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1月13日武汉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武汉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经过审查并根据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报告,决定批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2004年市本级预算,同意市财政局局长张福来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03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及2004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草案的报告》。
会议同意财政经济委员会在审查报告中为完成2004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提出的各项建议。会议要求市人民政府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和中央、省、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武汉市预算审查监督条例》,严格按市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预算执行,全面完成2004年的预算任务。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