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1月9日在武汉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市财政局局长 张福来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在向大会报告2003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及2004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草案,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03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
2003年,全市财政收入完成2308898万元,为任务的104.8%,增长17.5%。其中:地方财政收入997095万元,为预算的107.8%,增长16.2%。全市财政支出预计1356589万元,为预算的105.2%,比上年增长13.4%。
市本级预算预计执行情况是:市本级地方财政收入完成599927万元,为预算的104.1%,增长12%,其中经常性财政收入增长7.6%。分项目情况是:(1)工商税收308815万元,为预算的104.3%,增长16.5%;(2)企业所得税44470万元,为预算的82.6%,下降22.4%,主要是2003年地方分享比例减少5个百分点,相应减少地方财政收入;(3)耕地占用税1795万元,为预算的72.2%,下降27.8%,主要是耕地占用减少;(4)契税11567万元,为预算的120%,增长20%;(5)排污费收入3050万元,为预算的153.3%,增长65.1%,主要是排污费实行属地征管的影响;(6)教育费附加收入17547万元,为预算的113.2%,增长26.8%;(7)其他各项收入226471万元(其中:行政性收费收入57716万元,罚没收入29059万元,土地有偿使用收入109372万元,城镇公用附加收入14930万元),为预算的106.5%,增长15.3%;(8)国有企业计划亏损补贴13788万元。
市本级财政支出预计727419万元,为预算的101.2%,比上年增长12.2%。分项目情况是:(1)基本建设支出26000万元,下降8.5%,系按规定取消了重点建设项目投资和贴息资金;(2)企业挖潜改造资金11400万元,下降12.3%,主要是按规定取消了结构调整专项资金;(3)城市维护费35431万元,增长24.3%;(4)科技三项费用11794万元,增长18.7%;(5)农业支出6249万元,增长17.6%;(6)文化事业费7969万元,增长10.5%;(7)科学支出8566万元,增长13.4%;(8)卫生事业费15177万元,增长10.1%;(9)教育支出25183万元,增长12.3%;(10)教育费附加支出6200万元,下降0.1%,主要是增加了对农村义务教育的转移支付,相应减少市本级支出;(11)社会保障补助支出28002万元,增长32%;(12)其他各项事业行政费543930万元,增长14.4%;(13)排污费支出1518万元,下降14.1%,主要是专项经费结转下年支出。农业、科学、教育支出均超过了市本级经常性财政收入增长幅度,达到了法定的支出增长要求。
市本级财政收支平衡预计情况是:总收入1217174万元,其中:当年市本级地方财政收入599927万元,中央税收返还323530万元,调整财政体制省返还82605万元,武钢所得税结算返还35300万元,中央、省下拨专款79112万元,上年滚存结转结余96700万元。总支出1200041万元,其中:当年市本级财政支出727419万元,上解中央支出253465万元,下拨支出129383万元,按规定结转下年支出89774万元。以上收支相抵,累计结余17133万元,其中:按规定专项结余15881万元,净结余1252万元。需要说明的是,以上收入系实际完成数,支出及平衡系预计数,待市本级决算正式编报后,再专题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
一年来,为圆满完成全年预算任务,全市各级财税部门重点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发挥财税职能作用,促进全市经济发展。认真落实人大一号议案,投入资金4.2亿元,促进现代制造业基地建设,重点支持了汽车、烟草、光电子等行业技术改造、技术创新、科技成果产业化等项目和汉正街都市工业园基础设施建设,增强制造业发展后劲。完善国有企业改革改制的财政财务政策,加强协调服务,落实减免契税等政策7405万元。贯彻执行中央对民航、出租车、餐饮、旅店等行业“非典”期间的税费减免政策,减轻企业负担1.5亿元,支持企业渡过难关。利用国债资金6462万元,重点支持一棉、晨鸣等企业和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等现代流通业的发展。
(二)强化财税收入征管,确保完成预算任务。财税部门紧紧围绕全年收入目标,加大依法治税力度,推进“金税工程”,建立防伪控税系统,实行以票控税,强化源头控管,促进税收应收尽收。同时,健全纳税申报制度,运用税银联网、电子申报、窗口服务等多种方式,实行“阳光办税”,为纳税人提供优质服务。严格按月度计划组织落实收入,基本实现均衡入库,收入结构进一步改善,当年财政收入增收额中税收占到80%。
(三)建立应急保障机制,维护群众切身利益。支持抗击“非典”,本着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的原则,调度资金4825万元,用于防治“非典”需要,同时,制定防治“非典”经费管理办法,确保资金专款专用。筹措资金1.4亿元,用于“非典”后全市公共卫生体系建设,重点支持疾病控制、医疗救治、公共卫生信息网络和卫生执法监督四大体系建设。拨付资金1.1亿元,积极支持“883行动计划”,完善社区市政设施和服务网络,搞好环境整治,提高社区居民生活质量。落实资金1.6亿元,统一实行专户、专账、专人管理,支持整治“三车”。筹资1.4亿元,改造1706条道路,解决群众出行难的问题。筹资9625万元,加强地方重要商品储备,促进市场物价稳定。
(四)合理安排财政资金,保证重点支出需要。增加对社会保障的投入,仅市本级预算就安排2.2亿元,比上年增长26%,加上市本级调整增加、上级财政转移支付和区级财政预算安排,全市投入社会保障资金12.6亿元,确保了基本养老和失业保险金、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按时足额发放。建立小额贷款担保资金,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及时拨付低保资金2.2亿元,对符合低保条件的城镇居民按标准应保尽保。安排各类支农资金4.65亿元,以农民增收为中心,重点支持农业结构调整、农村基础设施、优势农产品基地和农业产业化建设,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继续加大教育和文化事业的投入力度,全市教育支出16.5亿元,重点支持中小学危房改造、教师继续教育、信息技术教育、教育布局调整和农村中小学经费的落实。文化事业费支出1.1亿元,支持文物保护、群众艺术、文化发展和拔尖人才的培养。支持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环境创新,投入基本建设资金2.6亿元、国债资金8133万元,支持水利堤防、区乡公路等重点工程设施建设;拨付城建资金7.29亿元,支持道路排水、园林绿化、垃圾和污水处理、江滩防洪综合整治等城市基础设施建设。
