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人:(156人)
易志萍 刘德荣 熊汉仙 陈邂馨 尹寿山
李 蕾 刘望明 魏乐根 易建革 童建姣
唐哲超 严悌文 刘方明 胡玉珊 刘启社
陆 君 欧阳德志 王晓华 金国发 孔建益
刘一鸣 李汉华 苏梅枝 岑爱国 潘春喆
黄卓仁 郭和平 凃 军 罗 丹 刘玉华
姚汉金 陈 彬 刘家海 吉照东 李立新
刘重武 赵 端 袁宗喜 张效慧 代诗斌
孙桃香 吴承斌 熊佑良 刘晓燕 黄 照
孔建华 胡大平 祝 鹏 顾卡丽 谌兰芬
何中波 刘颖萍 胡 绍 刘善明 夏 纯
陈安民 李晓山 张 放 黄汉华 胡承启
杨早明 王腊生 刘佳琳 吴文刚 王志刚
余英杰 刘光本 张建明 易三言 付志琦
严道清 徐 丽 熊 伟 马小援 马德驹
孙 荣 田南希 周富裕 王藻超 黄 杰
龚传忠 张建华 代芙蓉 姚 莉 张桂霞
陈春枝 凃汉桥 易坤山 林霓涛 彭开勤
陈亚平 刘洪学 郁宝玉 贺国华 徐志启
陈定开 左 立 陈少鹏 刘建春 邬学敏
邱昌春 万 红 王志菁 游 浩 杨 城
罗仁发 朱义侠 张运生 李 涛 宗贤亮
邹国栋 彭家旺 王南南 何国桥 李亦武
张江英 罗 婷 邓世刚 刘智龙 罗良金
刘海元 赵连珍 鲁为汉 陈 平 方道茂
韩良炎 苏 军 范汉斌 吕金芝 王清华
沈君谧 张晓东 付 斌 殷 磊 关雨斌
涂家顺 徐 勇 姜伟琳 柳向晖 林锋勤
邵建鑫 雷 静 刘江超 刘盛阶 陶加喜
张堤文 许焱明 喻炳华 陈红英 李敏娟
谢炳木 王建中 许嫦容 和晓曦 谢世腰
林肖滨
案 由:
扶贫开发是“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重要工作和最艰巨的任务,也是统筹城乡发展的重要内容,对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增进人民福祉、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促进国家长治久安、维护我国国家形象具有重要意义。中央、省、市高度重视扶贫开发工作,把它作为重大政治任务、重大发展问题、第一民生工程来抓。习近平总书记就扶贫开发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讲话,提出了“六个精准”、“五个一批”、“四个切实”等一系列新思想、新部署、新要求,中共中央、国务院去年12月出台了《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省委、省政府提出了“精准扶贫、不落一人”的扶贫攻坚总体要求,去年9月出台了《关于全力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决定》;市委、市政府贯彻中央、省要求,去年10月出台了《关于打赢精准扶贫攻坚战的决定》(以下简称市委、市政府《决定》),对全市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
根据市委、市政府《决定》要求,我市要按照“精准扶贫、不落一人”的总体要求,到2018年,在现行脱贫标准下(我市为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500元),实现包括已进入全国扶贫信息管理系统的88500名贫困人口在内的全市所有贫困人口全部脱贫销号、271个贫困村全部脱贫出列,确保我市在全省乃至中部地区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完成这一目标,时间紧迫,任务艰巨,必须动员超常力量、采取超常举措、营造超常气场、形成超常合力,确保扶贫攻坚决战决胜。
解决方案:
一、贫困人口精准脱贫路径。采取产业扶持脱贫一批、技能培训转移一批、助学扶智帮助一批、医疗救助扶持一批、低保政策兜底一批等“五个一批”措施,实现贫困人口全部脱贫销号。在产业扶持上,要支持贫困户发展特色农业、农家乐和电商,抓好土地流转;在技能培训上,要支持贫困户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在助学扶智上,要落实好贫困户子女的教育资助政策,确保不因贫失学;在医疗救助上,要提高贫困户住院报销比例,开展大病医疗补充保险试点;在低保政策兜底上,要提高农村低保标准,完善临时救助和社会救助,加强法律救助。
