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一、建议办理工作基本情况
2010年市十二届人大第六次会议期间,市人民政府收到市人大交办的代表建议494件,随后又陆续收到代表在闭会期间提出的建议21件,共515件,占今年代表提出建议总数的99.61%。按类别分,财政经济类116件,占22.52%;城建环保类187件,占36.31%;教科文卫类41件,占7.96%;民侨与旅游类5件,占0.97%;内务司法类86件,占16.70%;农村类16件,占3.11%;人事任免类4件,占0.78%;区属类44件,占8.54%;其他方面16件,占3.11%。
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建议办理工作,市十二届人大六次会议闭幕后,市长阮成发在2010年1月19日主持召开了市人民政府全体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市人大议案、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部门,要求认真办理人大代表的建议、批评、意见,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各承办单位按照市人民政府要求,认真做好建议办理工作。截至2010年底,515件建议已全部办理完毕,并与代表见面沟通,征求意见。
总体上看,2010年建议办理工作成效明显,办理质量较高,答复中A类建议(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或通过其他途径解决的)和B类建议(所提问题已列入计划开始或正在办理的)共491件,占95.34%,代表对建议办理工作给予肯定。办理工作结束后,市人民政府收到市人大反馈的代表征询意见,首次表示不满意的共15份,占2.91%。对15件不满意件,市人民政府责成相关承办单位进行了重新办理,市人民政府督查室会同市人大代工委进行跟踪督办,获得代表的认可和理解。目前,尚有1件不满意件(第20100331号关于修建丁字桥路口人行天桥的问题,因部队以修建人行天桥对其营区保密安全构成影响为由阻止施工,经多次协商未能达成共识,目前暂缓实施)。
(一)建议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或通过其他途径解决的(A类)450件,占87.38%。例如:
陈平等2位代表提出的《关于明确我市废品回收管理责任部门的建议》(第20100034号)。为切实推进全市废品回收体系建设,2010年,市人民政府颁发了《武汉市再生资源回收管理条例》、下发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武汉市再生资源回收管理条例〉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武政办〔2010〕6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武汉市推进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武政办〔2010〕74号)。市供销合作社按照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要求,新建(改造)了600余个规范回收站点,成立了全市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建设了常青花园再生资源回收示范点,将金银湖、宏威等3家集散交易市场纳入全市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并积极做好全市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和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企业退税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龚云卿等4位代表提出的《关于将武汉南部新经济带纳入市十二五规划建设体系的建议》(第20100056号)。按照市人民政府要求,市规划局已编制完成了《武汉市南部新城组群分区规划(2007-2020年)》、《武汉市东南新城组群分区规划(2007-2020年)》,对其赋予了高新技术、现代物流、新型制造业、教育科研、绿色旅游等高端城市功能;市发改委正在开展“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对武汉南部经济带的概念和发展进行统筹研究;市直相关部门将在规划用地、资金、项目和政策上积极予以支持。
石大鸿等11位代表提出的《关于大东湖水网建设应以东湖为重点的建议》(第20100106号)。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大东湖生态水网工程规划建设,总体要求是按照“控污优先、生态为本、综合治理”思路,启动和实施污染控制、生态修复、水网连通三大工程及监测评估研究平台建设。按照这一要求,市水务局已组织完成“三大工程,一个平台”分项规划及行动计划,启动了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东沙湖连通渠及雨污箱涵建设、水果湖、官桥湖(庙湖)、杨春湖全面治理及沿线改造工程。截至去年底,东湖分散污水截污工程取得明显成效,扩建二郎庙污水处理厂及新建落步咀污水处理厂已完工并投入运行,沙湖地区污水干管工程珞珈山路和中南一路段工程已开工,沙湖至二郎庙污水处理厂连通管道工程正在抓紧实施,已完成投资约9368万元;东沙湖连通工程及雨水箱涵已完成河道开挖800米,土方33万方,箱涵沟槽开挖1230米,浇筑成型1200米,完成投资约5300万元;官桥湖清淤工程已清除淤泥5万方,完成投资1000万元;杨春湖清淤工程已完成湖水抽排。
