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议案第1号
武汉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议案第1号
  • 发布日期:2018-03-08
    来源:武汉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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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权力清单制度,依法公开权力运行流程案

 

提案人:(119人)

张晓玲   刘善明   杨国霞   芦新建   刘金萍

刘志海   余向红   叶文静   许嫦容   易建革

徐久法   吴国桥   张旺生   李敏娟   麻 杰

胡亚波   童建姣   徐业亮   赖松林   徐孝武

陶加喜   刘盛阶   刘 扬   周 兵   刘必金

陈红英   孙原琍   张晓东   徐旭东   沈君谧

龚传忠   程中平   陈晓芳   张建华   卢光发

林肖滨   项明武   陈光菊   宗贤亮   邹国栋

邓世刚   余仕伟   张运生   胡昌林   吕文飞

李亦武   何国桥   熊汉仙   程一方   谢世腰

李 健   聂时榜   张建明   王国斌   赵 红

许光辉   梁 鸣   刘 俊   程连英   刘 聪

刘光本   余代祥   马小援   易三言   严道清

张 政   付志琦   李长安   彭志敏   张河洁

赵俊新   卢光发   黄经南   全 沛   刘家美

王祖祥   杨德高   董志向   金建涛   陈 烈

陈京松   林 军   郑 健   汪 杰   杨鲜兰

胡 捷   熊敬超   甘金华   何建新   许国胜

雷腾芳   杜春生   谢大勇   徐国平   吴家峰

刘家海   许智迅   黄 宇   郭和平   赵长生

朱小友   何有斌   黄家喜   张正林   闵光新

王 波   胡洪春   左 立   魏乐根   魏怡平

罗仁发   杨 城   曹 建   邬学敏   朱建平

谌振波   戴先琼   王志菁   乐红珍 

 

案 由: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要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推行地方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依法公开权力运行流程。建立权力清单制度,界定行政机关的权力边界,规范行政权力公开运行,对形成科学有效的权力制约和协调机制,保障民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促进依法行政、执法为民,从源头上防治腐败,推进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廉洁政府建设,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我们建议市政府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2014年在市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初步建立权力清单制度,依法优化和公开权力运行流程,逐步形成权责清晰、程序严密、运行公开、监督有效的行政权力公开运行机制,有效解决权力运行中存在的不作为、乱作为、权责交叉、多头执法、相互推诿、监管缺位、暗箱操作、权力寻租等突出问题,不断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

 

解决方案:

一、围绕贯彻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要组织市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的领导、工作人员学习领会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牢固树立权力来源于人民、为人民服务、受人民监督的理念,牢固树立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的理念,牢固树立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理念,切实增强建设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廉洁政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充分认识规范行政权力公开运行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扎实深入推进建立权力清单制度、依法公开权力运行流程的各项工作。

二、围绕职权法定原则,依法清理规范现有行政权力。要按照职权法定、程序正当、监督有效的要求,以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规章等为依据,对市级行政权力进行全面清理,形成合法、全面、准确的权力清单,明确行使权力的主体、依据、程序、责任和监督措施等。对没有合法依据的或者与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相悖的,要予以取消。

三、围绕政府职能转变,动态管理权力清单。要以建立权力清单制度为契机和推动力,进一步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理顺政府与市场、政府与企业、政府与社会、上下级政府的关系,加强政府公共服务、市场监管、社会管理、环境保护等职责,深化行政机构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创新行政管理方式、简政放权,更好地发挥市场、社会的作用,努力为各类市场主体创造公平的发展环境,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的公共服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要根据政府职能的转变、法律法规的变化和经济社会的发展,动态调整和管理权力清单,使定期权力清理和实时权力公开成为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的职责和义务,确保权力清单的时效性、权威性和准确性。

四、围绕高效便民原则,优化行政权力运行流程。要在广泛深入听取行政相对人、专家学者意见建议的基础上,严格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行政权力运行的特点,按照高效便民、分工协作、制约有效的要求,优化、简化行政权力运行流程,规范行政权力运行的环节、步骤和程序,编制科学合理的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市政府要加强对各工作部门行政权力运行流程优化工作的统筹、指导和督查,建立和完善行政权力运行各环节之间有效统筹制衡、相互协调配合的监管和防控机制,防止出现多头执法、互相推诿、监管真空等现象。

五、围绕权力公开透明原则,推进行政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要通过多种途径和方式及时向社会公布市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的权力清单和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公开行政权力行使依据、运行程序、运行结果等信息,让社会公众知晓,并接受行政相对人的咨询和信息查询。要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加快建设行政权力网上公开运行系统,逐步实现行政权力运行数据化、流程标准化、信息公开化。

六、围绕权责一致原则,健全完善行政权力公开运行监督管理制度。一是要建立健全行政权力运行的问责机制。建立与权力相对应的“责任清单”,规范行政问责的主体及其权限、行政责任种类、情形及追究方式、程序,实现权力与责任的对等,实现行政问责的规范化和制度化。二是要建立健全行政权力运行的投诉举报快速处理、问责和反馈机制。对公众的投诉举报,有关部门要及时调查、及时处理、及时追责并及时反馈。三是要建立健全行政权力运行的纠错机制。加强政府内部层级监督和审计、监察专门监督,及时发现、纠正违法或者不当的行政行为,严肃查处行政不作为、乱作为、违法行政、失职渎职、以权谋私、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追究违法违纪人员的责任。四是市政府要加强对各工作部门行政权力运行的监督检查,引入行政相对人评价、第三方评价和社会评价机制,对不依法履职、监管不力、相互推诿等问题,追究相关部门的责任。五是市政府及其工作部门要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真正做到依法行政,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把权力装进制度的笼子,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承办单位: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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