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武汉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 武汉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武汉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武汉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武汉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 武汉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武汉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武汉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 武汉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 武汉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 武汉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武汉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 武汉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武汉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武汉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 武汉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武汉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 武汉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武汉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武汉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 武汉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 武汉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武汉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 武汉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武汉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武汉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 武汉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
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以来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
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以来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
  • 发布日期:2020-01-06
    来源:武汉人大
  • 字体:
    [ ]

2019年,市人民政府共收到市人大代表建议387件。其中,会议期间建议380件、闭会期间建议7件。387件代表建议按类别划分,经济建设类159件,占41.1%;政治建设类32件,占8.3%;文化建设类29件,占7.5%;社会建设类132件,占34.1%;生态文明建设类35件,占9.0%。这些建议紧紧围绕“三化”大武汉和国家中心城市建设目标,结合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和举办第七届世界军人运动会,紧贴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凝心聚智、建言献策,充分体现了人大代表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强烈的使命感,为加快武汉高质量发展发挥了重要的推动作用。

一、 办理基本情况

2019年市“两会”闭幕后,市人民政府第一时间召开全会,周先旺市长对全市人大议案、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进行专题部署。市人民政府办公厅随即印发全市人大议案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方案,明确“办复率100%、见面率100%、满意率和基本满意率95%以上”的工作目标,要求各承办单位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做好办理工作,对有条件办理的抓紧办理,对办理有难度的克服困难尽力解决,对确因客观原因暂时不能办理的认真解释说明,争取人大代表理解和支持。办理中,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加强对办理工作的检查指导,并选取9件重点建议进行领衔督办。作为政府系统办理代表建议的一项制度安排,市人民政府市长、副市长每人带头领办1件市人大代表建议,共计8件。全市所有承办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共领办市人大代表建议70余件,对全市办理工作发挥了很好的示范、牵引作用。6-7月,市人民政府各位副秘书长邀请市人大常委会代工委负责人,分别检查了对口联系单位建议办理工作。10-11月,各位副市长专门组织召开“市长领办件”督办检查会议,并邀请市人大常委会有关领导和市人大代表参加,进一步征求意见建议,巩固办理成果,推动办理工作。各承办单位对“市长领办件”和“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领衔督办件”专案办理、专班推进、专人跟踪、专题反馈,认真办理落实。市人民政府督查室会同市人大常委会代工委,对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全程跟踪、持续督办。

截至目前,387件市人大代表建议已全部办理完毕,共形成书面答复及会办意见938份,每件建议的主办单位均与代表见面沟通、征求意见。答复中,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的A类建议266件,占68.7%;所提问题正在办理或列入计划办理的B类建议112件,占28.9%;因政策或客观条件所限等暂不能解决的C类建议9件,占2.4%。经市人大常委会代工委征求人大代表对办理工作反馈意见,满意率为100%。

二、办理工作成效

(一)在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方面,围绕范礼奎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快国博会展功能区建设促进会展业大发展的建议》(20190037号)、胡艳萍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快高质量发展武汉航天产业基地的建议》(20190058号)、王志芳等代表提出的《关于保障老旧景区建设推动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建议》(20190293号)等53件建议的办理,强化创新战略支撑,加快产业优化升级。

1.加快制造业新旧动能转换。印发《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重点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编制《关于加快全市工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发展的行动计划(2019-2021年)》《高端装备制造业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新一代人工智能产业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国家存储器基地64层三维闪存芯片成功量产;国家智能网联汽车(武汉)测试示范区正式揭牌,发出全球首张自动驾驶车辆商用牌照;国家航天产业基地正在加快形成中国航天产业第三极;国家网络安全人才与创新基地已基本建立“硬件安全—通信安全—应用安全—数据安全”的网络安全产业链;大健康产业基地积极开展产业链招商。汽车及零部件、光电子信息、生物医药及医疗器械三大世界级产业集群建设加快,东风本田三厂正式投产,东风云峰项目基建施工顺利,集成电路、新型显示器件、下一代信息网络和生物医药等产业集群入选国家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名单。实施智能化改造提升计划,形成虹信通信5G智能化生产线、长飞科技园光缆智能制造、东风商用车智能动力总成、华工科技智能激光焊接等一批典型示范项目。推进两化融合发展,全市开展两化融合贯标试点企业96家,国家顶级节点完成二期工程建设。

