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受武汉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过去五年,是武汉发展史上极不平凡、极其难忘的五年。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聚力中心工作,聚焦民生关切,聚合代表力量,主动担当作为,依法履职尽责,为武汉高质量发展作出了人大贡献。
一、强化政治引领,在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中体现人大担当
坚持旗帜鲜明讲政治,自觉把党的领导贯穿于人大工作各方面和全过程。
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牢正确政治方向。落实“思想引领、学习在先”机制,及时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进一步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积极争取市委领导。2020年11月市委召开人大工作会议,出台《关于加强新时代人大工作的实施意见》,为全市人大工作创新发展提供了坚强政治保证。坚持每年向市委汇报常委会党组工作,争取市委及时研究解决人大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市委先后就健全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加强人大国有资产监督和预算审查监督职能等出台文件,支持和保证人大依法履职。严格落实请示报告制度。向市委请示报告重大事项136件次。市人大常委会年度工作安排、召开重要会议、开展重要活动、作出重大决定,向市委请示报告后再进入法定程序。
坚决落实市委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决定制度效能。修订《市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规定》,进一步明确议决重大事项的范围、程序和机制。抓住关系我市全局性、根本性和长远性的问题,作出决议决定15项,依法及时把市委的主张转化为全市人民的共同意志。落实市委人事安排意图。完善人事任免办法、拟任审判检察人员任职审查办法,落实拟任人员任前考察、法律知识考试等制度,实现党管干部与依法任免相统一,共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829人次,确保市委推荐人选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圆满完成市委交办任务。认真做好帮包重点项目、脱贫攻坚、军运会督导、联系服务企业、化解信访积案、防汛救灾、河湖长制等工作,全力推进百里长江生态廊道、航空城、大健康产业等重点项目的建设和发展,不折不扣完成市委交办的各项任务。
战疫大考作出人大贡献。把助力疫情防控和疫后重振作为人大义不容辞的责任。积极投身抗疫一线。在疫情防控最紧要关头,作出《关于依法全力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武汉保卫战的决定》,确保了疫情防控依法推进。开展传染病防治法等执法检查,推动织牢公共卫生安全防护网。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赶赴一线包区督导,118名机关党员干部下沉社区,在战疫大考中践行初心使命。全力助推疫后重振。听取审议复工复产复市、稳岗就业等工作报告,开展中小企业促进法执法检查,着力推动经济社会秩序全面恢复。深入调研和听取审议我市落实中央支持湖北经济社会发展一揽子政策情况,推动把政策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就公共卫生、数字武汉、社区建设、生物产业发展、疫后法治保障等5个课题开展调研,为市委决策提供参考。广泛凝聚代表力量。制发《关于进一步发挥全市各级人大代表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中作用的意见》,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的独特优势,汇聚同心战疫的人大力量。全市4100多名五级人大代表听党指挥、快速响应,在抗疫中当先锋、作表率,有的舍生忘死、逆行出征;有的慷慨解囊、捐款捐物;有的驰援一线、日夜坚守,展现出强烈的政治担当和良好的精神风貌,涌现出一大批先进典型和可歌可泣的感人事迹,有以渐冻之躯与疫魔赛跑的“人民英雄”张定宇,有舍小家顾大家的社区书记桂小妹,有“白求恩式好医生”董骏武……,他们始终与人民群众同呼吸、共命运,用实际行动践行了代表人民、服务人民的使命担当!
