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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 发布日期:2026-03-03
    来源:武汉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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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7日在武汉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

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刘太平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及各位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25年工作回顾

2025年,全市法院在市委坚强领导、市人大有力监督以及政府、政协、社会各界大力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审判工作的意见》1,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忠实履行职责,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

——持续深化政治建设,忠诚担当更加彰显。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扎实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精心组织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宣讲,高标准实施全员政治轮训,推动党的创新理论入脑入心、见行见效。高质效办理中央巡视组、省委巡视组交办件,从严从实抓好政治巡察、审务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以“法徽闪耀践初心”为引领,培育“1+N”党建品牌矩阵,推动形成“一院一品牌、一支部一特色”工作格局。市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党支部获评市直机关“标兵党支部”。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做大做强主流舆论阵地,市法院新媒体账号连续三年蝉联全国法院“十佳天平号”。

——持续深化制约监督,审执质效更加稳健。进一步健全“全院、全员、全过程”大审判管理格局,加强“四类案件”监管,落实院庭长阅核,重构“分段集约、全程监管”执行办案模式2,确保审判执行权规范运行。强化审判质量管理指标体系运用,做实司法数据会商机制3,2025年,全市法院共受理案件46.9万件,同比上升12.63%;结案42.78万件,同比上升12.84%;审限内结案率95.75%,同比上升0.07个百分点;法官人均结案448.43件,同比上升5.84%。最高法院设定有合理区间4的13项指标全部优于或位于合理区间,办案质效实现稳中有进。

——持续深化实质解纷,为民根基更加厚实。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以“如我在诉”意识做实定分止争,健全释法说理、判后答疑等机制,上诉率逐月下降至9.74%,民事调解撤诉率逐月上升至42.03%,同比分别趋优2.16、8.49个百分点。纵深推进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多元化解,培育“知音·法官工作室”“和·家事调解工作室”等特色调解品牌,打造金融、物业等矛盾多发领域解纷样板。武昌水果湖法庭获评全国首批“枫桥式人民法庭”。抓好六项重点工作,突出执行工作“一性两化”,接力续写“荆楚雷霆武汉行动”新篇章,市法院执行实施处被最高法院评为“人民法院执行工作成绩突出集体”。深入推进“有信必复”,扎实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市法院立案二庭被最高法院评为“人民法院立案信访诉服工作成绩突出集体”。

——持续深化争先创优,服务大局更加有力。压实争创责任,加强经验总结,重大专案、破产、环境资源、知识产权等专业审判特色进一步彰显。稳慎推进当代集团等破产重整,助推武钢集团、中国一冶三年国企改革攻坚,成功挽救“玛丽纸业”等地方知名品牌。践行预防性、恢复性司法,武汉法院环境资源审判新模式被《人民日报》报道。保护科技创新,“天然蛋白酶3”技术秘密案入选人民法院反不正当竞争典型案例。武汉知识产权审判庭获评“全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成绩突出集体”。

——持续深化队伍建设,能力素质更加趋优。举办“服务支点走前列 司法为民勇担当”先进事迹报告会,组织“法官大讲堂”,深化“小切口”审判业务培训,依托“光谷·法官·荟”“凌云沙龙”“青音朗朗”等培训平台常态化开展专题研讨活动,着力提升队伍能力素质。一年来,全市法院共有15个集体、20名个人获省部级以上表彰,汉阳区法院获评“全国模范法院”,1篇裁判文书、3场庭审获评全国法院“双百优”,31篇案例入选最高法院典型案例,武汉知识产权审判庭赵千喜同志获评“全国审判业务专家”。

