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武汉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武汉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武汉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 发布日期:2006-12-12
    来源:武汉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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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1月13日武汉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武汉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长李宪生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

 

会议认为,2003年,全市人民在中共武汉市委领导下,认真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与时俱进,奋力拼搏,夺取了抗击非典斗争的阶段性重大胜利,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取得新的成就,民主法制和精神文明建设进一步加强,圆满完成了市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确定的各项任务。报告全面客观地总结了去年的工作,对今年工作的安排切合实际、积极可行。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指出,2004年,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实现“十五”计划目标的关键一年。做好今年的各项工作,继续保持经济社会发展的良好势头,意义十分重大。在新的一年里,市人民政府要紧紧抓住发展这个第一要务,按照“五个坚持”、“五个统筹”的要求,坚持以人为本,牢固树立和认真落实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努力实现武汉发展的新跨越。要坚持项目兴市,坚定不移地发展现代制造业,加快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全面提高制造业的竞争力;进一步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努力推进国企改革重组,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不断增强经济活力;充分发挥武汉的比较优势,坚持“引进来”和“走出去”相结合,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加快推进农村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产业化,统筹城乡发展;改善创业和就业环境,扩大就业再就业,健全社会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城乡居民生活水平;大力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加快发展科技、教育、文化、卫生等各项事业,努力提升市民综合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

 

会议强调,要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坚持依法行政,建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努力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各级政府工作人员要坚持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牢固树立公仆意识、法治意识和大局意识,始终保持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切实肩负起执政为民的政府责任,维护和实现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会议号召,全市各族人民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在中共武汉市委领导下,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开拓进取,扎实工作,全面完成本次大会提出的各项目标和任务,不断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为我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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