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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人事任免委员会2017年度工作报告
武汉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人事任免委员会2017年度工作报告
  • 发布日期:2018-01-09
    来源:武汉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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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人事任免委员会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领导下,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市委中心工作和市人大常委会工作部署,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做好任免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全年工作任务,为加快现代化、国际化、生态化大武汉建设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一、协助常委会依法行使任免权

2017年,人事任免委员会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和人大依法任免相统一,按照党委推荐、“一府两院”提名、人大任免的法定程序,认真做好人事任免工作。一年来,市人大常委会依法任命和批准任命国家工作人员96人,依法免去和批准免去国家工作人员40人,依法接受6人辞去所在职务。

围绕组建新一届人大常委会工作委员会做好任免工作。今年是本届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职的第一年。市人大换届后,组建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各工作委员会成为保障人大机关正常运转的迫切需要。委员会根据常委会各工作委员会的工作职能、工作特点和人员配备要求,认真研究、慎重考虑,制定工作方案,积极统筹协调,会同市委和常委会有关部门提出工作委员会组成人员人选名单草案,报请市人大常委会党组研究决定,为常委会主任会议起草议案做好相关工作。经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15人被任命为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16人被任命为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12人被任命为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为新一届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职和开展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

围绕任命新一届政府组成部门负责人做好任免工作。新一届政府各组成部门担负着我市改革发展、依法行政重要职能,做好新一届政府各组成部门负责人的任命工作,是今年常委会人事任免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委员会高度重视这项工作,紧紧围绕常委会依法高效地行使任免权积极做好服务,精心制定任免工作方案,把握重要时间节点,做到一步一方案、一事一安排。一是加强与市委有关部门沟通。及时了解和掌握市委人事安排意图及总体工作要求,及时作出工作布置。二是组织和服务各类会议推进工作。根据法定任免程序,及时召开拟任人员座谈会,做好任前工作部署;召开委员会全体会议,对拟任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服务主任会议,及时审议和确定任免议案议题。三是广泛听取意见,积极做好工作。分别听取驻会委员和不驻会委员意见,及时向市委有关部门反馈情况。四是派员参加常委会小组审议会议,解答审议中提出的问题,为常委会委员了解拟任人员、更好地行使职权做好服务。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上,25名市政府各组成部门负责人得到任命,保证了市委人事安排顺利实现,常委会任免职权得到有效行使。

围绕市人大及“一府两院”日常人事调整做好任免工作。人事任免是常委会的一项经常性的工作。委员会按照法定程序,认真做好日常人事调整的任免工作,为常委会党组、主任会议、常委会会议讨论审议人事任免议案服务,有效发挥了参谋助手作用。一是认真办理主任会议议案。共办理主任会议议案4件,任免市人大常委会有关工作委员会组成人员48人。二是认真审议市人民政府提请的人事任免议案。共办理市人民政府议案6件,任免市政府组成人员40人,其中任免副市长5人。三是认真审议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市人民检察院提请的人事任免议案。全年共办理市中级人民法院议案2件,任免审判人员18人;办理市人民检察院议案2件,任免和批准任免检察人员30人,其中批准任免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13人。日常任免工作做到程序依法规范,工作有条不紊,服务尽职到位,效率不断提高,确保我市国家机关工作正常运转。

二、围绕规范和完善任免制度开展工作

2017年,人事任免委员会根据新一届常委会加强制度建设的要求,坚持和完善人事任免制度,不断改进和规范任免工作程序,提高任免工作的法治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

坚持委员会会议审议制度。委员会召开会议审议“一府两院”提请常委会的人事任免议案,是常委会充分发扬民主、依法行使任免权的制度安排。委员会始终坚持会议审议制度,充分发挥委员们的专业优势,组织调查研究,开展集体审议。一年来,委员会共召开7次全体会议,对“一府两院”提请常委会的10件人事任免议案进行了审议。委员们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表意见,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从拟任人员的思想政治水平、依法履职能力、群众公认程度以及任职资格条件等方面进行审议,并形成委员会审议报告,为常委会行使任免权提供依据。 

严格任前资格审查制度。任前资格审查是做好人事任免工作的前提,也是一项基础性工作。委员会为提高人事任免议案的质量,坚持任前资格审查制度,严格依照“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五好”干部标准,对提名人选的资格条件、提名的法定程序等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法律和有关政策规定的任免议案,一律不报请常委会会议。一是审查拟任人员资格和条件。对拟任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工作实绩情况、勤政廉政等方面以及任职年限、文化程度、是否存在回避等情形逐一审查。二是审查拟任人员提名程序。对拟任人员的提名是否经过民主推荐、组织考察、公示公开等程序,是否经过党组集体研究等情况进行核查。三是审查拟任人员廉政和作风建设情况,对任前调查中发现的问题、任前公示的群众来信来访,及时转交提请机关进行调查核实,一经查出存在影响任职的情形,及时将任免议案退回提请机关,接受社会及人民群众的监督。