2.推动现代服务业创新升级。出台加快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以服务业集聚区、领军企业、总部企业等载体建设为抓手,推动服务业专业化、高端化发展。2019年认定了23家服务业行业领军企业,31家市级服务业集聚区,33家总部企业。抢抓大数据产业发展机遇,布局超级计算、分布式计算、云计算相结合的高性能计算应用环境,支持推动斗鱼、直播优选等互联网直播、互联网教育领域龙头企业海外上市,吸引小米、商汤科技、旷视科技等人工智能企业落户,数字经济企业连续5年保持30%以上增速,我市获“中国软件特色名城”“中国区域大数据发展水平五星城市”称号。加快推进全国供应链创新与应用试点城市建设,支持九州通、良品铺子、长飞、人福等7家试点企业争创全国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示范企业。

3.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制订《武汉综合性国家产业创新中心建设方案》,印发《关于加强科技创新引领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武汉市全域推进自主创新行动方案》《武汉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三年(2019-2021)行动计划》。获批建设国家信息光电子制造业创新中心、国家先进存储产业创新中心、国家数字化设计与制造创新中心。建成市级科技成果转化线上平台,举办对接活动220场,签约项目1051项,签约金额296.98亿元。建成“中国高校(华中)科技成果转化中心”,积极争取外地“双一流”高校成果在汉转化。新增省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12家,全市技术转移示范机构总数达93家。

4.支持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印发《关于充分发挥政法职能作用,依法保障和服务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推出服务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的“25条举措”。全面放宽民间资本投资领域,1-11月,全市民间投资增长11.5%。开展民营企业壮大工程,建立新建新投产企业库和成长型企业培育库,构建“个转企”—“小进规”—科技“小巨人”、瞪羚企业、隐形冠军—领军企业梯次成长格局。对275家首次进入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兑现奖励资金2750万元,为155家企业发放小微工业企业贷款利息和担保费补贴1666万元,为35家企业发放中小工业企业融资租赁补贴525万元,帮助94家企业获得续贷融资16.98亿元。开展“万企育才”“创业武汉”公益培训,培训人员近3万人次,惠及企业万余家。九州通、卓尔等12家企业入选2019年中国民营企业500强,较去年增加2家。

(二)在提升城市功能品质方面,围绕付志琦代表提出的《以军运会为契机进一步加强武汉城市精细化管理的建议》(20190140号)、胡亚非等代表提出的《关于整治汉正街区域“三车”的建议》(20190285号)、杨玉存等代表提出的《关于从规划上、政策上支持推动停车场建设的建议》(20190375号)等169件建议的办理,以军运会为契机强基提质,塑造精致武汉新形象。

1.做好军运会综合服务保障。高标准完成场馆设施建设,全面提升接待、住宿、餐饮、通信、交通、医疗等综合服务水平。围绕“文明、和谐、智慧、整洁”目标,以比赛场馆、接待酒店、重要交通枢纽、保障线路为重点,全域推进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提升。完成3万名赛会志愿者、21万名城市志愿者的招募工作,成功完成多批次外宾接待任务。加强军运会宣传推广,推出8首主题推广曲和系列宣传片、动画片,举行了“精彩军运美丽武汉—全球百家媒体武汉行”等多场大型主题采访活动。深入开展“迎军运、讲文明、树新风”活动,推动“百万市民讲礼仪、百万志愿者展风采、百万家庭洁家园、百万职工做贡献”活动进机关、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营造了热情友好的军运氛围。10月18日至27日,第七届世界军人运动会在我市成功举办。

2.推进基础设施提质升级。强化天河国际机场枢纽功能,新开通国际及地区航线4条。支持中小企业依托中欧(武汉)国际班列开展进出口业务,共发运323列、28066标准箱,实载率98.61%,货值逾87.6亿元。建成杨泗港长江大桥、汉江大道、黄家湖大道,青山长江大桥主桥成功合龙。大力推进长江汉江核心区港口码头岸线资源优化调整。加强公交线网与地铁站点无缝衔接,新建公交场站10个,优化调整公交线路88条次。农村公路提档升级330公里,新建通湾公路200公里。完成146个老旧小区的管网改造工作,建成硃山路综合管廊3.02公里、黄家湖三环节点综合管廊8公里,完成海绵城市建设40.69平方公里。