二、贫困村精准脱贫出列路径。坚持精准扶贫与区域发展协调推进,统筹贫困地区一体化发展,盘活贫困村存量资产,推行集体资源性资产有偿流转或者以租赁、入股等方式参与企业经营,增加集体经济收入;推进贫困村“一村一品、数村一品”的特色产业体系建设;发展农业合作组织,提高贫困户发展生产的组织化程度;着力加强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实施道路、水利、电力、危房改造、生态环境整治、公共服务提升等工程建设,改善农民的生产生活条件。
为了打赢我市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攻坚战,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我们建议:
一、科学制定规划。根据市委、市政府《决定》要求,市政府在编制十三五规划时,要制定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五年总体规划和三年行动计划;市直有关部门要编制行业精准扶贫的五年总体规划和三年行动计划,市直各单位要制定年度精准扶贫的实施方案。
二、建立军事化的作战体系。一是明确各级职责。严格落实党政一把手负总责的扶贫工作责任制。市级承担主导责任,区级承担主体责任,街乡镇、村承担落实责任,各部门承担行业扶贫责任。二是签订责任状。各级各部门要层层签订责任状,层层传导压力。三是实行挂图作战。绘制精准扶贫路线图,分年度绘制贫困村、贫困户、贫困人口脱贫时间表,实施挂图作战,按图分时段销号。
三、加强基层组织建设。选优配强街道乡镇、村党组织书记,选派驻村扶贫工作队队长担任贫困村第一书记,选派牵头单位工作队队长在片区所在的街乡镇挂职担任党组织副书记。加大从优秀外出务工经商人员、乡土能人、复员退伍军人和大学生村官中选拔村党组织书记的力度。市政府要督促各新城区对扶贫工作机构在队伍建设、经费保障等方面予以重点倾斜,贫困街乡镇成立扶贫专班,落实扶贫专职人员。
四、落实帮扶责任制。实现市领导联系区、街乡镇,中心城区、开发区、功能区和市直部门、企事业单位包贫困村,工作队派出单位党员干部联系贫困户,项目资金进村“四个全覆盖”,做到不脱贫不脱钩,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包保脱贫责任制。
五、创新投入机制。建立财政专项扶贫投入稳步增长机制,市级财政在原有政策基础上,对省确定的271个贫困村按每村每年20万元标准增列精准扶贫资金;加大对黄陂、新洲区大别山革命老区的投入,每个区新增不低于1000万元,主要用于精准扶贫工作;蔡甸、江夏、黄陂、新洲区区级财政按当年地方财政收入增量的15%以上增列专项扶贫预算,当年清理回收可统筹使用的存量资金中50%以上用于精准扶贫,对本辖区内省确定的贫困村按每年20万元安排精准扶贫资金。建立撬动金融扶贫信贷投入机制,建立扶贫资源资本化投入、土地资产收益扶贫投入机制,增加贫困户的资产收益。
六、搞好资金整合。按照资金、项目、招投标、管理、责任“五到区”的原则,建立扶贫投入区级整合平台,市级行业扶贫资金切块到区,由各新城区统筹整合使用,瞄准贫困村、贫困户。市发改委、科技、教育、民政、国土规划、环保、城建、城管、交通、水务、农业、卫计、文化等部门适当增加对新洲、黄陂区大别山革命老区的行业扶贫投入,减少或取消新洲、黄陂区的区级配套资金。
七、加大考核约束激励机制。制定脱贫验收办法,量化贫困户脱贫销号、贫困村脱贫出列的指标。加大对各区党政领导班子、市直部门的考核力度,将考核结果作为加强领导班子和队伍建设的重要依据。对率先脱贫的贫困街乡镇、贫困村、贫困户,扶贫优惠政策不变,扶贫投入力度不减。对在贫困地区作出突出成绩的干部,在评先评优、表彰奖励时优先考虑,任职时优先提拔。加强扶贫资金使用和政策执行监管机制,严肃查处违纪违规问题。积极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建立第三方监督评估制度。
八、营造舆论氛围。加强舆论引导,大力宣传扶贫开发政策、决战贫困的典型事迹,大力弘扬中华民族扶贫济困、乐善好施的传统美德,营造凝聚人心、鼓舞干劲、奋发作为的精准扶贫浓厚氛围。建立各级干部和贫困群众的精神支撑体系,更加有效地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扶贫开发,形成扶贫攻坚的强大气场。
承办单位: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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