一、坚持依法履职,服务保障“五个中心”建设

完整准确贯彻新发展理念,紧扣武汉“五个中心”建设目标,以严格公正司法稳预期、强信心、促发展。

服务保障全国经济中心建设。锚定打造全国营商环境标杆城市总体目标,加强制度供给,出台《武汉法院法治化营商环境巩固提升方案》,聚焦依法保护企业产权、企业家合法权益等9项内容,细化32项改革举措,深入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先行区改革试点。审结各类涉企案件31.25万件。持续深化涉企案件经济影响“双向分级”评估,发布“红黑榜”案例,创新“保全+评估”融合机制5,最大限度降低司法活动对市场主体的不利影响。扎实开展规范涉企执法司法专项行动,对照6个方面突出问题开展检视整改,切实规范司法行为。对国企民企外企、大中小微企业依法平等保护,在全国率先适用最高法院相关批复认定“背靠背”条款6无效,依法支持某小企业向某大型建筑企业提出的给付账款请求。深化破产重整机制创新,实现税务、不动产、社保等高频破产事务全流程“一网通办”,助力企业快速重整与出清。全年审结破产案件316件,盘活资产10.9亿元。

服务保障国家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审结各类知识产权案件7243件,其中专利技术类案件1136件。深化落实激励创新“八条措施”,大力推进“知识产权司法护航百企”行动,加大对光量子、芯片、人工智能、生物医药等关键技术、重点领域、新兴产业的司法保护力度,推动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站向园区、重点企业延伸覆盖。持续优化“五位一体”技术事实查明体系,选任资深专利审查员作为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审理,提升技术类案件裁判公信力。注重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司法保护,在某光电子芯片领域高新技术企业破产重整案中,指导招募某半导体领域龙头企业为投资人,助力硬核科技企业涅槃重生。

服务保障国家商贸物流中心建设。审结各类商事合同纠纷15.42万件。创新“商人纠纷商人解”模式,探索“行业自治+审判托底”解纷路径,积极推动商事矛盾纠纷实质化解。加强传统品牌、老字号、驰名商标司法保护,江汉区法院依法强制拆除某眼镜公司“李鬼”门店招牌,坚决制止“傍名牌”“搭便车”现象。依法审理“洪山菜薹”等商标侵权案件,严厉打击虚假标注产地违法行为。加强消费者权益司法保护,依法审理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37件。市法院制发相关司法建议,推动市场监管等部门出台意见,治理职业打假乱象。审理“职业闭店人逃债案”7,以司法裁判引导规范公司经营行为、提振市场消费信心。新洲区法院开展“护航冷链物流产业”专项执行行动,东西湖区法院出台服务武汉陆港型国家物流枢纽建设“十条意见”,为物流园区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服务保障国际交往中心建设。加强涉外审判专业化建设,确立汉阳等5个区法院集中管辖涉外民商事一审案件。审理涉外、涉港澳台民商事案件554件、司法协助案件59件。建立涉台民商事一体化调处机制,成立全省首家涉台司法服务联络点,开展“情暖台商送法进台企”护航行动。健全完善国际商事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参与长江国际商事调解中心建设,吸纳外籍、港澳台专业人士加入调解队伍,助力武汉打造中部地区涉外商事纠纷解决优选地。

服务保障区域金融中心建设。审结金融案件10096件,标的额78.31亿元。深化与金融监管部门协作联动,通过机制共建、平台互通,共同维护金融市场秩序与消费者权益。江岸区法院创新设立金融纠纷“双工作站”8,打造“调保立审执”一站式服务平台,通过诉前保全、执前告知等多级筛查分流机制,推动金融纠纷高效化解。武昌区法院升级《金融案件解纷指引》至3.0版,运用“掌上法庭”开展“异步错时调解”9,5日内成功化解11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市法院审理全省首例适用“价格敏感”标准认定证券虚假陈述案件10,明确“卖者尽责、买者自负”的裁判导向,有力规范证券市场交易行为。助力碳金融集聚示范园区建设,为涉碳金融主体提供一站式多元解纷服务,保障碳金融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二、坚持惩防并举,建设更高水平平安武汉法治武汉

全面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以严格公正司法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