3.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启用城市总体规划“过渡版总图”,编制完成《武汉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2018-2035年)》。加快建设长江主轴,沿江大道(二七路—晴川桥)、临江大道(二七长江大桥—张之洞路)、二七长江大桥临江大道匝道工程、中华路城市阳台已完工。持续推进城管精细化提标行动,制定城市综合管理、执法、作业与服务技术导则和标准规范28项。升级新型城市网格化管理体系,创建路长、楼道长、店长“三长制”示范路439条。深化民意云平台、智慧监管平台、执法监督平台、综合考核服务监督平台等智慧城管四大基础应用,提高智慧城管水平。大力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完成《武汉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的前期调研、起草、意见征求、专家论证等工作。继续推进“厕所革命”,新建城镇公厕348座、旅游厕所170座。

4.持续改善生态环境。打好碧水保卫战,印发《武汉市河湖流域水环境“三清”行动方案》,纳入攻坚范围的65条黑臭水体整治主体工程已完工,各水体水质均达到消除或者基本消除黑臭标准。打好蓝天保卫战,完成698家“散乱污”企业分类整治,累计完成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内26座燃煤炉窑的拆除或者清洁能源改造。打好净土保卫战,全面整治工业废物堆存场所,加快推进力诺化学、无机盐及环宇化工厂搬迁地块等受污染土壤治理修复技术应用试点项目。扎实做好中央、省生态环保督察及有关环保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印发《长江武汉段跨区断面水质考核奖惩和生态补偿办法》,制订《武汉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武汉长江干支流废弃露天矿山生态修复工作方案》,修订《武汉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健全跨部门、跨区域环保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有效保障全市环境安全。

(三)在全面深化改革方面,围绕胡静代表提出的《关于打造政务大数据平台,提升政务工作效率的建议》(20190130号)、丁原代表提出的《关于简政减税减费,优化营商环境,全力推进民营实体经济快速发展的建议》(20190223号)、戴秋生代表提出的《关于充分发挥自贸区(武汉片区)优势,提升武汉金融开放水平的建议》(20190256号)等47件建议的办理,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激发城市发展活力。

1.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印发《武汉市推广落实第二批支持创新相关改革举措工作方案》,积极谋划新一轮改革试验工作。推进市属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武汉建工集团已形成混合所有制改革意向合作框架协议。稳妥推进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一城一策”试点,推动住房公积金制度改革,出台《关于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提取住房公积金实施细则》等。健全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制定《武汉市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办法》及专项资金预算绩效管理办法,强化绩效目标管理。

2.打造一流营商环境。进一步贯彻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坚决清理取消违规设立的准入许可、隐性准入门槛等。企业开办时间压减至2个工作日以内,工业项目、工程建设领域审批时限(含联合图审)分别压减至48、83个工作日以内。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深化涉企信息共享交换。完善公平竞争审查机构和审查工作制度,持续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制订全市优化营商环境责任清单和考核办法,全面开展营商环境考核评价。开展降本增效专项行动,在企业税费、物流、用工等方面累计降低企业成本348亿元。我市成功入选第二批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区)名单。武汉营商环境居全国新一线城市前列。

3.构建全方位对外开放新格局。加强自贸区武汉片区建设,编制《中国(湖北)自由贸易试验区武汉片区两周年评估报告》。新设4家商业保理企业,推动省科投发行30亿元创业投资债券。加快推进花山港区国家一类水运口岸验收工作。印发《中法武汉生态示范城绿色发展示范实施方案》,积极创建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签署《中法武汉生态示范城区域能源项目合作意向书》,召开第六届中法城市可持续发展论坛,推动生态城对外经贸合作及招商引资。出台《中国(武汉)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实施方案》《武汉市跨境电子商务资金支持政策》,加快建设国家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1-11月,全市通过跨境电商公共服务平台完成进出口总额为9.35亿元,同比增长812%。