完善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委员会为了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把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要求和人事任免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加强和完善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增强国家工作人员的法治意识,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推动武汉法治城市建设。考试内容由侧重考查业务知识调整为侧重考查宪法知识、法治理念、公正司法意识、法官检察官职业道德等,加强对宪法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司法制度和廉政纪律等方面的考察,增加民法总则、反不正当竞争法、国歌法等新制定和修改的法律为考试内容,考试结果均以书面形式向市人大常委会会议报告。通过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强化了对国家工作人员的宪法宣传教育,进一步引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增强尊法、学法、用法、守法的自觉性。一年来,组织拟任国家工作人员7批共67人参加法律知识考试,实现拟任人员法律知识考试全覆盖。

坚持拟任人员作供职报告制度。委员会继续坚持拟任人员任前向常委会作供职报告制度,加强对拟任人员供职报告发言材料的阅审把关。今年,着力对供职报告的思想态度、语言表达、篇幅结构等方面进行阅审并提出了修改意见。比如,委员会在办理新一届市政府组成人员的任命工作时,在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下,加班加点,对25名拟任人员的供职报告材料逐人逐项细致审核。一年来,共有33名市政府组成部门拟任人员在常委会上作了供职报告,通过供职,一方面增进了常委会组成人员对他们的了解,另一方面增强了拟任人员依法履职的人大意识、责任意识、公仆意识,提高了拟任人员接受人大及人民群众监督的自觉性。

组织和推进落实宪法宣誓制度。委员会把组织落实宪法宣誓制度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抓好抓实。针对每一次宪法宣誓活动,认真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细致做好现场组织工作,确保宣誓仪式庄重严肃、有条不紊地进行。一年来,组织市十四届人大选举产生的159名国家工作人员当场公开进行了宪法宣誓。在闭会期间,组织市人大常委会任命的65名国家工作人员进行了宪法宣誓,实现了市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和任命人员宪法宣誓全覆盖。与此同时,委员会还高度重视推进落实宪法宣誓工作,协助常委会着力抓好“一府两院”及各区贯彻落实宪法宣誓制度的督促检查。10-11月,组织到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以及硚口区、东西湖区、蔡甸区等地人大,听取开展宪法宣誓工作的情况汇报,查看宣誓场所,针对实施中遇到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督促我市各国家机关贯彻落实宪法宣誓制度,改进和完善宪法宣誓工作,确保了宪法宣誓制度在我市的遵守和执行,促进国家工作人员增强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履行宪法义务。

三、围绕常委会行使监督职权开展工作

2017年,人事任免委员会认真贯彻实施监督法,积极协助常委会组织开展的监督工作,督办有关代表建议,加强人大代表和委员履职监督工作调研,为常委会行使监督权做好服务。

认真督办代表建议案。委员会参与督办市人大代表提出的“关于武汉市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建议”、“关于加快武汉市美丽乡村建设的几点建议”等代表建议案。年初制定督办工作方案,加强与建议案承办单位、协办单位的工作联系,加大督办力度,提高办理工作实效。6月至8月,委员会在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刘立勇同志的带领下,分别听取了市水务局、市农委等单位的议案办理情况汇报,检查了武昌区防洪排涝水利设施的建设情况,实地查看了河湖长公示制和履责落实情况;检查了蔡甸区花博汇等地,了解建设美丽乡村、发展花主题都市田园休闲产业的做法和经验,对建议案承办工作提出意见和要求。提案代表对相关建议案办理情况表示满意。

积极调研人大履职监督工作。委员会围绕省人大常委会制定常委会委员履职若干规定,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工作。对人大常委会委员及专门、工作委员会组成人员履职监督考评情况进行调研,通过座谈交流、电话询问、查找资料等方式,考察了解外省人大、部分兄弟城市人大和我市区人大常委会开展有关工作的情况,全程参与省人大常委会有关调研工作,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6月,认真组织学习研究《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及专门、工作委员会组成人员履职考评办法(草案)》,提出了修改意见并向省人大报告。9月,参与省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工作委员会交流座谈,为省人大制定《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履职的若干规定(修订草案)》提供参考。

四、围绕常委会中心任务开展工作

2017年,人事任免委员会始终围绕市人大常委会工作部署,积极参与评议机关中层处室、“聚力脱贫攻坚、人大代表在行动”等中心工作,努力完成常委会交办的各项任务。

开展监督检查评议市政府部门机关中层处室工作。今年,市委市政府要求对市政府部门机关中层处室进行监督检查评议,从而优化发展环境、规范权力运行、服务改善民生、促进履职尽责。按照常委会统一安排,委员会作为市人大常委会第八督查组对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市人社局的14个具有审批权、执法权的处室机关作风建设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满意度测评。6月至8月,委员会在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刘立勇同志的带领下,对市政务服务中心、市人社局部分处室作风建设情况进行了检查,听取了工作汇报,对各单位落实“马上办、网上办、一次办”政务服务改革、整治“新衙门作风”等提出了意见和要求。一年来,委员们通过明查和暗访,多次深入参评处室实地检查,针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建议,有力推动各参评处室转变作风、改进工作。