(五)推进财政改革,完善理财机制。稳步推进农村税费改革,进一步夯实基础工作,清理清退2002年度涉农部门多收税费和违规收费1.1亿元;全面落实农业税财政征收主体,健全新的农业税征管体系,加强农民负担监管,切实维护农民利益。认真贯彻执行《预算法》和《武汉市预算审查监督条例》,积极完善和深化部门预算编制改革,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进一步细化;基本建设支出、企业挖潜改造资金等5类专项资金预算与部门预算同步编制,并按要求细化到项目。进一步落实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公布2003年全市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政府基金项目,取消收费项目77项,转经营服务性项目22项,取消政府性基金项目5项,撤消多头开设的银行账户347个。认真执行《政府采购法》,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设立政府采购管理机构,实现了管办分离,政府采购规模及范围进一步扩大,采购行为不断规范。
(六)加强财政监管,规范经济秩序。认真做好行政事业单位产权登记,在全市3800户行政事业单位开展产权登记工作,理顺产权关系,明确权力和责任,促进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管。认真做好建账监管工作,对1万余户企事业单位办理了建账登记。加强财会诚信建设,对2万多名会计从业人员建立诚信档案,记录会计人员的执业诚信情况。加强财政监督,对同级审计中查出的问题,逐条按规定进行整改,同时,举一反三,完善制度,堵塞漏洞,进一步提高财政管理水平。加强财政投资评审工作,对15个工程项目审减支出1896万元。
2003年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良好,但是,预算执行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财政收支矛盾仍然较为突出,支出结构调整的压力增大;财政资金使用中不同程度地存在铺张浪费现象,资金使用效益有待进一步提高;财经秩序需进一步规范,财政监管需进一步加强。这些问题需在今后的工作中努力加以研究解决。
二、2004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草案
2004年,从财政收入方面看,政策性减收因素较多,主要是取消农业特产税、落实再就业、减轻农民负担等扶持政策。从财政支出方面看,预算要安排的支出增多,主要体现为“四保”,即保稳定、保运转、保改革、保重点等方面的支出。根据中央、省、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编制2004年预算总的指导思想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大力支持经济发展,严格依法治税,强化税收征管,确保财政收入稳定增长;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就业和再就业的政策措施,完善社会保障制度,促进社会稳定;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调整财政支出结构,支持重点事业发展;积极推进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政府采购和“收支两条线”改革,强化预算监督,硬化预算约束,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按照上述指导思想,结合我市“十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根据2004年本市生产总值增长12%的预期目标,综合考虑2004年财政收支政策的影响,财政收入增幅按略高于本市生产总值增幅安排,财政支出按现行财政体制计算的可用财力和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安排。2004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安排如下:
全市财政收入按增长12.3%安排为2593000万元。其中:地方财政收入1121926万元,增长12.5%。全市财政支出安排1438128万元(不含中央、省下拨专款),增长10.4%。需要说明的是,2004年全市财政预算是代编的,待将各区预算汇总后报市人大常委会备案。
市本级地方财政收入安排673720万元,增长12.3%,其中经常性财政收入增长7.4%。主要项目情况是:(1)工商税收346818万元,增长12.3%,其中:增值税113626万元,增长12.3%;(2)企业所得税50009万元,增长12.5%;(3)耕地占用税1795万元,与上年持平;(4)契税12040万元,增长4.1%;(5)排污费收入3175万元,增长4.1%;(6)教育费附加收入19705万元,增长12.3%;(7)其他各项收入247666万元,增长9.4%;(8)国有企业计划亏损补贴7488万元,下降45.7%,系按同级审的要求,将部分亏损退库改列支出。
市本级财政支出安排803238万元(不含中央、省专款),增长9.7%。从今年开始,将两个开发区支出按类别细化到市本级支出项目中。主要项目情况是:(1)基本建设支出93289万元,其中:市直27000万元(用于农业850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2000万元;(2)企业挖潜改造资金25000万元,其中:市直900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1000万元;(3)城市维护费支出45518万元,其中:市直39537万元;(4)科技三项费用16000万元,其中:市直9500万元(用于农业1997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500万元;(5)教育费附加支出6155万元,其中:市直3335万元;(6)各项事业行政费550329万元,其中:市直486123万元,对农业、科学、教育等法定支出按高于经常性财政收入增幅安排;(7)排污费支出3120万元(市直);(8)预备费15900万元,其中:市直12000万元;(9)社会保障补助支出31277万元,其中:市直31056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9258万元(调整支出结构增加5758万元;预算安排增加3500万元,增长16.1%);(10)政策性专项支出16650万元,其中:市直15000万元。
