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议案第1号
武汉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议案第1号
  • 发布日期:2024-02-29
    来源:武汉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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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促进我市民营经济发展壮大案


提案人:(154名,按姓名笔画排列)

万莉军    马 恒    王 军    王志芳    王志超

王 芳    王 欣    王艳明    王雪春    王 敏

王 康    王 滨    邓永勤    邓海龙    邓琍宏

石海云    卢 放    史 哲    代德明    付志琦

兰桂娥    吕似竹    朱 芬    朱杰兵    朱 燕

任 媛    向浩萍    邬剑强    刘太平    刘长云

刘本德    刘百强    刘启社    刘晓婷    刘浪波

刘 培    刘望明    江书剑    孙 军    孙修文

孙 姝    苏 毅    杜晓涛    杨玉存    杨 安

杨驰升    杨良勇    杨昌华    杨 玲    杨雪莲

杨 燕    李亦武    李 进    李 鸣    李宗凯

李艳霞    李晟明    李 萌    李 蓉    李 静

肖纪芳    吴小林    吴 华    吴启兵    吴雪莱

吴 琳    邱丹娅    邱纯玉    何 兵    何建新

余 丹    余志成    余建平    余逊龙    余 婧

邹 薇    汪 诚    汪 俊    沃闻达    沈 涛

张卫红    张 元    张 芾    张 波    张建军

张 俊(江汉团) 张翔宇    陈 军(硚口团) 陈 红    陈 芳

陈明骏    陈定开    陈建新    陈春香    林小芳

罗刚玉    季 杉    周 飞    周 旭    周厚钬

周 蓓    宛 凡    胡 丹    胡冬梅    胡丽萍

胡利平    胡 勇    胡 静    南莉君    查 乾

查雄权    钟子钦    姜 涛    洪 波    洪 玲

贺耀东    敖爱国    袁 俊    袁 航    袁惠文

聂 权    贾 恒    钱 静    倪红卫    徐高燕

徐 涛    徐 斌    卿 畅    高 林(硚口团) 高 林(青山团)

郭刚艳    郭海明    陶 勇    黄开明    黄经南

黄 勇    黄荷婷    黄 黎    梅 林    曹 建

曹裕江    阎立东    彭 鹏    董 伟    董守芝

董 岭    童志敏    蔡 晴    臧中海    熊传东

熊福英    潘鹏飞    薜 玮    戴丰善


案 由:

民营经济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生力军,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支持民营经济发展是党中央的一贯方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对促进民营经济发展作出新的重大部署,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民营经济的高度重视和对民营经济人士的深切关怀。市委、市政府始终高度重视民营经济发展,持续优化政策、强化措施,大力推动民营经济发展壮大,各类民营企业为我市高质量发展作出重要贡献。同时也要看到,我市民营经济总量偏小,整体实力还不够强,部分中小微企业生产经营仍较困难,发展上还存在营商环境不优、市场开放不够、融资难融资贵、服务效能不高等问题。

为解决当前民营经济发展的难点、痛点、堵点问题,迫切需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进一步完善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体制机制和政策举措,提振民营经济预期信心,进一步激发民营经济发展活力,推动民营经济在中国式现代化武汉实践中发挥出更大作用。


解决方案:

一、优化发展环境,激发民营企业活力

打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严格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推动各种所有制经济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完善相关政策体系,继续落实好减税降费政策,保持政策连续性、稳定性、针对性。完善招投标程序监督与公示制度,推进招投标全流程电子化改革。建立社会信用激励约束机制,健全民营企业信用修复制度。完善政府诚信履约机制,建立健全政务失信记录和惩戒机制。构建包容审慎法治环境,杜绝选择性执法和让企业“自证清白”式监管。落实《武汉市企业和企业经营者权益保护条例》,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

二、强化梯度培育,促进民营企业发展

持续壮大市场主体,营造良好创业创新生态。加快推动“个转企”,设立“个转企”绿色通道,开展“个转企”登记试点。完善“升规进限”政策措施,夯实我市“四上”企业培育底盘。体系化推进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大力培育独角兽、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做细做实上市后备“金种子”“银种子”分层培育,支持民营企业上市。

三、营造创新生态,提升民营企业竞争力

深入推进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建设,鼓励高校院所与民营企业成立联合创新体,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承担科技重大专项。推动龙头企业、高校院所面向民营企业开放大型科研仪器、重大科技基础设施、中试生产线、应用场景、供应链,降低民营企业创新成本,推动科技成果就地转化和产业化。持续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有效发挥武汉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等作用,深化商业秘密保护创新试点工作,加大对民营企业原始创新保护力度。强化民营企业人才和用工需求保障,完善民营企业职称评审办法,畅通民营企业职称评审渠道,推进校企合作、产教融合,订单式培养技术工人和高技能人才。

四、加大金融支持,破解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加大信贷供给,扩大中长期贷款发放,鼓励无还本续贷,防止盲目抽贷、压贷、断贷。着力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引导金融机构努力挖掘减费让利的空间。优化“汉融通”服务功能,提升数字金融服务水平。提高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注册资本规模,完善新型政银担合作体系,鼓励拓展科担贷、创业贷、青创贷等金融产品。完善线上首贷服务中心功能,实施中小企业信用培植工程,推广应收账款质押融资,发展供应链金融。支持设立天使基金、创投基金和专精特新基金,投早、投小、投硬科技。大力发展股权融资,建设私募基金集聚区,常态化组织股权融资对接。

五、畅通市场循环,助力民营企业开拓市场

发挥政府投资重大项目、重大工程示范带动作用,向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发布项目机会清单,激发民间投资活力。大力畅通市场循环,坚持需求引领,着力搭平台、促对接,助力民营企业开拓本地市场,增强产业链供应链抗风险能力。支持行业协会(商会)、平台企业搭建跨产业跨行业供需对接机制和合作平台。激发消费潜能,完善促进消费政策,引导企业消费场景升级和经营方式转变。鼓励民营企业“走出去”,增强本土会展企业国际竞争力,打造高品质会展平台,服务企业利用国内外各种展会活动开拓市场。

六、提升服务实效,全面构建亲清政商关系

建立线上线下一体化企业诉求处置机制,提升企业服务便捷度、获得感。优化干部联系服务企业长效机制,提高助企服务工作实效。完善中小企业服务站和服务专员体系,实现全市重点街道、园区、创新楼宇全覆盖。加快“汉企通”数字化服务升级,集成企业全生命周期全类别服务,打造一站式企业服务平台。更好地发挥工商联、行业商(协)会在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中的作用,进一步弘扬企业家精神,引导民营企业通过自身改革发展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依法合规诚信经营,加快转型升级,促进民营经济做大做优做强。


承办单位: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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