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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武汉市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
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武汉市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
  • 发布日期:2018-01-13
    来源:武汉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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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月12日武汉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主席团第六次会议通过)

 

大会主席团:

武汉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审查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提出的《关于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及其政府投资计划草案。财政经济委员会在对计划报告和计划草案进行初步审查的基础上,根据各代表团的意见,又作了进一步审查。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2017年,市人民政府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落实市十三次党代会决策部署和市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提出的各项决议要求,围绕建设现代化、国际化、生态化大武汉的奋斗目标,聚力改革创新,奋力拼搏赶超,经济发展势头强劲,改革开放示范引领,生态环境显著改善,社会事业稳步发展,民生福祉持续增进,较好地完成了市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批准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同时也要看到,发展不平衡不充分依然是我市的基本市情、最大实际,发展质量效益还不够高,新旧动能转换还不够快,城市功能品质仍需提升,民生社会事业还不能满足群众新需求。对此,要高度重视,采取措施努力解决。

二、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市人民政府提出的计划报告和2018年计划草案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符合中央、省委决策部署和市委十三届四次全会要求,符合我市“十三五”规划纲要和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指导思想明确,重点突出,主要预期目标和总体安排积极可行,政府投资计划较好地贯彻了国务院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要求,体现了投资的引导带动和支撑保障作用。建议批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及其政府投资计划草案。

三、2018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是复兴大武汉宏伟蓝图和各项创新举措落地见效之年。财政经济委员会赞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在报告中提出的各项措施,并提出以下建议:

(一)着力发展高效高新产业,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坚持质量第一、效益优先,推动我市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大力发展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推动制造业向高效高新转变,推动服务业向高端高质发展。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培育壮大新兴产业,促进传统产业更快改造升级和新旧动能加快接续转换。加快现代产业园和科创小微企业园建设,进一步拓展实体经济承载空间,提升服务实体经济加快发展能力。发挥投资的关键性作用,深入推进招商引资“一号工程”,提升项目签约质量,促进项目落地见效。推动全域旅游大发展,积极发展信息、文化娱乐、健康养老等服务消费,培育消费新热点。加强政策措施设计,切实做好重点领域风险防范和处置,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

(二)着力释放改革红利,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

深入推进招才引智,深化“大学+”发展模式,聚焦四大资智聚汉工程,加快发展校友经济、菁英经济、院士经济、“海归”经济。深入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和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构建产学研深度融合创新体系。深化新民营经济发展改革,聚焦“四新”经济,加快打造新民营经济集聚地。加快自贸区武汉片区建设,深度融入“一带一路”国际合作,扎实推进开放型经济发展。坚持推进“放管服”改革,纵深推进“三办”改革。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和农村土地制度改革。

(三)着力提升公共产品有效供给,推动全市城乡协调发展

创新市域空间规划布局,提升建设“历史之城”,优化建设“当代之城”,规划建设“未来之城”。高品质建设东湖生态绿心。持续推进全市地铁网、快速路网、下一代互联网等基础设施建设。精细化推进城市管理,完善城市综合管理标准体系。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三乡”工程拓面提质,实施农村金融资金回流工程,引导城市资金、人才、技术、信息等要素与农村资源有效对接。实施农业科技提升工程,发展特色优质高效农业,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建设美丽武汉,深入实施拥抱蓝天行动,持续推进“四水共治”,共抓长江大保护;创新完善“大湖+”发展模式,推进“大湖+”主题功能区建设;大力实施全域增绿提质,积极推行绿色生产生活方式。

(四)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满足市民美好生活需要

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坚持精准施策,激发贫困人口内生动力,扎实推进产业扶贫、教育扶贫、健康扶贫等脱贫措施,确保如期实现全市贫困人口、贫困村全部脱贫出列目标。坚持就业优先战略和积极就业政策,实现更高质量和更充分就业,提高就业质量和市民就业水平。提高社会事业发展水平,扩大优质教育供给,推动优质教育均衡发展;推动健康武汉建设,深入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严控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繁荣文化事业,发展文化产业,扎实推进文化强市建设。完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全面实施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制度。完善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保障体系。切实办好民生实事,聚焦市民“最盼、最急、最忧、最怨”的问题,着力解决好儿科医疗、学前教育、社区养老服务等突出问题,加快补齐民生短板。推进社会治理创新,深入实施“红色引擎工程”,开展“互联网+社会治理”示范工程建设,建设更高水平“平安武汉”。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

2018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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