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民族宗教侨务外事委员会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和常委会工作要点,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积极开展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一、积极协助常委会制定《武汉市鼓励和保护台湾同胞投资办法》
制定《武汉市鼓励和保护台湾同胞投资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原为本届常委会2010年的立法调研项目。在立法过程中,委员会主要做了四个方面的工作:一是深入开展调研,促进列入立法计划。早在2009年,随着《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办法》的实施,委员会就已着手对保护台湾同胞投资立法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调研。2010年初,在常委会副主任彭志敏的领导下,委员会会同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常委会法规室、市政府法制办、市台办、市商务局共同组建工作专班,深入我市台商较集中的工业园、重点台资企业调研,实地了解台商需求;召开各区台办主任座谈会和部分台资企业及台商代表座谈会,听取对我市保护台胞投资权益立法的意见和建议;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听取市政府相关部门的情况汇报。工作专班对收集的意见和建议进行整理,对制定《办法》的必要性、可行性反复论证,明确了立法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确定了立法的指导思想和主要内容,形成《办法(草案)》。在此工作的基础上,6月18日经常委会第70次主任会议研究决定将该立法调研项目列入2010年立法计划。二是适时提前介入,指导法规草案起草工作。委员会及时促成立法工作专班成立后,不仅派专人参与专班工作,还多次听取了起草工作专班的汇报,就法规体例、适用范围、行政管理体制等问题提出建议。为增强立法的民主性和科学性,确保立法质量,起草工作专班将形成的《办法(草案)》印发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区、开发区等30多个单位征求意见,就有关政府部门的职能和权限、利益调整等重大问题进行交流探讨,形成共识。考虑到对台工作的敏感性和复杂性,委员会还督促市台办将《办法(草案)》分别呈报给省台办和国台办,委员会也向省人大执法检查组汇报,分别得到了具体的帮助和指导。三是召开委员会会议,认真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武汉市鼓励和保护台湾同胞投资办法(草案)〉的议案》,形成向常委会提出的审议意见。四是认真做好常委会组成人员的沟通和说明工作。在常委会审议《办法(草案)》前召开的立法说明会上,委员会组织政府法制办及有关方面,对《办法(草案)》进行解读,向常委会组成人员详细介绍立法宗旨、条文的法律依据、事实依据以及起草时对分歧意见的协调情况等,努力为常委会审议《办法(草案)》创造良好条件。常委会已于2011年1月11日审议通过了该办法,待报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后实施。
二、深入开展执法调研
(一)调研旅游业发展的现状和问题
为全面贯彻落实《武汉市旅游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进一步推进我市旅游业发展,委员会在常委会分管副主任彭志敏带领下,将《条例》贯彻执行情况和常委会执法检查审议意见的跟踪督办作为2010年的工作重点,成立专门的调研小组,采取多种形式,对当前我市旅游业发展的现状和问题进行了调研。通过调研,委员会指出了我市存在的城市旅游功能不够健全、旅游相关服务不够配套、旅游接待服务质量有待提高等问题。围绕 “努力把我市建设成为我国中部最大的商务会展型和都市休闲型旅游城市,成为中部地区的旅游中心城市”的奋斗目标,提出了加强政府主导与改善综合协调机制、加强宣传促销力度、落实旅游发展规划、打造旅游精品、加快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建立旅游公共服务体系的建议。形成《关于加快我市旅游业发展的调研报告》并于6月18日向常委会主任会议作了汇报。常委会刘家栋副主任专门批示:“做了大量的调查研究,提出了不少符合武汉实际的建议,可以作为委员会的调研报告送市政府领导参阅。”
(二)调研宗教事务条例执行情况
为常委会主任会议听取市政府关于国务院《宗教事务条例》、《湖北省宗教事务条例》和《武汉市宗教事务条例》(以下简称三条例)执行情况作准备,委员会在常委会副主任彭志敏带领下,于2010年4月至9月对三条例执行情况进行了调研。调研采取市、区人大联动的方式进行。委员会听取了市民宗委、公安局、民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文化局等部门的汇报,走访了五大宗教十多个团体、场所和单位,与部分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进行座谈,听取了意见和建议。委员会认为,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认真贯彻执行三条例,宗教事务管理在法治化轨道上不断迈出新步伐,有力地保障了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维护了宗教和睦与社会和谐。但从调查情况来看,当前仍然存在一些必须进一步引起重视的问题,针对这些问题,委员会建议:要进一步提高对依法管理宗教事务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增强贯彻执行宗教法规政策的责任感和自觉性,不断提高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水平和能力;要进一步完善执行三条例的长效机制,努力形成工作合力;要进一步加强对一些政策性问题的研究,做到依法管理宗教事务与宗教工作新形势相适应;要进一步加大解决宗教活动场所历史遗留问题的力度,切实维护宗教界的合法权益。10月15日常委会第78次主任会议听取了市政府关于三条例执行情况和委员会调研情况的汇报,完全同意并支持委员会向市政府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三、协助常委会开展“十二五”规划编制情况调研