4.拓展国际交流合作。以举办第七届世界军人运动会为契机,积极拓展对外交往渠道,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成功举办世界集邮展、男篮世界杯、世界大健康博览会、中国国际商用车展、武汉国际时装周、武汉网球公开赛、武汉马拉松、世界桥牌锦标赛、世界飞行者大会等高规格活动和赛事。开展“万名友城市民游武汉”主题活动,接待80多个国家的政府及市民代表团来汉参观访问。新增爱尔兰戈尔韦市、越南宁平市、丹麦维堡市3个国际友好交流城市。落实中日两国元首“大阪会晤”精神,协助组织“日本关西地区对话湖北”活动;落实中印两国元首武汉非正式会晤重要共识,成功组织武汉印度周系列经贸文化旅游交流活动,推动中印(湖北)信息技术走廊建设。借助国家领导人出访法国、德国总理默克尔访华等重要活动宣传推介武汉,极大地提升了武汉的国际知名度。

(四)在加快农业农村发展方面,围绕周媛代表提出的《关于建设武汉(国家)都市农业科技创新示范园区建议》(20190146号)、刘成奎代表提出的《关于扎实推进武汉乡村振兴的建议》(20190151号)、黄芬代表提出的《关于消除薄弱环节,推进脱贫攻坚提质增效的建议》(20190296号)等15条建议的办理,推动美丽乡村建设,促进城乡融合发展。

1.大力发展现代都市农业。大力推进都市田园综合体建设,天域有机养生农谷、莲花世界等项目已开工建设。创新提升“三乡工程”,围绕黄陂区木兰大道、新洲区桂花大道、江夏区鲁湖田园综合体、蔡甸区嵩阳大道沿线等乡村振兴示范带,探索发展休闲养老、民宿体验、创意创业等新业态,打造乡村休闲旅游新品牌、新线路。全市实施“三乡工程”的行政村有554个,吸引社会资金138.57亿元。新洲区旧街街石咀村等18个村镇成为第九批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镇。1-11月,全市农产品加工产值达到2705亿元,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综合合格率达到99.9%以上。《农民日报》以《“农业芯片”助力武汉都市农业高质量发展》为题报道了我市中国种都建设阶段性成就。

2.深化农村改革。完善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制度,认真开展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回头看”,全市完成土地确权(合同)面积294.35万亩。依托武汉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建立完善市、区、街(乡镇)三级交易平台,全市共流转农村土地144.34万亩。全面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得到了农业农村部清产核资工作验收专家组好评。实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工程,新培育家庭农场100家、专业合作社310家,遴选农业科技示范户2412户。扶持新型村级集体经济发展,2个村入选全省发展村级集体经济进步村,65个村入选全省村级集体经济扶持村。

3.深入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编制完成各区村庄全域规划,推进省级绿色乡村创建。安排市级财政资金1000万元,支持100个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提升农村社区公共服务水平。全市有3180个社区(村)配有社区(村)顾问,除功能区外已实现社区(村)法律顾问全覆盖。推进平安乡村建设,评选出一至五星级平安村湾546个。深入推进“四个三重大生态工程”,加强村湾环境整治,1005个行政村开展了生活污水治理工作,33座农村老旧简易垃圾填埋场基本完成生态修复。

(五)在保障改善民生方面,围绕皮名安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强市场监管,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食品安全的建议》(20190202号)、张元代表提出的《关于助推医养结合产业,深化市民健康战略的建议》(20190253号)、杨莉华等代表提出的《加强全国学生视力健康管理示范区建设全面促进青少年视力健康的建议》(20190290号)等103条建议的办理,加快发展社会事业,切实增进民生福祉。

1.积极促进就业创业。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积极就业政策,市、区财政支出就业补助资金约12.8亿元,推进“我选湖北”计划和“百万大学生留汉创业就业工程”,统筹做好农民工、去产能企业职工、就业困难人员和退役军人等群体就业工作。开展各类职业培训5.02万人。1-11月,全市扶持创业3.52万人,城镇新增就业22.6万人,帮扶就业困难人员就业3.52万人。开展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护航行动”,发放稳岗补贴1.41亿元,惠及企业1948家次,惠及58.91万人次。修订《武汉市劳动合同(范本)》,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检查,查处违规经营组织(个人)23户。做好农民工工资清欠保支工作,为1.38万名劳动者追发工资2.41亿元。人民网、《湖北日报》报道了我市治理欠薪工作成效。

