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教科文卫委员会在市十二届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领导下,围绕常委会的中心工作和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依法履行职责,较好地完成了全年工作任务。
一、以科技教育为重点,参与地方立法工作
委员会一直关注《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条例》的修订工作。该条例自1994年颁布实施后,为开发区的健康、快速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制环境,但随着开发区的发展进入新的时期,该条例的诸多内容已不适应发展的新要求。2009年12月,国务院批准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示范区建设涉及到的创新主体、创新平台等领域都需要修订该条例予以规范和引导。根据省、市人大常委会加快相关立法工作的要求,委员会与市人大常委会法规室、市政府法制办、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共同组建了工作专班,着手该条例修订的调研和起草工作。上半年,省人大常委会刘友凡副主任和市人大常委会刘家栋、吕金芝副主任率领工作专班开展了一系列专题调研活动,赴北京中关村进行实地调研,数次专题听取汇报并指导该条例修订工作。委员会参与其中做好组织协调工作,多次召开征求意见座谈会,组织专家论证会,就该条例修订的定位、区域范围的界定、管理体制创新、创新制度设计、法律责任等问题提出了建设性意见。委员会在认为立法时机已经成熟的时候,报经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批准将重新制定该条例由立法调研项目调整为2010年立法项目。市人民政府提请审议该条例草案的议案报市人大常委会后,委员会全体会议对条例草案进行了初审,并协助常委会组织召开了立法说明会。委员会认为该条例草案总结了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多年建设发展的成功经验,提出了新形势下的管理体制、机制要求,突出了自主创新的理念,建议提交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目前,市人大常委会已对该条例草案进行了一审。
中小学校安全关系千家万户的幸福和希望,市人大常委会将《武汉市中小学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列入了2010年立法项目。委员会及时介入前期立法调研和起草工作,多次与市政府法制办和市教育局专题研究,对条例的起草和条例草案的修改提出意见和建议。委员会组织部分法律专家先后到北京、西安、太原等地学习考察相关立法经验,以形成对条例制定工作更权威性的具体意见和要求。上半年中央、省、市先后出台了关于学校安全工作的一系列文件和措施,委员会及时与市政府法制办和市教育局商议,调整立法思路,将条例名称调整为《武汉市中小学校安全条例》,突出了中小学校安全工作“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要求,拓展了条例所涵盖的内容以适应新形势和新任务。委员会全体会议对条例草案审议认为:条例草案注重校园安全的防范,在校园周边环境安全、学校设施设备安全、食品安全、校园安全等方面做出了具体规定,明确了政府及有关部门、学校及社会各方面在学校安全工作中的职责,抓住了该项地方性法规最佳的出台时机,顺应了人民群众的呼声。目前,该条例草案已经过市人大常委会一审。
精神卫生是一个重大公共卫生问题,也是较为突出的社会问题。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的《武汉市精神卫生条例》,报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期间,委员会邀请省人大常委会委员来我市及有关城市考察,并及时向省人大常委会领导及有关委员会汇报有关情况,促使条例顺利批准并于今年9月颁布实施。条例的出台对于预防精神障碍发生,规范精神卫生服务,推动整个社会和谐健康有着重大深远的意义。委员会与常委会研究室共同组织卫生、民政等部门召开新闻通气会,通过10多家新闻媒体加大宣传报道力度,扩大社会关注度。委员会还督办了市政府相关部门加快配套文件的制定工作。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的统一部署,为了增强立法的主导性,更好地发挥地方人大立法在促进和保障我市“两型社会”建设中的作用,对委员会涉及的原有15部相关地方性法规进行了清理,提出了“立”、“改”、“废”等方面的建议,有关条款的修改已经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委员会还对制定武汉市科技创新促进条例和武汉市科学技术普及条例开展了立法调研,为2011年的立法安排做了必要的准备工作。
二、以保护促发展,协助做好执法检查工作
《武汉市文物保护若干规定》经市人大常委会重新制定,并于2008年2月1日获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后实施。根据新制定的地方性法规实施一年后应开展执法检查的要求,委员会于3至4月份协助常委会对该项法规开展了执法检查。各区人大常委会也同步开展了执法检查。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先后检查了中山舰、明代槐山矶驳岸等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情况和辛亥革命博物馆的建设情况,听取了市文化、规划等部门的汇报。通过检查,了解到我市文物保护面临的主要问题是:市区政府对文物保护的重视程度不平衡,文物保护经费不能满足实际需要,一些文物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文物保护与城市建设之间的矛盾依然存在,破坏文物及其周边环境的现象有的还较严重;文物保护管理力量不适应管理和执法工作需要等。针对上述问题,执法检查组及委员会数次与市相关职能部门的主要领导进行沟通。尤其是检查中发现某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与某驻汉大单位的土地纠纷问题后,专题开展了调研、协调和督办,依法维护了该文物保护单位的安全。委员会协助执法检查组形成了执法检查报告,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该报告,审议意见和执法检查报告交市人民政府研究处理。市人民政府加大了文物保护力度,已部署开展第三次文物保护普查工作;各区人民政府加大了对辖区文物保护工作的财政投入,使文物保护经费随区财政收入的增长而增长;拓展了文物保护利用的新途径;各级文物部门加强与公安、工商等部门联动,形成了文物保护的工作合力。
三、以民生热点为切入口,配合开展专项工作监督