(二)建议所提问题已列入计划开始或正在办理的(B类)共41件,占7.96%。例如:
李铁桥等3位代表提出的《关于将武汉轨道交通3号线规划延伸至汉南区纱帽新城的建议》(第20100016号)。根据2008年市人民政府批准的《武汉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修编)》,轨道交通3号线起止点为后湖三金潭至文岭,已上报国家发改委并通过中咨公司专家评审,目前不宜再变更;规划轨道交通10号线起止点为阳逻至常福,全长近78公里,纱帽新城位于常福东南方向,两者方向垂直,亦不宜再延伸。《武汉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修编)》已规划汉南军山和纱帽新城地区通过市郊铁路与轨道交通6号线(万家湖—吴家山)相衔接。目前,6号线已列入《武汉市城市快速轨道交通建设规划(2010-2017)》,待国务院批准后即可实施。下一步在确定武汉至仙桃的城际铁路线时,我市将向国家、省及铁路部门争取该城际铁路经纱帽、军山至汉阳火车站。
张卫国等5位代表提出的《关于建设中环线与武纸出路双向互通立交的建议》(第20100099号)。按照2010年市人民政府关于李纸路规划建设要求,李纸路全线(北起洪山区武梁路,南至江夏区纸坊世纪大道,全长16007米)按城市道路工程(包括同步配套的市政管网)标准进行规划和建设,李纸路南环线匝道工程项目为李纸路工程项目之一,随道路工程一次性建成。目前,市城投公司已完成李纸路工可编制,并正抓紧与江夏区协调土地打包事宜。
张启发等4位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快汉江北岸(四明闸口至舵落口)防洪及综合整治的建议》(第20100459号)。为进一步加快硚口江滩建设,市水务局会同硚口区人民政府编制了东风险段至舵落口7.8公里汉江岸线滩地整治规划,规划设计分为体育文化休闲区、码头文化休闲区、军事文化休闲区、水生文化休闲区,并制订了江汉二桥至古田二路约3.6公里防洪及环境综合整治近期实施计划,对罗家墩居民搬出的滩地进行了平整。市水务局、市交委、港航部门对砂场选址和新建初步选定在陈家墩港区化学品码头水域范围,作为黄砂码头集中地,将长丰桥下游舵落口滩地作为黄砂码头的备选点。目前,市水务局对硚口江滩的建设按基本建设程序进入了可研立项审批阶段,启动了罗家墩堤外江滩综合整治工程建设,推进汉江北岸防洪及景观的建设。
(三)建议所提问题因政策所限、或财力不足、或当前条件不具备等原因,不能解决或暂不解决的(C类)24件,占4.66%。各承办单位已登门对代表进行了走访和解答,得到了绝大多数代表的理解和认可。例如:
第20100007号关于拆除小东门铁路高架桥的问题:因该桥为武汉铁路枢纽北环线的一部分,为保证铁路枢纽畅通发挥着重要作用,目前在武汉铁路枢纽北环线未迁改前,暂不宜拆除。
第20100010号关于新增黄家湖至汉口、汉阳、青山地区公交线路的问题:因目前在黄家湖大学城、白沙洲农副产品大市场有203路通向汉阳,34、539、906、907路通往武昌中心城区,乘客通过一次转乘即可到达市区各个地方,基本能满足黄家湖大学城及白沙洲农副产品大市场的出行需求。为减少重复线路,减轻道路和站点拥堵,暂不宜新增公交线路。
第20100050号关于地铁2号线南延长线至九峰乡王家店的问题:因2号线路规划从光谷广场沿珞瑜路向东至佳园路拐向南至流芳火车站,继续向南进入光谷高新核心区,不具备延长至九峰的条件。
第20100134号关于将轻轨“丹水池站”更名为“百步亭花园”站的问题:丹水池是一个有历史典故的地名,在区域覆盖、知名度、历史悠久、指位性等方面更符合作为站名要求,加上“百步亭花园”离丹水池车站尚有一段距离,因此该站站名未予变更。
第20100145号关于在三环线民族大道与光谷大道之间居民集聚区安装隔音屏的问题:经市城投公司实地勘察,该路段两侧房屋距三环线道路中心线最小间距超过200米,其间已建有绿化带,设计、建设均符合规范要求。目前正在推进三环线两侧建设宽50米的生态林绿化带,为避免重复投资,不宜再加装隔音屏障。
第20100159号关于加快汉阳西部郑家咀等8个村整体规划的问题:因郑家咀等8个村属于二环线以外的城中村,待整体纳入全市城中村综合改造计划后予以实施。
二、建议办理工作的主要做法
(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市人民政府始终将建议办理作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一根本政治制度的重要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一是去年市“两会”期间,阮成发市长深入各代表团,广泛听取代表对政府工作的建议、批评和意见;二是下发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0年人大议案代表建议和政协建议案提案办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武政办〔2010〕10号),明确“办复率100%、见面率100%、满意率95%以上”工作目标;三是市人民政府会同市人大召开全市交办工作会议,对办理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四是各分管副市长对分管战线所涉及的建议,坚持常过问、常检查督促,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
