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月20日武汉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主席团第三次会议通过)
在本次大会决定的提出议案截止时间内,大会秘书处共收到市人大代表10人以上联名提出的议案原案32件(见附件),其中,财政经济方面26件,城乡建设与环境保护方面2件,教育科学文化卫生方面3件,其他1件。
根据有关法律和《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议案和建议工作条例》的规定,1月19日,市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分别对代表联名提出的议案原案进行了审查。审查认为,这些议案原案是代表们在充分调查研究基础上提出的,反映了武汉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具有广泛的民意基础。在上述议案原案中,有23件议案原案更加切合我市高质量发展的需要,切合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而且调研论证充分,案由和解决方案重点突出,文本比较规范,作为大会议案的必要性、可行性和可操作性较强。鉴于这些议案原案有的内容相同或相近,建议将这23件议案原案合并为2件,列入大会议程,提请第二次全体会议表决通过。
一、关于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促进我市民营经济发展壮大案
此案由12件议案原案并案。这12件议案原案是由王军等12名代表分别领衔、154名代表联名提出的。
代表们提出,民营经济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生力军,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对促进民营经济发展作出新的重大部署。市委、市政府始终高度重视民营经济发展,持续优化政策、强化措施,大力推动民营经济发展壮大,各类民营企业为我市高质量发展作出重要贡献。同时我市还存在民营经济总量偏小,整体实力还不够强,部分中小微企业生产经营仍较困难,发展上还存在营商环境不优、市场开放不够、融资难融资贵、服务效能不高等问题。为此,代表们建议进一步完善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体制机制和政策举措,提振民营经济预期信心,进一步激发民营经济发展活力,推动民营经济在中国式现代化武汉实践中发挥出更大作用。
二、关于优化城市公共交通体系,加快“畅通武汉”建设案
此案由11件议案原案并案。这11件议案原案是由邓琍宏等11名代表分别领衔、149名代表联名提出的。
代表们提出,我市已实现全域公交一体化,基本形成了以地铁为主体、常规公交为基础、慢行交通和轮渡等作为补充的公共交通出行体系,城市公共交通服务水平持续提升,有力保障了市民出行。但随着公众出行习惯发生深刻变化,城市公共交通也面临着道路拥堵、部分区域交通环境不佳、换乘衔接不够便捷、路网线网布局有待优化、服务模式有待创新、政策保障有待加强等方面问题。为此,代表们建议我市要建设安全、便捷、高效、绿色、经济、包容、韧性的可持续公共交通体系,提高公共交通畅通度,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和幸福感,打造“公交都市升级版”。
另外有9件议案原案转为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分别交由有关单位和组织研究办理。有关单位和组织应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办理落实,并在规定时间内答复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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