按照上述收支安排,市本级总收入1139566万元,其中:当年市本级地方财政收入673720万元,中央税收返还332060万元,调整财政体制省返还82605万元,武钢所得税结算返还35300万元,上年按规定专项结余15881万元。市本级总支出1139566万元,其中:当年市本级财政支出803238万元,上解中央支出253465万元,下拨支出82863万元。市本级财政收支安排是平衡的。
根据预算编制改革的要求,市直105个部门已按程序和有关规定编制了2004年部门预算,市计委、经委、科技局、教育局等编制了细化的专项资金预算。这次提交审议的31个部门的预算和5类专项资金预算,已汇编成册随同预算草案报告一并提请审议。
三、认真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确保完成2004年预算任务
2004年,我市财税工作将按照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和中央、省、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各项财税政策,注重制度建设和体制创新,严格依法理财,强化收支管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促进经济发展,做大财政“蛋糕”。围绕“项目兴市”发展战略,统筹配置各类支持经济发展的财政专项资金,运用市场机制,发挥资金的引导作用,支持现代制造业基地建设,促进产业链延伸,培植和引进大企业、大税源,壮大骨干财源。支持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搬迁改造和产权多元化改造,促进建立现代产权制度,增强企业活力,提高经济效益。改革财政对基础设施、市政公用等行业的支持方式,运用招投标、特许经营、股权转让等手段,引导和吸收社会资金直接参与投资建设和经营,构建多元投融资格局。坚持以农民增收为核心,支持农村经济发展,推进农业结构调整,发展壮大都市农业,支持农业龙头企业做大做强。促进现代物流、房地产、商业、教育和文化体育、旅游业的发展,培育新的财源增长点。在支持经济发展的同时,加强财税收入征管,堵塞漏洞,提高收入质量,确保地方可用财力稳定增长。
(二)加大支出结构调整力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按照公共财政的基本要求,结合事业单位改革,认真清理财政供给范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强化预算约束。进一步加大财政支出管理的力度,科学制定定员定额标准,努力压减一般性财政支出,降低行政运行成本。研究建立财政专项支出绩效评价体系,促进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提高。
(三)深化财政改革,推进公共财政体制框架建设。推进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关于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精神,建立和完善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基础,资金缴拨以国库集中收付为主要形式的现代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按照统筹规划、分步实施、逐步到位的工作思路,上半年选择10个市直部门进行集中支付试点,下半年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全面实行财政、税务、国库、银行计算机横向联网,减少税收征管环节,方便纳税人,加快税款入库速度,提高税收征管效率和工作质量。深化农村税费改革,建立健全农民负担监督管理体系,认真做好取消农业特产税工作,进一步减轻农民负担,推进乡镇综合配套改革试点,探索乡镇机构减人、减事、减支的有效途径。积极推进国有农场农业税费改革,理顺国有农场的分配关系,减轻农工负担,促进国有农场改革。继续深化部门预算编制改革,进一步扩大部门预算编制范围,逐步提高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资金规模;根据财力可能和部门单位履行职能的实际需要,确定科学合理的分类、分项公用经费定额,硬化公用经费支出。认真编制政府采购预算,进一步扩大政府采购的规模,保证政府采购制度的贯彻落实。
(四)加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认真落实各项财政配套政策,积极采取小额贷款担保资金、微利项目贴息、社会保险补贴、再就业培训和职业介绍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劳动力市场建设等多种形式,实施再就业援助。支持在全市推行工伤保险,认真制定工伤保险基金征缴管理办法,统一制度和标准,充分发挥“互助互济、共担风险”的作用,形成稳定的资金筹措机制。继续做好低保工作,落实低保资金,切实做到应保尽保。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进一步扩大参保人数,切实减轻困难群体的负担,探索研究个人参保管理制度和办法;增加投入,支持做好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改革试点工作。
(五)强化财政监督管理,维护财政经济秩序。加强财政支出监管,强化预算监督,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严禁铺张浪费,逐步形成事前调查、事中监控与事后检查相结合的财政监督机制。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将其与编制部门预算紧密结合起来,努力提高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效率。加强会计行业监管,将会计人员诚信档案进一步扩展到所有的会计人员,开展单位等级信用评价和公示制度,严厉打击制造虚假会计信息的行为。
各位代表,完成2004年财政工作任务对促进我市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我们决心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在市委的领导下,在市人大和市政协的监督支持下,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扎实工作,为完成全年财政预算任务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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