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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201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
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201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
  • 发布日期:2013-01-08
    来源:武汉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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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月7日武汉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主席团第五次会议通过)

 

大会主席团:

武汉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审查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201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以及201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财政经济委员会在对计划报告和计划草案初步审查的基础上,根据各代表团和计划预算审查会的意见,作了进一步审查。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2012年市人民政府坚持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在稳增长中调结构、惠民生,较好地完成了市十三届人大第一次会议批准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全市经济实现平稳较快发展,工业倍增势头强劲,服务业升级计划启动实施,“两型社会”和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稳步推进,自主创新能力不断增强,城乡居民收入和社会保障水平逐步提高,各项社会事业全面进步。

二、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201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及计划草案体现了党的十八大和中央、省、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符合“十二五”规划纲要的总体要求和市委加快国家中心城市建设、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总体部署,围绕提高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这个中心,突出了加快结构调整、积极扩大内需、深化改革开放、着力保障民生的工作重点,指导思想明确,预期目标和总体安排可行。财政经济委员会建议,批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201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201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

三、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做好2013年的工作,意义十分重大。在科学分析我市经济发展有利条件,增强未来发展信心的同时,也要清醒认识到目前经济增长仍然存在下行压力,资源、环境、资金对经济发展的制约加大,深化改革开放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任务艰巨;部分产业、企业发展面临较多困难,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规模不大,经济发展环境还需进一步改善;收入分配、就业、社会保障、食品安全等领域的问题依然存在。对此,必须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一)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提高经济发展质量

坚持“两业并举”发展战略。坚定不移地把加快工业发展作为我市经济持续、健康、较快发展的重点,加大工业倍增计划的落实力度; 加快推进示范园区配套设施建设,提高园区承载能力;高度重视产业布局和区域分工,调整优化产业结构,促进产业集群化发展,突破性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提升支柱和优势产业的规模、效益和核心竞争力。

全面实施服务业升级计划,大力推进国家商贸物流中心建设。要制定和落实支持现代服务业发展的总体规划和政策措施,着力打造现代物流、金融保险、文化创意、工程设计、会展商务等服务业产业集群和商贸专业市场,努力提高服务业发展水平和在地区生产总值中的比重。

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落实好各项支农惠农政策,优化农业生产结构,大力发展现代都市农业,加快新一轮“菜篮子工程”和农产品加工园区建设。不断完善农田水利等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增强农业抗风险能力,在不断优化生产结构中实现增长。

(二)进一步扩大投资和消费,夯实经济发展基础

发挥好投资对经济增长的关键作用,促进投资稳定增长和结构优化,加大工业和重大基础设施项目的投入,增强经济发展后劲。实施更加积极主动的开放战略,扩大对内对外开放,加大重大产业项目招商、策划和储备力度,大力引进对我市经济发展起支撑作用的重大项目。激发民间投资活力,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基础设施建设、社会事业、金融业等领域。在打基础、利长远、惠民生又不重复建设的公共交通、城市道路、污水处理和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领域加大投资力度。

增强消费对经济增长的基础作用。挖掘、培育一批拉动力强的消费增长点,完善扩大消费的各项政策,加大城乡消费基础设施投入力度,积极发展各种商业业态,努力提升商业服务质量,加快建立扩大消费需求的长效机制,营造诚信、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加快新型城镇化进程,推进产城融合发展,提高城镇化质量,走集约、智能、绿色、低碳的新型城镇化道路,构建科学合理的城市布局,按照“1+6”城市空间规划要求,完善新城总体规划,高质量推进城市建设。

(三)进一步深化改革创新,增强经济发展动力

加快推进“两型社会”综合配套改革,创新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体制机制,在循环经济、节能减排、环境保护等领域先行先试,大胆改革;创新土地规划管理体制机制,积极稳妥建立土地流转新模式;拓宽“两型社会”建设的融资渠道,支持科技金融服务平台发展。加快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着力增强创新驱动发展新动力,加快科技创新,加强产品创新、品牌创新、产业组织创新、商业模式创新。推进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着力推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

进一步深化经济领域改革,完善市场经济体制。积极推进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深化财税体制改革,落实好“营改增”试点工作。积极推进市属国企战略重组和市属投融资平台资源整合与经营模式创新。围绕壮大重点产业和提升城市功能,积极培育引进市场主体,提高招商引资规模和质量,着力提升对外开放水平。深化农村产权制度和农业经营体制改革,加快推进小城镇综合改革和农村金融改革。大力实施中小企业成长工程,建立健全为企业服务的长效机制,进一步落实支持中小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发展的各项政策,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改善民营企业发展环境,建立发展民营经济目标考核体系,全面落实民营经济发展“新56条”,提高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活力。

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继续推进公共服务事项办理流程优化工作,进一步下放审批权限,优化项目落地审批流程,切实提高项目合同履约率、资金到位率和开竣工率。各部门要厉行节约,勤俭办事,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把钱用在刀刃上。

(四)进一步强化民生保障,共享经济发展成果

加大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和关系长远发展方面的投入,建立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长效机制,对涉及群众利益的难点热点问题实行统筹安排,有计划、有重点地逐步解决,让发展成果更好地惠及民生。

进一步落实促进城乡居民增收的政策措施,着力增加居民财产性收入和劳动性收入,逐步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适时提高最低工资标准,着力增加低收入者收入。增加对农业和农村的投入,多渠道增加农民收入,着力推进城乡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劳动力就业和社会管理等方面的一体化。大力推进全民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推动实现更高质量就业;积极落实促进就业的各项优惠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统筹做好高校毕业生、农民工、“零就业家庭”就业创业工作。

统筹推进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进一步提高社会保障水平。推进城乡一体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加大对特殊困难群体的救助力度。落实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进一步推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多渠道解决困难群体的住房困难。全面发展教育、科技、卫生、文化、体育等各项社会事业,提高社会管理科学化水平,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

2013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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