二、提高立法质效,在强化法治保障中彰显人大作为
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制定法规11件、修订法规5件,作出修改、废止法规的决定5件,修改法规42件次、废止法规11件,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
加强重点领域立法。聚焦民生保障,制定、修订未成年人保护条例、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轨道交通管理条例、物业管理条例、控制吸烟条例、供水条例、红十字会法实施办法、养老服务条例等法规,积极回应人民群众重大关切,用法治保障人民权益、增进民生福祉。聚焦生态环境,制定、修订武汉东湖风景名胜区条例、环境保护法实施办法、禁止生产销售使用含磷洗涤用品规定、气象灾害防御条例、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条例、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等法规,让制度成为生态环保的刚性约束,促进生态环境持续改善。聚焦市域治理,出台副省级城市首部多元化解纠纷条例,制定、修订街道办事处条例、区人大常委会街道工作委员会工作条例、禁毒条例、控制和查处违法建设条例等法规,以制度规范城市治理,推动提升城市治理能力和水平。聚焦区域协调发展,探索开展武汉城市圈协同立法,组织召开联席会议,牵头制定区域协同立法框架协议和立法项目协同办法,助力武汉城市圈同城化发展战略实施,得到新华社、人民日报等20余家主流媒体报道。
创新立法工作机制。强化全过程管理。制定并报请市委转发《关于进一步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的实施意见》,提出覆盖立法各环节的48条工作措施,修订公开征求意见、表决前评估等6项工作制度,优化工作流程,压实责任链条。扩大社会各方参与。坚持“开门立法”,设立10个基层立法联系点,发挥“民意直通车”作用,广泛听取广大市民和社会各方的意见。开展立法协商,积极听取市政协委员、民主党派、市工商联、无党派人士和社会组织的立法意见。加强重大利益调整论证。出台地方立法中涉及的重大利益调整论证咨询工作规则,围绕修订物业管理条例、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等,举行立法听证会、座谈会,邀请相关方表达各自利益诉求,更好发挥立法在表达、平衡、调整社会利益方面的作用。
切实维护法治统一。维护宪法法律权威。组织开展“国家宪法日”活动,全面落实宪法宣誓制度。围绕民法典实施、生态环境保护、公共卫生、优化营商环境等领域,组织开展7轮地方性法规专项清理,助推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国家重要法律法规实施。做好备案审查工作。修订备案审查工作规程,建立听取审议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报告制度,完善第三方参与备案审查机制,依法对报送备案的246件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废止决议、决定8件,宣布失效3件,督促制定主体修改、废止规范性文件22件,维护法治统一。加强法规宣传实施。坚持法规颁布实施新闻通气会制度,扩大法规社会影响。出台执法检查工作规程,建立法规实施情况报告制度。跟踪监督法规实施效果,对法规实施情况听取报告、开展检查36件次,对2件法规开展立法后评估,做好立法“后半篇文章”。
三、提升监督实效,在服务中心大局中发挥人大作用
坚持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听取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86个,开展专题询问4次,督办大会议案14件,推动市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
着力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突出创新引领,督办“吸引百万大学生在汉创业创新”“加快推进光谷科技创新大走廊规划建设”“加快生物医药产业集群建设”等议案,听取审议现代产业园和科创小微企业园建设、科技成果转化等工作报告,开展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条例、知识产权促进和保护条例执法检查,支持政府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进武汉国家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突出产业发展,督办“实施招商引资一号工程”“加快推动招商引资落地开工”“加快先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加快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等议案,听取年度计划执行及重大项目建设、“十三五”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十四五”规划编制等工作报告,推动产业体系转型升级,提升城市能级和竞争力。突出优化营商环境,督办“打造行政服务最优城市”议案,听取审议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减税降费等工作报告,组织“优化营商环境”专题询问,推动建设全国营商环境标杆城市。
着力助推打好三大攻坚战。聚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加强地方政府债务化解工作监督,听取政府债务管理情况报告,审查批准预算调整方案,督促加强预算管理和债务限额管理,提高政府债务资金使用绩效,助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聚力脱贫攻坚,持续开展“脱贫攻坚人大代表在行动”活动,听取审议精准扶贫、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等工作报告,督办“加大精准扶贫力度”“实施三乡工程”等议案,助推如期高质量完成脱贫攻坚任务。聚力生态文明建设,对土壤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等7件环保领域法律法规实施情况开展检查,听取审议实施“四水共治”行动计划、基本生态控制线管理、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建立和完善生态补偿机制、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等工作报告,开展环保世纪行活动,全方位推进生态环境保护,打造滨水生态名城。