全力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审结各类刑事案件11884件,判处被告人15219人。依法严惩颠覆分裂、间谍窃密、邪教组织等犯罪,坚决维护国家政权安全、制度安全。依法惩治严重暴力犯罪,审结故意杀人、抢劫、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案件363件359人。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坚持依法严惩、打财断血11、综合治理同向发力,审结涉黑涉恶案件18件168人。依法严惩涉缅北等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审结412件727人。保持打击毒品犯罪高压态势,审结毒品犯罪案件1352件1647人,对组织贩毒运毒的杨某、杨某云等6人依法判处死刑,形成有力震慑。汉阳区法院刑事审判庭被最高法院评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工作成绩突出集体”。

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隐患。紧盯涉婚姻家庭、邻里矛盾、经济债务等容易诱发“民转刑”案件,常态化开展排查化解,扎实推进“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治理行动。一案入选最高法院涉诉风险排查化解稳控典型案例。积极服务“保交楼”“保交房”,为佳代盛、缤购城等多家困境房企纾困解难,依法保障数千户业主合法权益。重拳出击严惩涉众型犯罪,依法审结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组织领导传销等犯罪案件156件399人,挽回经济损失2.62亿元。

依法严厉惩治腐败犯罪。加强纪法衔接,审结贪污、贿赂等犯罪案件240件267人。依法审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央组织部纪检监察组原组长李刚受贿案,彰显党中央有腐必惩、有贪必肃的坚定决心。严惩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等领域腐败犯罪,依法对省公安厅原副厅长干永平、武汉农商行原董事长徐小建等人定罪判刑。依法审理侵吞拆迁补偿款、挪用养老保险金、套取医保资金等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犯罪案件,坚决纠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落实受贿行贿一起查,审结行贿犯罪案件68件100人。武昌区法院一案入选全省依法惩治行贿犯罪典型案例。

主动融入基层社会治理。积极参与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派出83人常驻综治中心开展工作,参与矛盾纠纷调处10226件,实质性化解矛盾6621件。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深化与总工会、妇联、工商联等单位“总对总”调解机制建设,692个调解组织、3482名调解员入驻人民法院调解平台,12.15%的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8个案例入选最高法院多元解纷案例库。蔡甸区法院完善“法治+文旅”工作机制,支持辖区重点景区争创“无讼景区”。积极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新建江夏金口、硚口汉正、黄陂罗汉寺等5个法庭,让更多群众能享受“家门口”的便捷司法服务。严格遵循“确有必要”原则,针对司法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向相关部门发出司法建议,推动矛盾纠纷源头治理协同发力。

积极助推法治政府建设。践行“监督与支持并重”理念,依法审理行政诉讼案件7625件,审查行政非诉执行案件838件,促进行政机关自我纠错224件,通过判决纠正违法行政行为481件。与相关区政府、市直有关部门召开府院联动座谈会30余次,依托各区行政争议化解中心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582件。洪山区法院探索涉诉行政行为“自评自纠”机制改革12,工作经验在全省推广。依法审理涉征地拆迁类行政案件782件,通过示范判决为被征收人提供明确预期,服务保障城市更新。积极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出庭应诉率达92.68%,“出庭、出声、出解”成为常态。

三、坚持司法为民,依法保障和增进民生福祉

践行人民至上,强化“如我在诉”意识,以严格公正司法为人民群众解难题、办实事。

便利群众诉讼。系统集成诉讼服务中心、12368司法服务热线、人民法院在线服务等平台,线上线下为群众提供便捷诉讼服务,全年网上立案8.9万件、在线庭审9.2万场、电子送达266.4万次。坚持“诉讼服务十项便民举措”,完善适老适残诉讼服务,严格落实网上立案2日内办结,全面推行诉讼费票据电子化“码上办”。全力保障律师依法履职,签发律师调查令2.3万余份。

