区实际,着手起草制定试行办法(草案)。
蔡甸区人大常委会组织起草专班多次深入财政、审计、人社等部门开展调研,听取相关部门当前做法及对全口径财政预决算审查监督的意见和建议。经梳理汇总,结合区情 ,拿出《蔡甸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对全口径财政预决算审查监督的试行办法》初稿,经起草专班多次讨论修改,提前印送区财政局,送市人大财经委员会、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征求意见,并进行修改完善。
2013年4月28日,在蔡甸区第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上,该试行办法获得全票通过。办法全文共分十四条,大体分为四个部分:一是制定本办法的法律依据及上级精神,二是全口径财政预决算审查监督事项及具体审查内容,三是审查监督的时间程序规定,四是相关责任追究。其中核心部分是全口径财政预决算审查监督事项及具体审查内容,包括预算初步审查、预算执行监督、审查批准预算调整和决算,听取和审议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的征缴及安排使用情况的报告,常委会认为必要时可以听取区人民政府有关上级财政转移支付资金使用情况、政府债务情况的专项报告等具体条款。
审查范围首次覆盖全口径
为加强全口径财政预决算审查监督,蔡甸区人大常委会召开专题主任会议,听取社保基金运行情况的报告,并提出三点建议。一是要牢牢抓住扩面征缴和争取政策支持两个关键,努力做大社保基金规模。二是要努力提高预警和调控两种能力,积极防范社保基金风险。三是要严格强化内外两方面监督,不断规范社保工作程序。
政府的重大投资项目占财政收入的比重较大,把重大项目管好了,就管住了大半的财政资金。同时,也有利于加强对政府工作的监督,规范和调整政府的施政行为、执政导向。在区第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上,常委会组成人员听取和审议了2013年政府投资重点项目情况的报告,并提出五点审议意见。
一是进一步论证筛选规划项目。组织专班加强调研和论证重点项目,特别要注重加大社会民生事业的投入力度,进一步完善重大项目的决定程序,确保重点项目都能发挥打基础、利长远、惠民生的作用。
二是加强项目的审计监督。政府投资各重点项目要严格依法依规实行工程招投标、预算审计、结算审计等程序管理,区政府审计部门要及时紧密跟进,加强审计监督,防止项目工程预结算价格虚高现象,最大限度地控制工程造价,充分保障政府投资的每笔资金都用在刀刃上。
三是加强项目资金的管理使用。积极争取上级各类项目资金,整合政府各项资金,按轻重缓急科学合理调度安排好资金。加强项目资金管理,确保资金运行安全,确保各项重点项目工程全部建成廉洁工程。
四是加强项目的组织实施。既定重点项目要坚持进度服从质量原则,加强项目建设管理调度,实施严格的工程质量和进度管理,充分发挥政府投资项目的龙头带动作用。正确处理生态建设与经济发展的关系。
五是加强政府债务风险防控。立足蔡甸区仍处在大投入、打基础发展阶段的实际,正确处理发展与举债的关系,综合考虑还款能力,做好融资风险评估,努力规避和防范融资风险,形成良性的投融资循环机制。
完善制度确保钱花在刀刃上
尽管监督财政预算取得了一定成果,但值得注意的是,试行办法仍未将本级预备费、预算超收收入安排使用情况、预算绩效管理推进、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和公开情况纳入进来。对此,区人大常委会应从三个方面着手,待预算法修订后结合区情进一步完善试行办法。
一是加大政府性基金的监督力度,重点监督土地使用权出让收益金的征缴和使用情况;二是加强对国有资本经营的监督,下半年对以国有土地为主的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情况开展专题询问;三是年底加大对财政部门预算编制的监督审查力度,按照全口径框架要求编制预算。
此外,加强全口径预决算审查监督,当务之急是加快推进预算法修订工作,为推进全口径预决算的审查和监督提供法律依据,确保政府每一分钱都用在刀刃上,让公众真正享受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区人大常委会还应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加大对全口径预决算的宣传解释,让公众正确理解全口径预决算管理目标,让公众听得懂、讲得出,详细了解公共预算的资金是怎样分配使用的,判断这钱花在什么地方、花得对不对,才更有利于公众对政府的监督,从而提高政府公信力。要从体制上进一步完善、理顺全口径预决算审查监督管理机构,配齐与之相适应的人员,让这些人员和机构,真办事、办实事,敢说话、说实话。要进一步完善预算编制内容,细化部门预算科目,促进预算编制的科学性。政府应建立以部门为反映主体的预算科目体系,以此为基础完善政府收支科目,建立按部门、经济性质和功能为衡量标准的政府收支指标体系,逐步缩小未纳入预算的政府性收支项目,合理界定公共财政事权范围,推动财政性资金全部纳入政府预算管理,促进政府预算的统一和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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