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人:(43人)
李长安 张晓玲 闵光新 程一方 沈已东
何中波 黄经南 梁 鸣 张汉培 刘光本
熊敬超 詹兆雄 王和平 罗长刚 张河洁
孙原琍 王 萍 刘金萍 李保峰 刘志海
卢光发 张建华 张明家 沈君谧 刘必金
刘善明 姜伟琳 杨国霞 芦新建 全 沛
刘家美 王祖祥 郑大成 董志向 金建涛
李 明 程 杰 杨德高 王学丽 杨鲜兰
王兴文 肖常谷 甘金华
案 由:
一、山体对宜居武汉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山体和湖泊作为城市中宝贵的自然资源,对于净化空气、减轻雾霾、调节气候、缓解城市热岛效应、改善环境、丰富空间景观、维系生物多样性、发展都市旅游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山体是宝贵的不可再生自然资源,是城市充满灵气的天然绿心。
武汉是许多名山汇聚的城市,如锁大江的龟山和蛇山、辛亥首义阻击战的赫山、知名大学所在的珞珈山和喻家山、东湖边的磨山、风景迤俪的木兰山、九峰山、龙泉山等等。初步统计武汉市域有大小山体500余座,她们绵延起伏,林木苍翠如黛,与100多个湖泊相伴,山水相映,景致天成。
山体的保护对武汉城市发展意义重大。自然山水是武汉最核心的生态本底要素和景观资源,又是城市的生态绿肺,奠定了武汉建设生态宜居城市的基础条件,是城市发展的宝贵财富。
二、由于山体保护不力,资源和生态破坏严重
随着城市建设的不断发展,城市内的山体植被、环境、景观等正在遭受破坏和威胁,对城市景观、城市风貌和城市生态环境等造成恶劣影响。据初步统计,武汉市主城区有近一半以上的山体本身遭到破坏或山体景观受到影响。主要表现在:
1.山体面临被城市建设用地“蚕食”的危险,出现了随意毁林开垦、取土、挖沙、采石、造墓……,甚至夷山造地的现象。在黄陂、江夏、蔡甸等地,许多山体被开山采石挖得残破不堪。有些开山采石加速了山体的侵蚀过程,影响了山体的牢固程度,引发泥石流、山崩等灾害的发生。
2.有的山体成了商品房与建设用地,其中还有很多是违法私搭乱建。
3.有的山体成了垃圾的倾倒地。
4.有的山体逐渐为周边的建筑所淹没,如武昌的小洪山、凤凰山、伏虎山,被建筑丛林围绕,难见青峰,山体景观遭到严重破坏。
三、加强山体保护是广大市民的迫切期盼
加强山体保护,改善生态环境,是城市可持续发展的迫切需要,是市人大代表们的强烈要求,是市民“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的共同期盼,也是加快建设国家中心城市,复兴大武汉的重要举措。
解决方案:
一、尽快制定《武汉市山体保护条例》
武汉市的山水保护早在十年前就引起了关注,1998年,为创建山水园林城市,武汉市规划局编制了《武汉市自然湖泊和山体保护界定规划》,1999年,武汉市人民政府颁布了《武汉市保护城市自然山体湖泊办法》。虽然山体和湖泊的保护同时起步,但之后山体却没有得到湖泊同样的关注度。《武汉市湖泊保护条例》于2002年3月公布实施后,《武汉市湖泊保护条例实施细则》、《武汉市湖泊整治管理办法》等政府规章相继出台,为我市湖泊保护发挥了巨大的作用。但至今没有一部专门保护山体的地方性法规。鉴于目前武汉市山体保护的现状,要抓紧制定《武汉市山体保护条例》。
二、出台政府规章,全面禁止破坏山体的行为
在制定地方性法规的同时,可以先行出台政府规范性文件,全面禁止破坏山体的行为。待《武汉市山体保护条例》颁布施行后,在配套制定相应的政府规章。
从现在起,在全市范围内,全面禁止破坏山体的行为。开展采石采矿企业关停治理,从源头杜绝滥采滥伐。
三、全面启动《武汉市山体保护规划》
山体保护只有建立在系统保护的基础上,综合考虑山体景观、水系保护、城市风貌、生态系统、生物多样性、公共安全、土地利用等因素,才能真正实现保护的最终目标。因此,在地方立法的同时,还应该出台山体水土保护规划、山体风貌保护规划、山体生态系统规划、山体生物多样性规划、山体公共安全规划等相关配套的规范性文件。
四、着手开展绿化植树,进行山体修复,做好山体的保护利用
政府部门要加大山体保护的投入,加强生态公益林保护和管理,完善生态公益林补偿机制。以减少岩石裸露面,客土覆绿,增加山体植被覆盖率为原则,对断壁部分因地制宜进行处理。利用碎石渣土填修山体原采石坑,上层覆盖厚种植土,结合挡土墙,恢复山体原始形态,栽植绿化植物,防止水土流失,使破损的山体得到最好的修复治理和绿化。
严格保护和科学合理利用相结合,做好山体的保护利用工作。
五、加强山体保护的专项检查
增强责任意识,加大执法力度,市、区联动,对山体保护进行专项检查。重点检查破坏山体的各种违法行为、山体保护规划执行情况和山体修复进展情况。
落实山体保护责任,健全山体保护工作机制,实行过错责任追究制。
承办单位: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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