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各区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解放军驻汉部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中国人民解放军选举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办法》的规定,按照武汉市人大常委会的统一部署,选举产生了武汉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555名。武汉市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同意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武汉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确认555名代表的代表资格有效。
特此公告
武汉市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
2006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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