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议案第2号
武汉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议案第2号
  • 发布日期:2018-04-19
    来源:武汉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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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进“三乡工程”建设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案

 

提案人:(115名)

李珂静    袁惠文    雷 静    陈志宏    张旺生

陶加喜    王建东    许 沛    李 洵    夏奇利

魏久明    程耀明    李 蓉    李 燕    黄 芬

李小娥    邱大利    杨俊杰    刘德彦    吕 鹏

李红杰    王向红    李万军    阎立东    陈伟南

陈潜峰    范汉斌    陈 婷    邱启翠    胡丽萍

张晓东    徐 勇    王青玲    张 箭    胡 静

周 媛    肖 宁    柳向晖    尹于华    闵运奎

胡 丹    王志菁    王 华    蔡利平    童晓华

兰桂娥    王 波(人大)陈国良    徐建刚    周清萍

孙 龚    余德清    耿洪山    赵俊新    郑海法

周鹏程    张晓玲    张会君    张夫良    邱世杰

欧阳汉武   孙桃香    刘传江    刘成奎    李丹芳

杨德高    石三平    沈小玲    王学丽    吴承斌

邬剑强    林际军    周 楠    熊敬超    张 元

盛继亮    王晓华    季 杉    王卫国    晏冠亮

宗贤亮    刘海元    黄开明    应志刚    王继红

杨向东    鲁为汉    周慧明    涂家顺    丁 玲

付 萍    刘 薇    王梅芳    邱亚红    王清华

汪小龙    张 利    袁 渊    石海云    李宗祥

刘洁梅    袁 堃    张 林    刘玉兰    肖昌东

潘新成    温 伟    李 蕾    陶连生    胡承启

郭 勇    吴 琳    聂随娥    洪 玲    杨红春

 

案 由:

党的十九大报告在全面、准确分析和把握农村发展形势的基础上,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总要求,就是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努力做到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近年来,武汉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三农”工作,坚持深化改革、创新机制、统筹城乡、加大投入、惠农强农,“三农”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但由于长期的城乡二元结构,我市新城区“三农”积累的问题仍然较多,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仍然突出,特别是农村改革创新力度不够、产业融合不够、吸纳生产要素的能力不够,农民就近就业能力不足导致的农民增收缓慢;农村规划建设管理滞后,村湾生态环境较差等问题急需解决。“三农”问题仍然是短板,是弱项。因此,要以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契机,在我市“三农”工作中,进一步加大改革力度,系统推进“三乡”工程,持续建设美丽村镇,高度重视乡风文明建设,早日实现我市农业农村现代化、生态化。

 

解决方案:

一、高度重视“三农”问题

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指出,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根本性问题,必须始终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各级政府要把“三农”工作摆在全市各项工作“重中之重”的位置,让农业农村优先发展落到实处。通过推进“三乡工程”建设,加快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支持和鼓励农民就业创业,拓宽增收渠道,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

二、加大农村土地改革力度

探索出台“宅基地所有权、农民房屋财产权、房屋使用权”三权分置的指导性意见,盘活农村闲置资源;探索建立农民房屋财产权和使用权的抵押、担保等融资功能,拓宽农村发展资金来源。2018年,在认真做好贫困村闲置集体建设用地利用试点工作的基础上,争取2019年在全市全面铺开。

三、推进“三乡工程”建设

推进“三乡工程”拓面提质,加快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推进城乡协调共享一体化发展。规范下乡资本行为,提高农业质量效益,增强人力资本流入,不断促进城市资金、人才、技术、信息等要素与农村资源有效对接,推动建设一批特色村镇和都市田园综合体,促进特色农业、休闲农业、乡村旅游加快发展。紧密结合我市农村实际,借鉴国内外乡村建设的先进理念,系统科学制定推进“三乡工程”的行动方案,包括总体目标、阶段性任务、支持政策、风险防范措施、市区部门责任等。

四、积极推进美丽宜居乡村建设

有效推进特色生态村镇建设,科学规划和引导村镇建设,大力推进“厕所革命”,落实村庄生活污水治理,全面提升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标准和公共服务水平,加强农村住房环境综合整治,制定并积极实施特色小镇和美丽宜居村湾建设行动计划,细化和明确目标任务、保障措施,力争每年完成50个左右村湾的美丽宜居村湾建设任务,并逐步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五、强化乡风文明建设

要充分发挥农民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主体作用,以建乡规、立民约为抓手,大力开展乡风文明建设,推进移风易俗、文明进步,弘扬农耕文明和优良传统,培育爱国爱党爱家、有知识有道德有自强精神的新型农民,以人的振兴促进乡村振兴。

 

承办单位: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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