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2023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与2024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
武汉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2023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与2024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
  • 发布日期:2024-01-21
    来源:武汉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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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月20日武汉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主席团第三次会议通过)


武汉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查了市财政局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提出的《关于2023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与2024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草案的报告》和《武汉市2023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预算(草案)》。1月19日,市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在对预算报告和预算草案初步审查的基础上,根据各代表团的审查意见,又作了进一步审查。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2023年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

(一)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完成2961.42亿元,为调整预算(以下简称预算)的103.8%,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601.2亿元,为预算的103.5%。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204.08亿元,为预算的98.6%。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2256.88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25.67亿元,为预算的107%。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计2256.88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84.46亿元,为预算的96.5%,结转下年支出52.37亿元。

(二)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总计1900.43亿元,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973.91亿元,为预算的98.8%。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计1900.43亿元,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869.38亿元,为预算的91.6%,结转下年支出89.74亿元。

(三)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总计15.39亿元,其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2.71亿元,为预算的 100%。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总计15.39亿元,其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0.14亿元,为预算的98.7%,结转下年支出0.08亿元。

(四)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完成526.91亿元,为预算的102.6%。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482.81亿元,为预算的97%。当期结余44.1亿元,年末滚存结余606.1亿元。

(五)截至2023年底,全市政府债务余额6846亿元,市本级政府债务余额3556.8亿元,均控制在省核定的政府债务限额以内。

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2023年,面对严峻复杂形势和多重困难挑战,市人民政府及其财政等部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认真执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关决议,加力提效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加强财政资源统筹,强化财政管理措施,全力以赴支持经济稳增长,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迈上新台阶,财政支出结构优化,民生等重点支出保障有力有效,全市和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稳中有进,有力促进了经济运行持续回升向好、社会大局保持稳定和高质量发展取得新成效。

同时,在预算执行和财政管理中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是:财政稳定增收的基础尚不稳固,“三保”兜底等刚性支出保障压力加大,财政收支矛盾仍然比较突出;部分部门单位预算编制不够合理,项目资金安排不够聚焦,预算执行不够严格,过紧日子意识和预算绩效理念需要进一步增强;维护财政运行安全和防范化解风险隐患的任务还比较重。对这些问题,应予以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二、2024年预算报告和预算草案积极可行

(一)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预期实现3168.72亿元,比2023年增长7%,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期实现1713.28亿元,增长7%。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2148.98亿元,同口径增长6.4%。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1913.82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期实现457.8亿元,增长7.5%。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计1913.82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963.04亿元,增长8.9%。收支安排是平衡的。

(二)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总计1787.27亿元,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期实现1024.22亿元,增长5.2%。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计1787.27亿元,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805.67亿元,同口径增长9.5%。收支安排是平衡的。

(三)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总计6.38亿元,其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期实现5.49亿元,同口径下降24.1%。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总计6.38亿元,其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安排3.43亿元,下降66.1%。收支安排是平衡的。

(四)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预期实现519.51亿元,同口径增长5.7%。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安排517.31亿元,增长7.1%。收支相抵,当年结余2.2亿元,年末滚存结余595.8亿元。

(五)预算执行中如上级转贷地方政府债券资金等增加,相应依法进行预算调整。

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市人民政府提出的2024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草案,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符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委、市委部署要求,符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符合预算法律法规规定,积极可行。建议批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2023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与2024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24年市本级预算草案。

三、做好2024年预算执行和财政工作的建议

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做好财政预算工作意义重大。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落实省委、市委部署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适度加力、提质增效,落实好结构性减税降费政策,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扎实做好财政预算工作,圆满完成2024年预算,为奋力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武汉实践提供坚实的财政保障。为此,财政经济委员会建议:

(一)加力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强化财税政策支持和财政资金引导作用,聚力以科技创新推动产业创新,支持构建以先进制造业为骨干的现代化产业体系。统筹运用专项资金、基金投资等方式,支持大力提升传统产业、突破性发展五大优势产业、加快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综合实施支持企业科技创新的税费优惠、财政补贴等举措,支持培育高新技术企业和专精特新企业,推动科技型中小企业加速成长。不折不扣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强化财政金融联动支持,持续激发经营主体活力,支持民营经济做大做强。发挥政府投资带动放大效应,落实财税激励政策,促进消费投资良性循环。着力夯实财源基础,加快财源结构优化升级,推动财源建设高质量发展。

(二)有效强化重点领域投入保障。健全财政资源统筹机制,加大财政资金统筹力度,保持必要的支出强度。坚持厉行节约过紧日子,健全过紧日子制度,完善节约型财政保障机制。集中财力办大事,增强科技创新、乡村振兴、区域协调发展等重大战略任务财力保障。持续增进民生福祉,支持保障和改善民生,有效保障就业、社保、教育、医疗、文化等民生社会事业资金需求,兜住、兜准、兜牢民生底线。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持续增加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加大对养老服务、托育服务的扶持力度,助力减轻新市民、青年人住房负担,支持办好民生实事,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持续深化预算管理改革。坚持树牢预算法治意识,严格按照批准的预算执行,进一步规范财政收支管理,硬化预算执行约束。加强中期财政规划与年度预算安排的衔接,完善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加快财政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健全支出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提高支出的有效性和政策实施效果。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扩大实施范围,强化功能作用,提升资金效能,提高国有企业对财政的贡献。强化预算绩效管理,推进新增重大政策和项目事前绩效评估,提高绩效目标编制和绩效评价质量,强化绩效管理激励约束。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扎实开展重点领域专项治理和检查,严肃财经纪律。

(四)着力增强财政可持续性。坚持底线思维、增强风险意识,兼顾当前和长远、需要和可能,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强化财政可承受能力评估,强化财政安全平稳运行保障措施。始终将基层“三保”摆在财政工作的最优先位置,加大转移支付和财力下沉力度,加强基层财政运行监控,兜牢兜实“三保”底线。完善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机制,确保社会保险基金平稳健康运行。严格政府债务限额管理和预算管理,强化政府债券资金 “借、用、管、还” 全过程监管。坚持发挥专项债券的积极作用,科学有效谋划和储备专项债券项目,持续提升债券资金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严格实施既定化债举措,健全化债长效机制,有效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

(五)更好发挥审计监督作用。加大支出预算执行和政策实施的审计监督力度,重点围绕重要政策落实、重大公共投资、民生项目资金使用、国有资产管理、地方政府债务等方面加强审计监督。拓展审计监督的广度和深度,着力揭示体制机制、风险防控、制度执行力等方面普遍存在和反复出现的深层次问题。持续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联动机制,压实被审计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的整改责任,加大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督查和跟踪检查力度,切实推动整改到位。强化审计成果运用,把审计成果和整改情况作为安排预算、完善制度的重要依据,促进审计成果转化为治理效能,有力有效服务保障武汉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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