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2005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及2006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草案的审查报告
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2005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及2006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草案的审查报告
  • 发布日期:2012-12-25
    来源:武汉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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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1月9日武汉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主席团第四次会议通过)
武汉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吴振华

 

武汉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主席团:

武汉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查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2005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及2006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草案的报告》及2006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草案。1月7日,财政经济委员会在预算工委会前预先审查和财政经济委员会初审的基础上,根据各代表团和大会预算专题审议会的审查意见,对预算报告和预算草案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市人民政府报告的2005年预算执行结果,全市财政收入完成3893588万元,为预算的119.8%,同比增长30.4%。其中:地方财政收入1704327万元,为预算的117.6%,同比增长30.2%。全市财政支出预计为2049185万元,为预算的100.4%,比上年增长23.2%。

2005年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是:地方财政收入完成1045063万元,为预算的119%,同比增长31.1%,其中经常性财政收入同比增长20%。财政支出预计1123478万元,为预算的100.8%,比上年增长28%,其中对于农业、科学、教育等法定支出未达到市本级经常性财政收入实际增长要求的部分,财政已按规定给予补足,增补安排的资金已编入2006年部门预算。

2005年市本级财政收支平衡预计情况是:总收入1947725万元,总支出1798365万元,收支相抵,累计结余149360万元,其中:按规定专项结余57715万元,净结余91645万元,实现了收支平衡,当年预算收入超收部分按规定结转下年。

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2005年市人民政府及其财税部门在市委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认真落实《武汉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2004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及2005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的决议》,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依法加强税收和非税收入征管,财政收入继续保持较快增长;进一步深化财政管理制度改革,清理和规范市级预算部门和单位银行账户,加强资金管理,推进了公共财政建设;进一步调整支出结构,积极支持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发展,保证了重点支出需要,维护了社会稳定,较好地完成了全年预算任务。

2005年财政工作和预算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是:财政供求矛盾依然存在,有的区乡财政仍然比较困难,经济社会发展薄弱环节的保障力度还不够;有些项目支出预算编制还不够规范,少数部门预算执行不够严格,铺张浪费和违反财经纪律的现象时有发生;有的地方互挖税源、无序竞争问题还比较突出,财税监管有待进一步加强。对于这些问题要引起高度重视,建议市人民政府认真研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二、市人民政府提出的2006年预算草案,全市财政收入安排4557526万元,同比增长13%,其中:地方财政收入2083791万元,同比增长13%。全市财政支出安排2651106万元(含上年净结余安排和中央、省固定性转移支付),同比增长23.4%。

在市本级预算草案中,地方财政收入安排1353770万元,同比增长13%,其中经常性财政收入增长8.9%。在市本级地方财政收入中,一般预算收入安排969343万元,同比增长13%;基金预算收入安排384427万元,同比增长12.9%。财政支出安排1620565万元(含上年净结余安排和中央、省固定性转移支付),同比增长23.2%。其中:一般预算支出1202292万元;基金预算支出418273万元。

2006年市本级财政收支平衡情况是:市本级总收入2073588万元,其中:(1)当年市本级地方财政收入1353770万元,(2)中央税收返还367622万元,(3)调整财政体制省返还79195万元,(4)中央、省专项结算返还47963万元,(5)中央、省固定性转移支付75678万元;(6)上年按规定专项结余57715万元,(7)上年净结余91645万元。市本级总支出2073588万元,其中:(1)当年市本级财政支出1620565万元,(2)上解中央支出250798万元,(3)出口退税专项上解10000万元,(4)下拨支出192225万元。市本级财政收支安排是平衡的。

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2006年预算草案贯彻了中央、省、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体现了科学发展观和稳健财政政策的要求,符合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实际;预算收入安排比较稳妥,预算支出统筹兼顾了经济发展和各项社会事业进步的要求,保证了农业、教育、科学等法定支出需要,33个部门和五类专项资金预算草案编制符合规定要求,相关项目经过了论证和审核,政府为实现预算所提出的各项措施基本可行。财政经济委员会建议,批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2006年市本级预算草案(包括提交大会审查的33个部门预算草案和5类专项资金预算细化草案),批准《关于2005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及2006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草案的报告》。2005年市本级决算待正式编报后,报市人大常委会审查和批准。

三、2006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做好今年的财政工作,对于促进我市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此,财政经济委员会根据代表们的审查意见,提出以下建议:

(一)进一步支持经济发展,做大财政收入“蛋糕”。要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及政策的引导作用,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做大做强优势产业,支持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调整,走节约型发展道路。继续加大财政支农力度,有效整合各种支农资金,发挥项目的规模效应和资金的综合效益,促进城乡协调发展。要坚持依法治税,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提高征管服务水平。要进一步完善非税收入管理的相关政策和制度,依法依规加强对非税收入监管。

(二)着力调整和优化支出结构,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有效性。要集中财力,在支持经济发展的基础上,保障“三农”、义务教育、科学、公共卫生、生态和环境保护等重点支出需要,积极支持扩大就业和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加强经济社会发展的薄弱环节,着力解决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继续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大力压缩一般性财政支出,从严控制党政机关小车购置,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清理财政供养人员,降低行政成本。加快推进财政支出绩效考评工作,加强对财政资金使用效果的跟踪问效。

(三)进一步深化财政改革,推进依法理财。要认真总结五年来部门预算的改革经验,继续深化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和“收支两条线”改革,大力推进综合预算。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公正性和透明度,加强政府性基金的细化工作,提高基金预算资金年初分配到项目的到位率。进一步改进和规范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研究解决区乡财政困难问题。注重发挥政府采购的政策导向作用,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要继续推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工作,加强对国有资本经营收益的监管。

(四)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和审计监督,严肃财经纪律。政府财政部门要坚持管理与监督并重,进一步完善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的制衡机制,提高预算编审质量。加强对部门预算结余资金的管理。加强对项目的论证、评估审核,做好专项资金预算项目之间的衔接工作,科学核定项目支出,严格项目支出管理。要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严格按批准的预算执行。经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预算,非经法定程序,不得改变。部门预算、专项支出预算执行中如遇特殊情况确需调整的,应按《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市本级预决算初步审查工作的若干规定》办理。政府审计部门要继续坚持全面审计、突出重点,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进一步加大专项资金的审计力度,促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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