着力增进民生福祉。围绕病有所医,开展“切实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专题询问,督办“创新健康服务供给”议案,听取审议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深化医保制度改革、药品管理法实施、中医药传承创新等工作报告,推动提升公共卫生服务水平。围绕老有所养,督办“推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议案,听取审议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情况的报告,推动养老事业发展。围绕学有所教,调研学前教育、职业教育发展情况,听取审议中小学校素质教育、义务教育法实施情况等工作报告,推动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围绕居有所安,督办“健全社区管理和服务机制”议案,组织“城市精细化管理”专题询问,检查城市公共客运交通管理条例实施情况,听取审议创建食品安全城市工作情况的报告,促进宜居武汉建设。
着力推进法治武汉建设。助推城市治理,听取审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防范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等工作报告,检查安全生产法、禁毒条例、养犬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实施情况,作出《关于全面开展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工作的决定》,推动提升城市治理现代化水平。助推依法行政,作出“八五”普法决议,听取审议法治政府建设、行政复议等工作报告,推动完善执法体制,规范行政行为,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助推公正司法,听取审议市法院执行工作、服务和保障武汉高质量发展、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等工作报告,听取审议市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未成年人检察、公益诉讼、优化法治营商环境等工作报告,在全国同类城市中率先作出《关于进一步加强法院执行工作的决议》,推动法治环境建设。
着力增强监督实效。拓展监督内容。认真落实党中央和全国人大的部署要求,加强预算全口径审查、全过程监管,推动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实施效果拓展,深化预算绩效管理监督,提升预算审查监督工作水平。建立健全政府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实现市区两级国有资产报告工作全覆盖、本届人大常委会任期内各类国有资产报告工作全覆盖。创新监督手段。采取随机抽查、邀请第三方专家参与的方式,深化市公检法机关办案质量评查,打造具有武汉特色的司法监督模式。优化升级预算联网监督平台,建成并运用监督司法工作信息平台,以信息化提升监督实效。选取17个单位与市政府同步报告审计整改情况,并进行满意度测评,督促审计问题整改落实。健全监督制度。作出《关于加强政府投资计划审查监督的决定》,实现人大监督政府投资制度化、规范化。制定专题询问工作办法,增强专题询问的针对性、有效性。建立审议意见反馈报告和评价机制,出台审议意见办理办法,强化清单式督办,形成监督工作闭环。凝聚监督合力。开展武汉市旅游条例执法检查的同时,组织“推动全域旅游发展”专题询问,作出《关于加快全域旅游大发展的决议》,精准发力打出监督“组合拳”。在副省级城市中率先出台市区人大联动工作意见,建立市区联动开展执法检查等工作机制,提升人大监督整体效能。
四、注重实践创新,在促进代表履职中凝聚人大力量
坚持代表主体地位,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更好发挥代表作用。
扎实开展代表“三进”活动。突出活动主题。紧紧围绕市委有号召、代表有行动的总要求,突出疫情防控、复工复产复市、优化营商环境、推动乡村振兴、完善基层治理等重点工作,组织代表进企业、进社区(村)、进选举单位(选区),听取意见诉求,持续发力助推经济复苏、企业解困、民生改善。创新活动形式。充分发挥代表工作室、代表联络站的作用,通过“人民议事厅”“回访选区,夜访选民”等载体,利用“微邻里”“代表直通车”等网络平台,探索“线上+线下”代表履职新模式,拓宽代表联系群众渠道。提升活动效果。全市325个代表小组开展活动7040次,31668人次代表参与,提出意见建议6768条,推动了一批企业关心、群众关注的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代表“三进”活动,发挥了各级代表服务发展、为民履职的重要作用,获评全省人大系统“十佳创新工作”,成为在全国有影响的代表工作新品牌。
不断完善代表服务保障。健全代表联系制度。落实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制度,主任会议成员接待走访代表358人次。扩大代表对常委会工作的参与,先后邀请192名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1150人次代表参与立法调研、执法检查、建议督办等活动。充分发挥全市1173个代表工作室、代表联络站的作用,畅通社情民意反映和表达渠道。增强代表履职能力。在市委领导下依法做好代表换届选举工作,从源头上优化代表结构、保证代表素质。采取“走出去+请进来”方式,举办代表履职培训班8期,提升代表履职能力。坚持重大情况通报制度,通过召开政情通报会、寄送资料、订阅报刊等形式,拓宽代表知情知政渠道。出台代表约见国家机关负责人办法,为保障代表依法履职作出制度性安排。激发代表履职热情。每年安排100余名市人大代表回原选举单位述职,报告履行代表职责情况,接受选举单位评议。坚持代表履职管理制度,广泛宣传代表履职先进事迹,提高代表履职积极性。
