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甸:审查监督政府全口径预决算的新探索
蔡甸:审查监督政府全口径预决算的新探索
  • 发布日期:2014-01-03
    来源:武汉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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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甸区人大常委会

 

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加强对政府全口径预算决算的审查和监督”,将其作为支持和保证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的一项重要内容。

4月28日,蔡甸区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蔡甸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全口径财政预决算审查监督办法(试行)》(以下简称“试行办法”),并立足区情,积极作为,开展了探索与实践。

 

九易其稿,出炉办法

 

深度调研,力争试行办法具有可行性。常委会组织起草专班多次深入区发改、财政、审计、人社等部门开展调研,听取相关部门对全口径财政预决算审查监督的意见和建议。同时,将试行办法草案送市人大财经委和预算工委征求意见。通过九易其稿,试行办法4月28日在区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上全票通过。

结合区情,力争试行办法具有操作性。试行办法共14条,分为4个部分:一是制定本办法的法律依据及上级精神;二是全口径财政预决算审查监督事项及具体审查内容;三是审查监督的时间程序规定;四是相关责任追究。其中,核心部分是全口径财政预决算审查监督事项及具体审查内容,包括预算初步审查、预算执行监督、审查批准预算调整和决算,听取和审议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的征缴及安排使用情况的报告,常委会认为必要时可以听取区人民政府有关上级财政转移支付资金使用情况、政府债务情况的专项报告等条款。

分步实施,力争试行办法具有科学性。实行“三步走”,即在全口径财政预决算审查监督方面大胆往前“迈了一大步”;同时“留了小半步”,未将本级预备费,预算超收收入安排使用情况,预算绩效管理推进、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和公开情况纳入进来;后面“还有一步”,就是待预算法修订后,常委会还将依据上位法,结合区情,继续修订完善试行办法,维护国家法制统一。

 

突出重点,开展监督

 

深化预算执行和决算审查监督。一方面,加强对预算执行情况的监督。上半年,财工委深入到区财政、税务等部门调研,建议政府积极组织税源,狠抓收入征管,保障重点支出;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了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针对预算执行中的薄弱环节提出了意见。在今年经济下行压力加大,财税增收形势严峻的形势下,8月,主任会议专题听取了区财税收入工作情况的报告,提出了建议。另一方面,加强决算审查监督。注重发挥区审计局的作用,搞好“同级审”,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关于2012年财政决算的报告,作出了决议。

加强政府重大投资项目的监督。6月,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了2013年政府投资重点项目情况的报告,重点是与“四化同步”相关的重大项目,总投入达22.48亿元,包括促进工业倍增计划的九康大道、城镇化推进的农民新社区等项目,提出了审议意见并加强督办,适时了解全区重大项目推进情况及其财政资金管理使用情况。

加强对地方性政府债务的监督。为支持全区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常委会作出了将蔡甸区人民医院整体迁建项目建设资金贷款本息列入财政预算的决定。为加强政府债务监督,决定明确要求“区政府及财政审计部门要加强对所融资金使用的监督,并及时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同时,常委会还把融资项目纳入重点监督范围,定期组织财工委委员及部分人大代表,全程检查和监督项目建设的招投标、资金管理使用等情况,促进融资资金的安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督促政府债务可防可控。

加强对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社会保障预算的审查监督。

一是开展社会保障资金运行情况的监督。社会保障是全口径财政预决算监督的四项内容之一,主任会议首次听取了社保基金运行情况的报告,并提出了建议,会后,区政府和社保部门立即采取了改进措施。

二是加大对政府性基金的监督力度,重点监督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征缴和使用情况。10月,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了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征缴和安排使用情况的报告,针对土地使用权出让力度不够导致财政掉收的实际,督促区政府做好国有土地挂牌出让、土地出让金的收缴清欠等工作。

三是加强对国有资本经营的监督。11月份对“国有土地资产管理情况”开展专题询问,着力推进我区国有土地资源的良性运作。

总体来看,《蔡甸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全口径财政预决算审查监督办法(试行)》的出台,开启了本区全口径预决算监督的新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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