根据《武汉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调研市“十二五”规划编制情况的工作方案》的要求,为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十二五” 规划编制工作情况和市十二届人大七次会议审查批准“十二五”规划纲要(草案)作准备,委员会在常委会副主任彭志敏的带领下,通过听取部门汇报、座谈走访、实地察看、查阅资料、向专家咨询、赴外地比照考察等形式,对武汉市旅游业发展“十一五”规划完成情况及“十二五”规划编制进行了调研。针对武汉市旅游业发展在“十二五”规划中的编制情况,委员会对必须重点解决的六个方面的问题提出建议:一是针对旅游发展“理念不明、务实不够”的问题,提出要树立“大展山水园林城、交通枢纽城的风姿,大现历史文化城、现代科技城的底蕴,大示大江大湖大武汉的气势,大显带动现代服务业、促进两型社会建设的功效”的理念和要发扬“发展第一、实干兴旅”的精神。二是针对旅游资源“多而不精、散而不聚”的问题,提出要集中力量重点整合打造白云黄鹤与辛亥首义景区(群)、生态东湖与梦幻水城景区(群)、特色街区与怡情江滩景区(群)、知音故里与会展之都景区(群)、木兰故里与度假胜地景区(群)、国际欢乐马都与极地海洋世界景区(群)。三是针对旅游经营“机制不活”的问题,提出要通过成立专营的大集团或公司,采取资本运营股份制、旅游经营一票制等举措予以解决。四是针对旅游促销“散而不强”的问题,提出要建立统一对外的城市整体营销体系,把各个景区(群)景观最优、特色最显的内容整理出来,以多样形式、用多种载体集中展示出去。五是针对旅游服务“配套不全”的问题,提出要从建设旅游微循环交通、整修旅游景点、建设旅游服务中心、治理景区环境、改进旅游文化创作展演五个方面着手予以解决。六是针对扶持旅游发展“政策不全”的问题,提出要通过制定用地、财税、交通、扶持主要旅游企业、奖励等方面的优惠政策解决制约发展的瓶颈问题。报告的内容在常委会第28次会议上汇报后,引起社会反响,部分建议得到市委、市政府的采纳。
四、协助上级人大做好调研、检查工作
(一)积极协助上级人大做好调研工作
2010年5月,在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蒋大国的陪同下,全国人大华侨委员会主任委员高祀仁率调研组来我市调研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及相关法律贯彻实施情况。委员会根据要求制定了周密的工作方案,协助安排调研组听取市侨办、侨联、教育局、公安局、民政局等十个部门和单位的汇报,实地视察了留学生创业园、迪源光电科技公司、凯迪控股公司、亚心医院、东方马城等,与归侨侨眷、侨资企业代表座谈,听取意见。高祀仁、蒋大国一行对我市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我市对侨法的宣传广泛深入,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成效显著。针对保护侨界合法权益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调研组指出:要深入开展调研,制定切实可行的政策;市人大要注重加强与各方面的联系,积极督促政府有关部门,共同研究解决难点问题。7月中旬,蒋大国副主任率队来汉调研宗教工作,委员会给予了积极协助和配合。
(二)努力协助省人大做好检查工作
2010年3月,省人大民侨委副主任委员何世平一行来我市,就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关于检查〈湖北省旅游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审议意见处理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委员会安排市旅游局及相关部门向检查组汇报了审议意见处理的情况,实地察看了农耕年华等旅游景点,与部分基层旅游干部、旅游企业代表交流,听取意见和建议。检查组肯定了我市的工作,认为我市对审议意见思想重视,处理到位。
五、精心做好人大外事工作
委员会本着增进友谊、扩大共识、加强信任的精神,积极协助常委会做好外事接待服务工作。2010年11月4日,应全国人大和欧洲议会关系小组的邀请,以利凡里尼主席为团长的欧洲议会对华关系代表团一行45人,到湖北省、武汉市考察新农村建设情况。委员会为保证代表团考察工作顺利进行,配合省人大精心选择考察点,精心制定接待方案,精心做好导陪工作,保证了这项外事接待活动的圆满成功,受到蒋大国副主任表扬。委员会还配合市外事部门完成了与德国绿党代表团的友好交流活动,协助常委会做好了接待法国波尔多市代表团、密克罗尼西亚国会代表团、巴西巴中工商总会唐凯千会长一行的工作。
六、切实加强自身建设
针对人大工作的特点,委员会把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工作质量作为一项基础性工作常抓不懈。一是加强思想政治理论学习。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努力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头脑,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不断增强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形势下做好人大民族宗教侨务外事台湾事务旅游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二是加强业务学习。进一步学习人大制度及常委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学习有关法律法规,提高了全委同志业务素质。三是加强与政府对口联系部门的联系,努力学习和掌握其工作业务,了解和探讨政府对口联系部门在执法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问题的办法,做到寓监督于支持之中。四是不断改进工作作风,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做全面细致的调查研究,把情况摸透,把问题看准,有的放矢地开展相关工作。
一年来,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领导下,在机关各部门的支持、配合下,委员会取得了一定的工作成绩。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委员会坚持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坚持依法履行职责、坚持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坚持团结和谐求真务实的结果。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委员会的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是监督工作有待进一步提高针对性和实效性,与区人大有关工委和基层的联系有待进一步加强。对此,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予以改进。
2011年,是“十二五”开局之年,做好今年的工作至关重要。委员会将以辛亥首义百年庆典为契机,配合市政府有关部门做好宣传、推介武汉的工作,大力推进武汉旅游业发展。同时,委员会还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开展对《武汉市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条例》的执法检查,开展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办法》的执法调研,听取和审议外事工作、台湾事务工作、旅游工作情况,认真督促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认真办理市十二届人大七次会议代表议案和建议,进一步加强与市政府有关部门、各区人大常委会有关工委的联系,继续加强自身建设,进一步提高政策水平、法律水平和议事水平,不断拓展我市民族宗教侨务外事台湾事务旅游工作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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