全面加强代表建议督办。完善督办机制。健全主任会议成员领衔督办、专门(工作)委员会跟踪督办代表建议制度,推动代表建议高质量办理。出台代表议案工作规程,建立办理评价机制,完善议案办理制度。创新督办方式。听取审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定期走访代表建议承办数量较多的单位,对办理工作进行重点督办,督促承办单位落实办理责任、提高办理质量。召开“代表建议办理面对面”汇报会,组织承办单位向代表通报办理工作情况,接受代表评议并回答提问。增强督办实效。代表提出的2084件建议全部办理完毕,推动解决了一批事关发展和民生的突出问题。主任会议成员领衔督办的“汉口历史风貌区改造提升”“完善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等48件建议办理取得实质效果,产生良好示范效应。
五年来,全体人大代表不负党和人民重托,以强烈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勤勉履职、奋力作为,积极投身改革发展最前沿、服务群众第一线、脱贫攻坚主战场,在各条战线、各自岗位上发挥重要作用,兑现了“人民选我当代表、我当代表为人民”的庄严承诺!在此,我谨代表市人大常委会,向十四届人大所有代表的辛勤付出和无私奉献,致以崇高的敬意!
五、突出从严治党,在推进守正创新中加强人大建设
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打牢履职行权基础,凝聚人大工作整体合力。
切实履行管党治党责任。强化理论武装。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视察湖北武汉重要讲话精神,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 “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党史学习教育,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80余次,举办读书班3期,推动党的创新理论学习走深走实。强化党的建设。发挥常委会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作用,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党组书记负总责、党组成员“一岗双责”,支持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把党建工作与人大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积极配合做好中央和省委巡视、市委巡察工作,自觉接受监督检查,切实抓好整改落实。严格执行“三会一课”等党内制度规定,开展争创“红色头雁”“红旗党支部”等活动,创建党建工作人大品牌。强化意识形态工作。坚持正确舆论导向,精心组织“同心战疫”“代表‘三进’”等专题报道,市属媒体推出专版专栏186期,人民日报、法治日报、《中国人大》等各级媒体报道武汉人大工作4000余篇次,广泛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武汉的生动实践。
不断夯实人大工作基础。加强制度建设。以有效管用为标准,扎实开展“制度建设年”“制度执行年”活动,对常委会76项制度、机关51项制度进行全面清理,严格推进制度执行,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以健全议事制度为重点,制定《市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提请大会审议《市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用制度保障和规范依法履职。加强组织建设。落实市委机构改革部署,增设社会建设委员会,调整监察和司法委员会职能,充分发挥各专门(工作)委员会的独特优势和职能作用。着力推进区乡人大建设,推动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和乡镇人大主席实行专职化配备,街道人大工委配备专职主任或副主任,增设区人大相关专门委员会,夯实人大工作基层基础。加强机关建设。扎实开展“讲政治、讲担当、讲质效、讲规矩、讲团结”活动,强化机关规范管理,坚持正确用人导向,营造良好干事氛围,建设“政治坚定、服务人民、尊崇法治、发扬民主、勤勉尽责”的人大工作队伍。
扎实推进履职效能提升。提升履职能力。按照“五个过硬”的要求,发挥主任会议成员的示范带头作用,增强常委会领导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先后组织专题讲座35场,举办学习培训班15期,积极参加全国人大、省人大和市委组织的各类学习活动,提高常委会组成人员履职能力。认真执行《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履职若干规定》,加强履职管理,提升履职效能。建立咨询专家库,聘请专家67名,为常委会依法履职提供智力支持。弘扬务实作风。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组织调研、视察和检查活动,更多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务求取得实效。制定《关于加强市人大常委会会风建设的意见》,改进会议组织方式,审议发言直奔主题,会议质量不断提高。认真做好人大信访工作,受理群众来信来访14800余件次,推动解决一批涉法涉诉问题。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切实解决群众的困难事、烦心事。推进专项改革。坚持与时俱进、创新发展,围绕健全立法工作新体系、打造监督工作新模式、丰富代表工作新载体、提升机关建设新水平,完成人大专项改革任务15项,形成一批理论成果、实践成果、制度成果,使人大工作更好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有创造性。
各位代表!