疾控体系建设是我市公共卫生的重要组成部分,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危。为协助市人大常委会做好听取和审议我市疾控体系建设情况的工作报告,委员会先期进行了调研:到蔡甸、洪山等区实地了解情况;市区人大常委会联动开展了两个月调研活动;委员会全体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有关情况的汇报。在调研中委员会了解到我市疾病控制体系建设仍存在着一些薄弱环节,主要表现为:宣传力度不够,重治轻防的传统观念仍然存在;市级疾控机构实验室检验诊断能力和突发事件的现场处置能力有待提高;区级疾控机构业务能力与国家规定存在差距、工作经费还需进一步保障等。在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疾控体系建设工作报告时,委员会针对调研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了审议意见。市政府积极落实市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市有关部门已结合重大节日,围绕重点人群、重要场所,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等多种方式,加大了疾控工作的宣传力度;全市投资近亿元,加强对市疾病控制中心的基础设施建设,建成了全市公共卫生信息指挥中心,卫生应急与卫生检测检验大楼建设方案已通过专家咨询论证;各区疾控中心异地新建及改建项目均已启动,并开展了工作规范化建设、实验室等级达标创建活动,全市区级疾控中心试验室计划2011年全部达标。
餐饮食品安全与卫生直接关系到全市居民的身体健康,它是食品安全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今年,市人大常委会将此项工作列入了专项工作监督的重点。委员会先后到硚口、江岸、武昌等区实地开展了调研活动;协助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进行了会前视察和抽查活动;各区人大常委会也展开了相应的调研和检查活动,并交流了调研情况;委员会全体会议审议了我市餐饮食品安全与卫生监督管理工作的报告。通过调研和检查发现:我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与卫生状况参差不齐,部分中小型餐馆卫生状况不容乐观;无证经营较为突出;对集中式消毒餐具单位监管缺位,部门监管职责不落实;综合协调职能发挥不够;监管力量有待加强等。在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该项工作报告时,委员会提出了有针对性的审议意见,并由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交市政府研究处理。
委员会还邀请有关市人大代表重点督办了市十二届人大六次会议上代表提出的《将学生减负落实到实处》(第164号)、《关于落实学校体卫艺课程计划的建议》(第321号)、《关于加强我市中小学生素质教育的建议》(第424号)和《关于食品安全的现状及建议》(第179号)等代表建议的办理工作。
四、扎实开展调查研究,努力提高工作质量
委员会全年共开展了11项调研工作。
游泳是武汉市民消暑健身的重要项目。近年来,市人大常委会在对《武汉市全民健身条例》开展执法检查过程中,专门就如何缓解市民游泳难的问题提出了审议意见,要求政府采取措施为市民游泳健身活动创造条件。为了解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的落实情况,委员会对我市游泳场所建设和管理情况进行了跟踪调研,实地察看了部分游泳场所,听取了市体育行政部门的专题汇报。委员会对我市游泳场所建设力度加大、场所安全管理工作逐步规范、水质监测有所加强,游泳惠民措施受到市民的欢迎等方面的成效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就游泳场馆的运营资金困难,社会新建游泳场馆规划设计建设标准化管理不足,游泳池日常监管工作有待加强,部分新建小区游泳场馆水质和设施安全管理存在隐患等问题与有关部门交流意见。目前,此项工作进一步引起了市政府及有关部门的重视和改进。
委员会关注我市出版业及新华书店的生存与发展状况。7月,委员会对我市新闻出版情况进行了调研,实地察看了华中图书交易中心和新华书店,并听取了新闻出版管理工作和新华书店运营情况的汇报,针对新华书店网点布局分散、核心区域大型网点严重萎缩;资金面临困境,相关税费减免政策未能落实;新建华中图书交易中心面临交通瓶颈等相关问题和困难,提出了建设性意见,并通过各种途径推动相关问题得到重视和解决。
科学普及是建设创新型城市和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基础性工作。今年,委员会就这项工作开展了调研,听取市科技局、市科协有关情况的汇报并座谈。针对科普经费投入滞后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科普设施严重不足以及科普宣传力度不够等相关问题和困难,委员会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为相关地方立法工作作准备。
根据《武汉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调研“十二五”规划编制情况的工作方案》的要求,委员会分别调研了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12家部门“十一五”规划完成情况和“十二五”专项规划编制工作情况,重点对“十二五”规划中相关问题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委员会还对我市学前教育工作状况、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演出场所的管理和利用、有线电视发展和服务情况以及我市创意设计、高等职业教育情况等进行了调研,撰写了5篇调研报告,常委会《决策参考》采用了3篇,报告中所反映的问题已引起有关方面重视。
委员会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努力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秉承务实亲民的工作作风,与市人大代表保持密切联系,为代表履行职务提供必要的条件和服务。在开展调研、检查、视察活动以及研究、拟定地方性法规草案时,都邀请相关市人大代表参加。加强市人大卫生专业组代表工作,邀请卫生专业组代表参加专委会各项调研视察活动,认真听取代表们的意见和建议。
2010年,委员会在市人大常委会分管副主任刘家栋带领下,在各区人大常委会及其教工委的支持下,通过全体组成人员的共同努力,全年工作取得新的成效。在新的一年里,委员会将进一步探索和创新工作思路,认真履行职责,为继续推动我市教科文卫事业进步和发展而不懈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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