办好民生案件。审结住房、教育、医疗、养老等民生领域案件13.85万件。保障劳有所得,加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依法审结劳动争议案件18170件,为务工人员追回欠薪2.1亿元。保障住有所居,审结房屋买卖、物业纠纷案件16484件。保障病有所医,与卫健委等部门共建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置机制,妥处医疗纠纷1286件。保障家有所安,妥善审结婚姻家庭、赡养抚养等案件9745件,调解3575件。坚决反对家庭暴力,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45份。江岸区法院在最高法院反家暴研讨会上作经验交流。保障老有所养,审结涉老年人权益保护案件3.5万件,依法惩治养生套路骗老、理财骗局坑老等行为。保障幼有所依,审结涉未成年人案件3388件,对怠于履行监护职责的父母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卡698份。青山区法院五方联动促推离婚案件中未成年人全流程保护,入选全国法院涉未成年人保护特色案事例。

兑现胜诉权益。以开展“荆楚雷霆2025武汉行动”为牵引,不断强化执行规范化和执行能力建设,全年执结案件10.33万件,执行到位212.24亿元。开展强制执行集中攻坚,组织强制腾退990场,拘留1991人次,以涉嫌拒执犯罪移送公安机关侦查114人。深入开展涉民生案件执行活动,执结涉民生案件8651件,执行到位6.39亿元。加大涉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拖欠企业账款清理力度,为562家中小企业执行到位12.49亿元。坚持善意文明执行,优先采取预执行、预惩戒措施,敦促2057名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武汉经开区法院为被执行企业制定“动态保全+担保置换+司法监督”方案,最大限度保障企业生产经营。强化执行规范化建设,大力推行“先评查后终本”工作机制,严防违规终本。扎实开展“终本清仓”行动,累计出清终本案件58792件。坚持失信惩戒与信用修复并重,纳入失信名单7961人次,为8087名主动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及时修复信用。积极开展交叉执行,大力推广执前关联案件检索,必要时组织集中执行,推动化解“连环债”“多头债”。东湖高新区法院一案入选全国法院交叉执行典型案例,汉南区法院交叉执行工作经验被最高法院推介。

守护美丽武汉。审结各类环境资源案件234件、环境公益诉讼案件15件。全面实施长江保护法,审结非法捕捞、非法采砂、污染环境、破坏资源等环境资源案件91件,筑牢长江武汉段生态屏障。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创新环境公益诉讼赔偿资金使用模式,判令放流鱼苗540万余尾。联合检察机关、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对公益诉讼案件执行开展回访,监督被告履行修复义务。与环梁子湖水域的其他市县法院建立司法协作机制,开展小流域治理一体化保护,对在梁子湖水域非法捕鱼的49人定罪处罚。江夏区法院一案入选全省法院环境资源审判三大典型案例。

弘扬新风正气。坚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司法裁判,以“小案件”讲述“大道理”,引领向上向善新风尚。审理“冷冻胚胎返还案”,认定含DNA遗传物质的胚胎具有特殊生命属性,支持父母返还请求。审理“胶囊房失火案”13,推动群租安全责任规则完善。审理“医美主播拒绝扮丑案”14“直播带货踩一捧一案”15,助力营造公平竞争、健康有序的网络市场环境。审理某著作权恶意诉讼司法惩戒案件16,坚决打击“碰瓷维权”行为。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加强以案释法,开展普法宣传1000余场,发布法治报道3500余篇。蔡甸区法院打造“微光成炬·法耀知音”法治宣传品牌,被最高法院专题推介。

四、坚持改革赋能,加快推进审判工作现代化

坚持守正创新,着力推改革、严管理、提质效,以“小切口”巩固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成果,更好促进严格公正司法。

深化权力监督制约。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健全审判权力制约监督体系,不断深化案件阅核工作机制,进一步压实院庭长监管责任,经阅核案件的上诉率、申诉申请再审率明显趋优。深化执行工作分段集约,加强对执行实施权的监督制约。持续清理长期未结案件,分层分级提交专业法官会议研判、审判委员会质询。全市法院一年以上未结诉讼案件降至65件,同比下降32.29%。