参与“聚力脱贫攻坚、人大代表在行动”活动。“聚力脱贫攻坚、人大代表在行动”主题活动是省市人大常委会全年的一项中心工作。委员会认真贯彻落实省市人大有关部署,既履行代表职责,进村入户开展工作,又发挥组织作用,加强工作督导。一是委员会成员积极参与代表小组活动。在对口联系的黄陂区蔡店街姚家山村等地多次进村入户,走访贫困农户,仔细询问贫困户致贫原因,帮助分析脱贫路径,了解政府对口帮扶的人员和扶贫政策是否落实到位等,推动精准扶贫工作。二是加强工作督导。委员会负责督导黄陂片区落实“聚力脱贫攻坚、人大代表在行动”工作。常委会作出动员后,委员会迅速成立督导组,制定督导工作方案,实行面上督导与重点督导、查找问题与现场指导、明查和暗访相结合,会同常委会有关部门,到黄陂区长轩岭街实地检查,听取了黄陂区开展工作的情况汇报,查阅了有关工作台账,查看了代表小组、代表之家、代表活动室等工作情况,以点带面,督导精准扶贫工作扎实推进。

为常委会领导交办的专项工作服务。一是为常委会分管领导下基层开展“微服私访”工作服务。先后暗访了花桥卫生服务中心、市中医院、正华建筑设计院、市政务中心、市人社局等多家单位,调研了“看病难、看病贵”、“机关处室作风建设”等多个专题,加强了对政府部门工作的监督。二是为领导督办化解信访积案工作服务。组织开展工作调度会,到区信访局听取工作进度,跟踪督办硚口区荣华街拆迁安置遗留问题信访积案办理情况,目前该案已经办结。三是为领导走访常委会委员服务。通过走访深入了解委员们工作、学习、生活情况,加强和委员所在单位的联系沟通,为委员们行权履职创造更有利的条件。四是为领导联系服务专家服务。走访看望部分在汉专家,宣传武汉政策,落实产业项目,解决工作生活困难,引导专家融入我市改革创新发展事业。

五、围绕加强自身建设开展工作

2017年,人事任免委员会始终坚持以新理念指导新实践、以新举措展现新作为,强化思想建设、履职能力建设和作风建设,提高依法履职和实际工作水平。

以思想建设促进作风转变。委员会组成人员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历次中央全会精神,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会精神,做到学思践悟、知行合一。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积极参加常委会党组组织的宣讲讲座、民主生活会等活动。通过思想建设,促进了作风转变:一是强化了“四个意识”,坚定了“四个自信”,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是强化了纪律观念,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和市委十一条禁令。三是强化了群众观念,以督办代表建议案、赴基层调研、办理群众来访来信、开展“双万双联”活动等方式,加强了与市人大代表、广大市民、结对帮扶贫困户的联系。

以能力建设促进工作转变。不断跟进人事任免工作最新政策动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关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新部署,认真学习领会湖北省加强县乡人大建设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的新要求。学习人事任免工作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对宪法、地方组织法、选举法等人事任免相关法律法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规范性文件的学习。通过业务学习,提高创新开展人事任免工作的意识和能力,不断解决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发挥专门委员会业务专精的优势。比如,加强了任前资格审查工作,确保人事任免议案质量提高;改进了任前法律知识考试的形式,突出了对宪法意识的考察,实现拟任人员法律知识考试全覆盖;着力抓好供职报告工作,强化了拟任人员依法履职敢于担当的责任意识等。

以联络联系促进工作交流。一是加强与省人大的工作请示。多次参加省人大人事任免工作培训班、座谈会,积极争取省人大对我市人事任免、宪法宣誓以及人大代表聚力脱贫攻坚等专项工作的指导。二是加强与区人大常委会的联系和指导,了解掌握各区人大常委会任免工作动态。12月,组织召开区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委负责人座谈会,就选举和任命监察委员会、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等问题进行了法律指导,对换届以来工作中遇到的有关法律问题进行适时作答,共同推进我市人大人事任免工作发展。

一年来,人事任免委员会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领导下,在全体组成人员的共同努力下,圆满地完成了全年的各项工作任务。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我们的工作离新时代人大工作的新要求,离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期盼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常委会全面了解拟任人员的渠道不多,工作制度有待完善;二是任后履职监督工作办法不多,工作机制有待探索和研究;三是宪法宣誓工作不平衡,督促指导工作有待加强。这些问题和不足,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改进。

2018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人事任免委员会将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不断深化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一根本政治制度的理解和认识,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十九大精神上来。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人大依法任免相统一,围绕市委中心工作和常委会工作部署,全面履行委员会工作职能,认识新时代、把握新机遇、迎接新挑战,锐意进取,务实创新,努力为市人大常委会依法行使任免权服务,为复兴大武汉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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