2.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加快棚户区改造,全市棚户区改造住房新开工35741套,基本建成27684套,建设筹集公租房10096套、大学毕业生保障房41.94万平方米。1-11月,全市社保扩面新增98.72万人次。全面完成企业、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工作。提高了城乡低保、抚恤优待、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出台城企联动普惠养老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及支持政策,目前在建项目5个、落实床位1076张。实施“适老宜居·暖巢计划”,为115户经济困难老年人免费提供居家环境适老化改造。新建社区老年人服务中心(站)90家、农村老年人互助照料活动中心(服务点)309个。全市830处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社会化运营率达71.81%。国务院办公厅《专报信息》刊发《武汉市探索创新“互联网+居家养老”新模式》,得到国务院领导同志批示肯定。

3.推进教育事业发展。新改扩建公益普惠性幼儿园36所,提供学位8685个,全市认定普惠性民办幼儿园977所。新改扩建公办中小学20所,新增学位2.71万个。开展“呵护明亮双眼,共筑光明未来”等宣教活动,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开展自然灾害事故防范、饮食卫生安全、集体活动安全防范、春季流行疾病防控、安全教育演练、溺水防范教育等主题月教育活动,维护校园及周边安全。推进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改革试验区工作,增加校园足球布局学校29所、全国校园足球特色学校23所。办好特殊教育,秋季残疾学生入学2380人,实现应入尽入。发布《武汉中等职业教育年度质量报告》,武汉机电工程学校、市供销商业学校分获教育部教学管理、学生管理全国50强。推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我市跻身首批“智慧教育示范区”建设项目城市。

4.加快健康武汉建设。出台《“健康武汉2035”规划重点任务分工方案》《武汉市国民营养计划(2019-2030年)实施方案》。加强医疗服务智能监管,全市58家医疗机构接入数据终端,实现诊疗服务数据实时监控,我市三级公立医院门诊、住院次均费用均维持在合理水平。建成紧密型医联体23家、医疗共同体8个,我市被国家卫健委纳入城市医联体建设首批试点城市。组建1533个家庭医生团队,签约居民近80万人。部署应用全市信息化双向转诊平台,纳入43家二级以上医院、210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市儿童医院综合业务大楼一期投入使用、二期正加快施工,市急救中心和疾控中心迁建项目建设已全部完工。《武汉市控制吸烟条例》经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于2020年1月1日起实施。反映地区健康水平的三大指标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五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为4.43/10万、2.19‰、3.07‰,居于全国前列。

5.深化社会治理创新。健全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制订《社区工作事项准入制度》《武汉市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江岸区获批全国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区。加大对特殊群体的关爱力度,为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对象发放特殊家庭慰问金近400万元,为1501名困难职工家庭子女发放助学资金418.87万元,为19.6万名优抚、低保、特困等对象发放物价补贴8100万元。扩大老旧小区“红色物业”覆盖面,全市2074个老旧小区物业服务已实现全覆盖。纵深推进“万名警察进社区”活动,建成智慧平安小区500个,创建“五无”社区790个、“五无”村湾1683个。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涉黑恶线索核查按期反馈率100%,各级法院判决涉黑恶犯罪团伙207个。每月开展市区领导大接访,接待信访群众3062批8186人次,市网上群众工作服务平台受理群众诉求事项181余万件。持续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与治理,全市未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安全生产态势总体平稳。

2019年,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常委会的指导关心下,在市人大代表的监督支持下,在全市各承办单位的密切配合和共同努力下,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与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与广大人民群众和人大代表的期望还有一定差距。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继续履行好建议办理职责,力争取得让人民群众和人大代表更加满意的实效,为武汉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

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以来代表建议办理情况一览表

 

0

版权所有: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WHRD.GOV.CN 2023 Copyright All Rights Reserved鄂ICP备13016931号-1鄂公网安备 42010202001682号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