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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2017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与2018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
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2017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与2018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
  • 发布日期:2018-01-13
    来源:武汉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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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月12日武汉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主席团第六次会议通过)

 

大会主席团:

武汉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审查了市财政局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提出的《关于2017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与2018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草案的报告》以及2018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草案。财政经济委员会在对预算报告和预算草案进行初步审查的基础上,根据各代表团的意见,又作了进一步审查。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市人民政府报告的2017年预算执行结果:

(一)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1579.54亿元,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计1579.54亿元。(二)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总计1533.89亿元,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计1533.89亿元。(三)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总计8.69亿元,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总计8.69亿元。(四)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571.08亿元,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531.12亿元。2017年当期收支结余39.96亿元,年末滚存结余318.52亿元。

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2017年市政府及其财税部门在市委正确领导下,全面贯彻中央、省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市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和市人大常委会有关决议要求,有效实施积极财政政策,全面落实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的各项财税政策措施,持续加大对民生的投入力度,完善公共财政运行机制,全市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同时,预算执行和财政运行中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是:财税增收难度仍然较大,有些资金分配与项目确定衔接不够,有的预算执行不够规范,少数部门依法管理和使用财政资金的意识还有待增强。建议市政府及其财税部门认真研究,采取有效措施逐步加以解决。

二、市人民政府提出的2018年预算安排:

(一)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1515.21亿元(与上年相比不含国家下达的债券转贷等收入,下同),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计1515.21亿元。(二)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总计1453.03亿元,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计1453.03亿元。(三)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总计9.52亿元,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总计9.52亿元。(四)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769.88亿元,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759.75亿元。2018年预期当年结余10.13亿元,年末滚存结余328.65亿元。

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市政府提出的2018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安排体现了党的十九大精神,符合中央、省委决策部署以及市委十三届四次全会要求,收入预算积极稳妥,支出预算确保重点领域和项目的支持力度,符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及预算法规定,总体可行。建议批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2017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与2018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18年市本级预算。

三、财政经济委员会赞同市财政局在报告中提出的多项措施,并提出以下建议:

(一)有效落实积极财政政策。创新财政资金支持方式,充分发挥财政政策和财政资金杠杆作用,支持创新驱动发展和结构转型升级,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扎实推进高效高新产业发展,落实招商引资、招才引智激励政策,积极培植和涵养财源,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促进实体经济能级提升,加大重大产业、关键技术突破创新扶持力度,推动传统产业升级改造、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发展。支持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落实企业研发投入补贴、高新企业专项奖励等政策。聚焦“四新”经济,落实国家各项减税降费政策措施,切实减轻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税费负担,释放企业发展活力,助力新民营经济发展。

(二)加大城乡重点领域和项目的投入力度。推进美丽武汉建设,支持规划建设“历史之城、当代之城、未来之城”,以长江新城、长江主轴为重点,加快左、右岸大道示范段建设,提升城市功能品质。加大地铁、快速路网、地下综合管廊、绿道等建设投入,创新城市空间规划布局。支持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大对“三农”投入力度,推进“三乡”工程拓面提质,引导城市资金、人才、技术、信息等要素与农村资源有效对接,促进高效生态农业发展和美丽乡村建设,推动城乡协调共享一体化发展。推动全域旅游大发展,高标准做好第七届世界军人运动会各项筹备工作。支持实施“四水共治”、长江大保护和拥抱蓝天行动,完善生态补偿机制,促进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

(三)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坚持把民生支出作为财政保障重点,加大对民生领域的投入,有效调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民生社会事业发展,全面落实民生“十件实事”,提高基本公共服务保障水平。增强财政扶贫资金和政策的指向性,集中财力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落实“城乡居民增收”激励政策,支持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促进大学生保障性住房建设。优先保障教育事业发展,健全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支持提升文化软实力,完善公共文化服务的财政保障机制。全面实施统一的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制度,完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和运行保障机制,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促进健康武汉发展。

(四)着力提高财政监管水平。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强化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与一般公共预算的统筹衔接。深化专项资金改革,加大统筹整合力度。实施中期财政规划管理,加强预算编制标准体系建设。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加强重点民生项目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提高预算绩效管理质量。严格财政资金监管,强化预算执行动态监控,严肃查处各类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加强审计监督,完善审计整改工作长效机制,大力推进法治财政建设。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完善政府性债务风险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切实防范债务风险,促进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

2018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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