做实科学审判管理。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审判质量管理指标体系牵引和评价作用,促推审判执行工作提质增效。常态化开展司法审判态势分析,定期开展司法审判数据会商,通过数据精准画像、精细管理,有的放矢补短板、促提升。强化全周期案件管控,严格规范审限变更,有效压减诉讼材料移送、委托司法鉴定办理时长,推动案件高效审结。深入开展案件质量评查,落实发改案件分析讲评,强制运用文书纠错软件开展技术巡查,梳理公布典型错漏问题,着力提升裁判文书质量。

加强审执业务指导。选取审判执行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细化为34项指导项目,提升指导的精准性和有效性。完善二审改判前与原审法院沟通机制,严格拟发回重审案件的“五个必须”17,严防程序空转。做实“法答网”工作,及时为基层法院答疑解惑。优化案例培育、编选、报送机制,32个案例入选人民法院案例库。积极推进“库网融合”,作出裁判之前先检索案例库、查询法答网,已成为武汉法院干警的日常办案习惯。

推进数字法院建设。围绕诉讼服务便捷化,持续升级诉讼服务智能系统,将要素式文书模板嵌入在线平台,推动诉讼服务“网上办”“智慧办”提档升级。稳妥有序推进全国法院“一张网”18上线运行,确保新旧系统顺畅过渡、业务无缝衔接。聚焦一线办案智能化,全面推行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深化智能语音转写应用,推进法庭硬件设备升级。着眼监督管理精准化,运用数字技术加强对审判流程、保密安全的全流程监管,用更高水平的数字科技为司法工作赋能。

五、坚持全面从严,着力锻造过硬法院铁军

时刻牢记人民法院政治机关属性,以全面从严管党治院保障严格公正司法。

深入推进学习教育。认真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一体推进学查改。建立党组领学、专班督学、党支部促学、党员自学“四级联动”模式,开展交流研讨20余次,对新提拔干部、年轻干部、重点领域关键岗位人员等500余人分期开展专题轮训。对照两个问题清单深入查摆问题,逐人逐项落细落实整改措施,精准解决一批司法作风不严不实问题。加强节约型机关建设,市法院被国管局等三部委评为“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坚持开门搞教育,深入开展“解难题、稳增长、促发展”企业大走访,召开群众评估座谈会,办理惠民实事项目10项。深化标本兼治,重点完善审判管理、队伍管理、司法政务等方面制度机制10余项,广大干警在履职中践行初心使命,在司法审判中理解并践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抓实集中教育整治。深入开展法院队伍突出问题集中教育整治,细化5大方面36项重点任务54项具体措施,一体抓好学习教育、查摆问题、整改整治、巩固提升。市法院机关坚持每月一主题、每周一重点,举行“周四政治课堂”20次,组织纪法警示教育40次,学习宣传先进典型事迹39次,擦亮绝对忠诚底色。坚持真查实改,组织全员自查4轮,点对点通报重点监测项目26项,收集各界代表意见建议百余条,干警自查自纠问题2010个。深入开展违规吃喝、酒驾醉驾、党员干部违规从事营利活动等5个专项整治,加大专项督察检查力度,严查快办顶风违纪问题,持续释放全面从严、一严到底的强烈信号。

着力提升队伍素养。深入推进“干部素质提升年”各项工作,组织“护航支点建设”大研讨,举办“牢记嘱托 建成支点”主题演讲比赛,营造干事创业良好氛围。开展强基提能行动,加强领导干部履职能力训练,强化领军人才选育管用,开展“岗位大练兵”“模拟审委会”等实战实训,组织各类培训班185期。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注重在重大工作和一线实战中淬炼队伍、选拔培养干部,推动轮岗交流219人次。对业务骨干、党外干部、基层法院执行局局长履职情况分别开展专项调研,分类制定跟踪培养措施。择优选派干部到街道、基层法院挂职锻炼,分批安排新招录干警到立案、信访等一线窗口经风雨、长才干。

