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议案第1号
武汉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议案第1号
  • 发布日期:2021-02-20
    来源:武汉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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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健全社区管理和服务机制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案

 

 

提案人:(90名)

李卫东    黄 芬    李小娥    杨俊杰    周玉珍

张丽筠    章 敏    邓 兵    王彬林    刘德彦

林锋勤    李宗祥    柳向晖    胡 静    王青玲

邱启翠    袁 渊    刘洁梅    周 媛    石海云

宋 洋    郭道雄    林小芳    詹建辉    付兆辉

许 鹏    吴莉华    郑承红    童志敏    刘启社

张基广    何义斌    雷选沛    郑 健    夏 颖

张效慧    陈启谷    姚 雪    黄晓东    蔡娅萍

关业林    王 纯    袁宗喜    郑丽霞    高思诚

徐 莉    张会君    郑海法    孙桃香    刘成奎

黄经南    刘传江    赵俊新    周鹏程    李 煜

石三平    张 元    鲁 红    姜 凡    王 沅

付志琦    董守芝    杨 俊    张连芳    钟学保

郭刚艳    周智强    张洪奎    皮名安    梁 燕

刘 云    李 进    王建民    杨书平    陈春枝

朱兵兵    周富裕    周厚钬    陈 平    李 彬

彭 杰    刘 培    曹 建    朱建平    谌振波

王 华    王丹莉    丁 原    释果园    刘诗华

 

案 由: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要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习近平总书记曾指出:“社会治理的重心必须落实到城乡、社区”,要健全社区管理和服务机制,推行网格化管理和服务,发挥群团组织、社会组织作用,发挥行业协会商会自律功能,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夯实基层社会治理基础。

近年来,我市先后实施“1+10”基层社会治理实践、“红色引擎”工程、“民呼我应”改革等,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在城乡社区治理中的引领作用,全市社区治理水平得到有效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幸福感、获得感显著提高。但是,依然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一是社会力量参与社区治理不够,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还有待进一步加强,活力还有待进一步激发;二是基层群众组织自治机制还不健全,街道与社区的关系尚需理顺;三是城乡社区发展不平衡,服务居民能力还有待进一步增强;四是社区服务供给体系建设还不完善,信息化、精细化、便捷化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升。

城市社区治理是社会治理格局中的重要内容与方面,发挥着基层治理的基础作用。提升城市社区治理效能是新时代以人民为中心思想的本质要求,是解决社会主要矛盾转化的时代诉求,是实现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必然要求。为此,我们建议要健全社区管理和服务机制,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为我市加快推进国家中心城市和新一线城市建设夯实基础。

 

解决方案:

一、构建多方力量参与社区治理机制。坚持党建引领基层社会治理,推进驻社区单位参与社区共建,在人力、物力、财力支持社区治理工作。发挥群团组织、社会组织作用,发挥行业协会商会自律功能,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公益创投、社区治理创新助力计划等,提升社区社会组织参与基层治理水平。实施社区社工项目建设,引导专业社工协助政府和社区做好评估群众需求、社区养老、基层矛盾化解等专业服务。推进社区志愿服务常态化、制度化,探索建立社区慈善基金,推动基层社区治理改革创新。

二、健全基层群众组织自治机制。深化街道体制改革,进一步厘清社区与基层政府的关系,出台并落实准入制度,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整治社区“万能章”,规范基层群众组织印章管理使用,全面清理基层群众组织出具的各类证明,切实减轻社区负担。深化“四民工作法”,探索建立社区居民议事厅等基层民主制度,搭建社区居民协商共治平台,推动基层民主建设。充分发挥居民公约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全面制定、修订社区居民公约。推行社区网格化管理,运用多种信息技术手段完成智慧社区建设,提高社区治理智能化水平,变过去被动应对问题的管理模式转变为主动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保证管理的敏捷、精确和高效。明确社区“两委”和社区网格管理服务站工作职责,促进基层群众自治与网格化服务管理有效融合。

三、完善社区人才队伍能力提升机制。总结推广社区治理经验,发挥优秀社区工作法的示范带动作用,提升城市社区治理工作整体水平。开展城乡社区结对共建,构筑新时代共建共治共享的城乡社区治理新格局,实现城乡互动、共同发展。依托高校、武汉社区干部学院等教育资源,加强社区工作者培训力度。适度提高社区工作者待遇,拓展社区工作者成长路径,完善社区工作者保障体系,打造一支素质优良的职业化、专业化社区工作者队伍,不断提升响应居民诉求、服务群众能力,做实“民呼我应”改革基础。

四、提升社区供给服务能力机制。推动社会治理和服务重心向基层下移,把更多资源下沉到基层,打造社区生活服务圈,为居民群众更好的提供信息化、精细化、便捷化服务。探索推进家庭生活服务中心建设,不断解决居家养老、卫生健康、物业服务等居民身边的“烦心事”。改善社区人居环境,推进老旧小区“微改造”。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优先保障社区居民基本法律服务需求。推进智慧平安社区建设,探索“未来社区”人居场景,不断提升社区居民群众幸福感、获得感。

 

承办单位: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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