过去五年,是市人大常委会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全面依法履职取得明显成效的五年;是坚守初心、践行宗旨,用法治保障人民权益的五年;是锐意进取、开拓创新,各项制度建设不断完善发展的五年;是强基固本、提质增效,全市人大工作整体推进的五年。本届市人大常委会取得的成绩,根本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科学指引,是市委坚强领导的结果,是全体人大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各专门(工作)委员会履职尽责、团结进取的结果,是市人民政府、市监察委员会、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以及各区人大常委会密切配合、共同努力的结果,是全市人民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热情参与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市人大常委会,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
我们也清醒看到,常委会工作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主要是:立法的主导性、针对性需要进一步增强;持续监督、跟踪监督需要进一步加强;服务保障代表履职的能力水平需要进一步提高。对此,我们要高度重视,切实加以改进。
各位代表!
五年来,常委会在继承中创新、在创新中发展。五年的实践丰富多彩,五年的经验弥足珍贵。我们深深体会到,要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
一是必须始终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这一最高政治原则。坚持党的领导,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本质要求和最大优势。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必须强化政治引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把党的领导贯穿于人大依法履职全过程、落实到人大工作各方面,确保人大工作沿着正确政治方向稳步前行。
二是必须始终坚持人民当家作主这一本质特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生命力和优越性,在于它深深植根于人民之中。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密切联系人民群众,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为民用权、为民履职、为民服务,充分体现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权益,激发人民创造,彰显人民当家作主的制度优势。
三是必须始终坚持依法履职这一根本要求。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要求是厉行法治,依法行使职权是人大工作的重要特征。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必须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办事,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工作。
四是必须始终坚持服务中心大局这一工作主线。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是人大的职责所在、担当所向。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必须紧紧围绕重大决策部署,主动把人大工作融入到大局中思考、谋划、推进,确保人大工作与中心工作同频共振、同向而行。
五是必须始终坚持创新发展这一不懈追求。创新是人大工作的动力源泉。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必须积极探索立法工作新机制、监督工作新举措、服务代表新渠道,以更高站位、更宽视野谋划和推进人大工作,永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人大工作的生机与活力。
各位代表,党中央首次召开人大工作会议,明确提出了新时代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指导思想、重大原则和主要工作,为我们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刚刚闭幕的市第十四次党代会,确立了我市未来五年工作的总体要求、目标任务,全面开启了武汉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征程。
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即将选举产生的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我们坚信,新一届市人大及其常委会,一定能够在中共武汉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理念,依法履职、担当实干,努力开创新时代人大工作新局面。
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始终确保人大工作正确方向
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的根本保证。坚守政治原则。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领人大工作,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坚持学思悟贯通、知信行统一,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真正把“两个确立”转化为做到“两个维护”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强化政治担当。坚持在市委领导下依法履行职责、开展工作,认真落实请示报告制度,始终做到市委工作重心在哪里,人大工作就跟进到哪里,力量就汇聚到哪里,作用就发挥到哪里。落实政治责任。充分发挥常委会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作用,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积极推进常委会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为做好人大工作提供坚强保证。