纵深推进正风肃纪。认真落实中央政法委“十个严禁”等铁规禁令,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干警如实填报意识不断增强。深入开展廉政风险排查,制定防控措施300余条。组织“廉政好声音”征文活动、“家属助廉”座谈会、“送廉进家”家访活动,持续筑牢干警廉洁司法防线。准确运用“四种形态”处理违纪违法行为,以零容忍态度严惩司法腐败。

六、自觉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在监督下加强和改进法院工作

始终将法院工作置于社会各界监督之下,以监督促进严格公正司法。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认真落实市十五届人大第五次会议决议。积极接受市人大办案质量评查。先后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年度办案质量检查情况和全市法院多元解纷工作开展情况。深入开展“代表委员看法院”系列活动,邀请部分代表参与调解民生纠纷、列席重要会议、见证执行活动,亲历并体验司法工作。认真办理代表意见建议12件。

主动接受民主监督。通过邀请旁听庭审、上门走访、座谈交流、呈送法院动态等方式,适时向政协委员通报情况、听取意见建议,切实改进工作。认真办理委员提案18件。

依法接受纪检监察监督和法律监督。办理监察建议书、交办件332件。主动配合派驻纪检监察组强化政治监督、落实日常监督、开展警示教育、督促问题整改,形成同题共答的良好局面。深化法检良性互动,邀请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办理检察建议304件,审结抗诉案件14件,共同维护司法公正。

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充分保障人民群众对司法活动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9800余件。深化和规范司法公开,向当事人自动推送审判流程节点信息,上网公布裁判文书14.93万份,同比增长131.43%。定期发布案件审判白皮书、典型案例,加强与新闻媒体互动,主动接受舆论监督。畅通群众意见反馈渠道,接处群众来电4700余个,办理群众来信15455件,实质性化解信访积案762件。

各位代表!一年来,全市法院工作平稳健康发展,离不开市委坚强领导、市人大有力监督,离不开市政府、市政协大力支持,离不开各级党政机关、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的关心帮助。在此,我谨代表武汉两级法院向大家表示衷心感谢!

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法院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助力武汉加快推进“五个中心”建设的能力水平还有不足;二是推动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多元化解还需加力;三是用改革的精神破解司法难题还不够;四是部分案件办理质效还不优;五是队伍建设还有短板,仍有个别干警违纪违法。我们将正视上述问题,以更加务实的态度和过硬的举措努力加以整改。


2026年工作安排

2026年是“十五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新的一年,全市法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中国共产党领导全面依法治国工作条例》,锚定审执质效全面提升、品牌打造做优做强、重点工作提档升级、队伍建设严抓严管的工作目标,做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全市“十五五”开局起步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一是牢记嘱托、砥砺奋进,以更高站位筑牢绝对忠诚。把加强党的创新理论武装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精神,发挥“关键少数”带头作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审判工作的意见》,严格对标对表,抓好各项部署落实落细。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压紧压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融合推进政治建设与业务建设,以求极致的精神做实定分止争,做到善于从政治上看、精于从法治上办。

二是忠诚履职、实干争先,以更强担当服务中心大局。坚决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全面准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严惩渗透颠覆、暴力恐怖等犯罪,重拳打击群众反映强烈的电信网络诈骗、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等违法犯罪,纵深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加强风险源头防控,维护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五个中心”建设部署上来,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强化对关键核心技术和原始创新成果的保护,常态化开展“知识产权司法护航百企”行动,助力塑造发展新动能新优势。加强破产、环境资源、涉外等专业化审判建设。

三是公正高效、便民利民,以更实举措践行司法为民。精准把握群众利益诉求,把调解和解工作贯穿办案全过程,以“如我在诉”意识办理各类案件,以公正裁判引导社会向上向善。常态化开展“荆楚雷霆武汉行动”,持续推进执行规范化建设,及时兑现群众胜诉权益。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在党委统一领导下,协同推进综治中心规范化运行,加强与各类调解组织衔接联动,促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加强涉诉信访工作,做实“有信必复”,深入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强化涉诉信访源头治理,努力做到既解“法结”又解“心结”。

