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决定,将《关于加快推动招商引资落地开工,切实增强武汉发展动力案》、《关于推进“三乡工程”建设,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案》、《关于深入推进“三办”改革,打造行政服务最优城市案》等3件议案,作为本次会议议案。
会议要求,市人民政府要按照有关法律和《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议案和建议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将本次会议议案的办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制定实施方案,认真办理落实。办理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及下一次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报告。
市人大常委会和市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对议案办理工作应加强检查,督促落实。
对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各承办单位应认真研究办理,并在规定时间内答复代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