二、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更好发挥人大职能作用
聚焦市委决策部署,创造性做好立法、监督、代表等工作,不断提升履职成效,全力助推武汉现代化建设和高质量发展。
加强制度供给,推进立良法、保善治、促发展。完善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机制,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抓住提高立法质效这个关键,发挥好人大在选题、起草、审议中的主导作用,推进精细、精准立法。坚持立法决策与改革决策相衔接,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立法,制定和修订企业和企业经营者权益保护条例、献血条例等法规,对制定乡村振兴投资促进条例、托育服务促进条例等法规开展立法调研。推进区域协同立法,开展武汉城市圈公共客运交通管理条例协同立法工作。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
严格依法监督,做到真监督、善监督、实监督。围绕落实市第十四次党代会重点任务,听取审议数字经济、生态环保、安全生产、教育“双减”、新就业形态等方面的工作报告,加强计划预算审查监督,开展乡村振兴促进法、社区矫正法等执法检查,推动解决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不断改进监督方式,寓支持于监督之中,增强监督刚性和实效,保证行政权、监察权、审判权、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健全交办和督办制度,加强审议意见的跟踪落实,推动“一府一委两院”解决问题、改进工作。
发挥代表作用,更好察民情、聚民智、惠民生。扎实推进代表“三进”活动,进一步深化“进”的主题,创新“进”的方式,提升“进”的效果,彰显代表“三进”活动品牌效应。按照内容高质量、办理高质量要求,健全代表议案建议提出、办理、答复、评价等全过程管理机制,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加强代表履职培训,完善代表履职档案、履职考评等机制,持续扩大代表参与常委会、专门(工作)委员会工作的广度和深度,提高代表履职能力,促进代表依法履职。
新当选的市人大代表肩负着宪法法律赋予的重要职责,承担着代表人民依法履职的神圣使命。希望大家倍加珍惜代表职务,依法履职尽责,忠诚为党分忧,忠实为民履职,展现新时代人大代表的新风采。
三、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积极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
深入贯彻全过程人民民主理念,推动人民群众全链条、全方位、全覆盖参与到人大工作中来,努力实现过程民主和成果民主、程序民主和实质民主、直接民主和间接民主有机统一。在机制上保障全过程民主。落实代表大会议事规则、常委会议事规则,坚持和完善民意征集、立法听证、代表评议、列席旁听等群众参与机制,把民心所向、民意所求、民生所需作为制定法规、确定议题的重要依据,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在工作中践行全过程民主。向社会公开征集立法项目,推进基层立法联系点扩点提质,多渠道听取法规草案意见,让人民群众更深入参与到立法工作中来;邀请更多代表参加专题调研、集中视察、执法检查等活动,让人民群众更有效参与到监督工作中来;优化代表工作室、代表联络站功能,丰富代表联系群众载体,完善多级代表联动履职机制,健全代表向选民述职制度,拓展人民群众诉求表达渠道,让人民群众更全面参与到代表工作中来。在成效上落实全过程民主。紧盯就业、教育、医疗、出行、住房、养老等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打出立法、监督、决定“组合拳”,促进普惠性、基础性民生改善,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
四、坚持与时俱进,全面加强人大自身建设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不断加强自身建设,提升人大工作质量和水平,打造让党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政治机关、国家权力机关、工作机关、代表机关。切实加强党的建设。认真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不断加强思想、组织、作风、纪律建设,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巩固深化党史学习教育成果,推动人大党的建设向纵深发展。切实加强队伍建设。抓好常委会组成人员、专门(工作)委员会组成人员、人大代表、机关干部“四支队伍”建设,组织开展理论学习、业务培训、专题讲座等活动,加强工作理念、工作机制、工作方式创新,不断完善会议制度、议事程序、工作规则,持续提高服务大局的能力、依法履职的能力、开拓创新的能力。切实加强作风建设。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驰而不息正风肃纪,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生态。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深入群众开展调查研究,形成一批有分量的调研成果。密切与区乡人大的联系,加强工作指导和交流,增强人大工作整体实效。扎实推进“人大工作机制创新”专项改革,不断丰富和拓展人大工作的实践特色和时代特色。
各位代表!
奋斗创造历史,实干成就未来。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在中共武汉市委的坚强领导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凝心聚力、奋发有为,不断推动我市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奋力打造新时代英雄城市,全面开启武汉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征程作出人大新的更大贡献!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