四是与时俱进、守正创新,以更高标准深耕主责主业。聚焦服务发展最需要的领域、自身问题最突出的环节,持续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加强符合司法规律的审判管理,常态化开展司法审判数据分析会商,及时补齐短板弱项。完善独任法官、合议庭办案机制,发挥专业法官会议、审判委员会职能作用,用好“四类案件”监管、院庭长阅核、案件质量评查等监管手段,规范审判权力运行。加强数字法院建设,深化全国法院“一张网”应用,着力科技赋能助推审判执行质效提升。

五是严管厚爱、凝心聚力,以更优作风锻造过硬队伍。一体推进政治素质、业务素质、职业道德素质建设,着力提升过硬政治能力、公正司法能力、依法履职能力、审判管理能力、狠抓落实能力。完善干部队伍建设动态管理机制,大力加强教育培训,选树一批德才兼备、业务精湛的专业领军人才。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巩固拓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成果,切实做好法院队伍突出问题集中教育整治“后半篇”文章,将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长期坚持下去,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我们将在市委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在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关心支持下,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勇担使命、奋勇争先,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加快建设国家中心城市、全力打造“五个中心”、全面建设现代化大武汉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部分用语和案例说明

1.《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审判工作的意见》:党中央于2025年2月8日印发,并于7月14日正式对外发布。《意见》从总体要求、坚持和加强党对审判工作的领导、以严格公正司法保障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加强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加强审判工作支撑保障等6个方面作出了25项具体工作部署,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法院工作的重要遵循。

2.“分段集约、全程监管”执行办案模式:即打破执行实施案件传统的“一人包案到底”模式,剥离事务性工作交专门团队集约办理,并将执行实施案件办理分为程序启动、财产调查、财产处置、财产分配和结案审查等阶段,明确全流程关键节点须提交合议庭、专业法官会议和审委会讨论的事项清单,以及须由院、局、庭、处长审批的事项清单,实现对重点案件、重要流程节点和重大执行措施全程监管的执行办案模式。

3.司法数据会商机制:即人民法院内部建立的,由审判管理部门与各审判业务条线定期共同参加,以审判工作数据为基础进行集中分析、研判和协商的工作机制。市法院每季度召开一次司法数据会商会。

4.合理区间:即最高法院基于全国法院历史办案数据,对于具体审判质效指标设定的一个符合司法规律的数值范围,若指标值处于该数值区间内即被视为合格,以此防止为了追求排名而盲目攀比或进行数据造假等“反管理”行为。

5.“保全+评估”融合机制:即将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与财产保全制度深度融合,通过规范开展保全评估、采取保全措施,最大限度降低财产保全对企业生产经营的不利影响。

6.“背靠背”条款:通常指在合同链中,上游付款方将其自身获得付款作为向下游收款方支付款项的前提条件,从而将上游合同的收款风险转移给下游方的合同条款。

7.“职业闭店人逃债案”:某教育公司原股东李某在明知公司已无力履约、大量家长要求退费的情况下,为逃避出资义务,将股权零对价转让给一位无偿还能力的76岁老年人宋某萍,并随即宣布停课。江汉区法院经审理认为,该股权转让行为具有明显逃避债务的恶意,严重损害了债权人利益,判决原股东李某在其未出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受让人宋某萍承担连带责任。该案通过适用股东出资加速到期规则,有效戳破了恶意利用公司制度逃避债务的“面纱”,维护了众多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8.金融纠纷“双工作站”:系江岸区法院设立在银行的驻点工作站,聚焦金融纠纷诉讼案件和执行案件前端治理,由法院、银行、专业调解组织三方派员入驻,通过深化沟通协作、发挥各自优势,为当事人提供调解、保全、司法确认、预查废申请等司法服务的一站式金融纠纷化解平台。

9.“异步错时调解”:即突破传统调解中时间和空间的限制,无需各方当事人同时在线,允许当事人依托“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微信小程序等线上平台,随时利用碎片化时间登录,使用发送文字、上传证据、多方视频等功能参与调解的工作模式。