(二)完善机制,切实推进办理工作
1、加强培训指导。为切实推进办理工作,市人民政府督查室认真组织举办全市办理工作培训班,统一工作要求,规范工作程序,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同时,为更好地推进和指导办理工作,市人民政府督查室通过编发《政务督查》,推广交流各承办单位办理工作中好的做法和事例,及时指出存在的问题,并建立健全各承办单位办理工作联系网络,加强对各单位办理工作的指导和服务。
2、加强检查督办。以强化责任为基础,以增强办理实效为目标,市人民政府各位副秘书长先后分别对各重点承办单位办理工作情况进行检查、督办,及时掌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共同研究解决之策,有针对性地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市人民政府督查室对办理工作中发现的问题采取跟踪督办,直至问题得以妥善解决。如在办理代表提出的《关于提请开启黄陂岱黄高速公路乔店路口并修复石道线部分损坏路面的建议》中,因当地村民在工程施工范围内违法搭建围墙,导致工程进展受阻等问题,市人民政府督查室先后两次组织辖区政府及有关单位现场协调督办,督促相关单位限期拆除违法建设,确保了整个工程的顺利推进。市人民政府督查室还会同市人大代工委,采取联合督查、集中督查和个别督办的方式,对代表首次反馈的15件不满意建议的办理情况、B类件转化为A类件的办理情况进行反复督办,确保件件落到实处。
3、落实领导负责制。各承办单位将建议办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完善和落实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业务处室承办落实、办公室综合督办协调的办理工作机制。许多承办单位主要负责人亲自协调办理工作,并审定建议答复,主动与代表见面,认真履行办理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三)拓展渠道,进一步强化工作落实
1、注重上门联系沟通。办理工作中,各承办单位组织人员专程上门,认真听取代表对办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尽可能与提案人联系沟通。如在办理代表提出的《关于完善武汉火车站周边雨污排放系统的建议》中,为更好地落实办理工作,市人民政府督查室组织承办单位上门与代表见面,细致解答办理工作中的有关情况,听取代表对办理工作的意见建议,取得代表的理解和支持。对出差或不便上门的代表,通过电话、信函、传真等方式与他们进行联系,加强与代表的联系沟通。
2、加大开门办理力度。各承办单位在工作中,尽量变“文来文往”为“人来人往”,对一些重点或难点问题,采取邀请代表召开专题座谈会,以“面对面”的形式向代表介绍办理情况,回答代表提出的问题,直接听取代表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提高办理工作实效。
3、强化分工合作。建立主、协办单位既有分工、又有合作的办理工作机制,主办单位主动承担全面牵头的责任,协办单位积极服从主办单位的分工,主动履行相关责任,及时报送完成情况,配合主办单位做好走访代表和对代表的答复工作,较好地推进工作落实。
(四)抓好重点,进一步提高办理质量
市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各位主任围绕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不定期分别到各相关承办单位检查、督办,了解办理情况,掌握办理进度,督促工作落实,充分体现了对市人民政府工作的支持和监督。市人民政府及各承办单位对市人大常委会领导同志的督办要求非常重视,认真研究办理方案,精心组织,不断增强办理实效。
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常委会的大力支持和指导监督下,今年建议办理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然存在差距和问题。一是重答复、轻落实的问题在个别单位还不同程度地存在;二是有些答复内容过于原则,缺乏针对性措施;三是与代表见面沟通工作还存在死角;四是跟踪办理工作须进一步加强。针对这些问题和不足,市人民政府将高度重视,在下一步工作中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认真加以克服和改进,不断提高办理工作的认识,不断增强办理工作的责任,不断创新办理工作的方法,努力形成办理工作的新亮点,推动全市建议办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