10.全省首例适用“价格敏感”标准认定证券虚假陈述案件:某信息公司未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被行政处罚,投资人易某得知该公司上述违法行为后,向法院诉请判令因其虚假陈述行为造成的投资差额损失。市法院经审理认为,虽然该虚假陈述行为客观存在,但此信息披露后,公司股价与大盘指数的偏离幅度极小,现有证据无法证明该行为对证券交易价格或交易量产生了明显影响。据此,法院认定该虚假陈述行为对市场的不利影响已全部消除、与投资者损失无因果关系,判决驳回易某诉请。

11.打财断血:即在办理涉黑涉恶案件中,依法采取查封、扣押、冻结、追缴、没收以及判处财产刑等方式,斩断黑恶势力的资金链和利益链条,防止其死灰复燃。

12.涉诉行政行为“自评自纠”机制改革:即法院在行政案件立案和审理过程中,同步对行政行为合法性进行审查,若发现违法行政行为或者存在问题瑕疵的行政行为,在不损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前提下,引导行政机关自查自纠,主动纠正不当行政行为,助力行政机关提高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水平。

13.“胶囊房失火案”:2022年某夜,某被违规改造为“胶囊房”的复式楼发生火灾,导致两名租客不幸身亡,死者之一李某的近亲属提起诉讼。武昌区法院经审理判决,由引发火灾租客的继承人承担80%的主要赔偿责任;同时,由于涉案房屋存在不当分割,由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房屋所有权人及相关住房租赁公司各承担10%的赔偿责任。

14.“医美主播拒绝扮丑案”:某传媒公司要求某医美主播使用画刀疤脸的形式来吸引人气进行虚假宣传,该主播不愿扮丑,要求解除合作关系,公司以主播消极直播为由诉至法院,要求其赔偿违约金100万元。东湖高新区法院经审理认为,该公司的推广行为与其应当履行的商业推广及合理形象设计义务不符,主播有权拒绝该传媒公司的要求,不再继续履行合同,作为守约方主播享有法定解除权,公司不得以不正当理由扣减主播收益。判决驳回该公司全部诉请。该案入选湖北法院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八大典型案例。

15.“直播带货踩一捧一案”:甲公司为“A款DHA藻油凝胶糖果”的生产者,发现“某某严选”抖音号在直播中多次发表踩一捧一诋毁自家产品的言论,认为其构成商业诋毁和虚假宣传,遂将该抖音号的运营者诉至法院。江岸区法院经审理认为,直播带货过程中贬低他人商品商誉同时不当提高自身商品商誉的行为既构成商业诋毁也构成虚假宣传,判令抖音号运营者停止侵权、消除影响并赔偿甲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共计10万元。该案入选湖北法院反不正当竞争十大典型案例。

16.某著作权恶意诉讼司法惩戒案件:毕某梅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天某公司未经许可使用其原创作品构成著作权侵权。江岸区法院经审理认为,天某公司提交证据证实涉案作品创作及发表时间远早于毕某梅申请登记时间,判决驳回毕某梅的全部诉讼请求。判决生效后,该院对毕某梅罚款3万元。本案对著作权进行实质审查,创新适用“不准许撤诉、支持反诉赔偿、实施司法惩戒”的模式,严厉打击知识产权领域恶意诉讼行为。该案是全市首例知识产权司法惩戒案件,入选湖北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十大典型案例。

17.拟发回重审案件的“五个必须”:即拟发回重审案件必须纳入“四类案件”进行监管;必须与原审进行充分沟通;必须经业务部门主要负责人以及团队负责人审核,并向分管院领导报告;必须经专业法官会议讨论后,提交审委会讨论决定;必须在限期内结案。

18.“一张网”:即全国法院一体化办案办公系统。该系统整合现有信息化系统,搭建互联互通、集约集成的统一平台,构建全流程、标准化、数字化办案办公新模式,有效实现全国法院的整体智治、高效协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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