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月18日至21日,武汉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举行第三次会议。
大会听取和审议了武汉市人民政府市长程用文所作的《武汉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了武汉市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审查和批准了2023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与2024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听取和审议了武汉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胡立山所作的《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了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刘太平所作的《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了武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彭胜坤所作的《武汉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通过了《关于武汉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武汉市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关于2023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与2024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的决议》、《关于武汉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武汉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武汉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议案的决议》等7个决议。
会议选举张海涛为武汉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秘书长,王继德、叶昌金、刘长云、李珂静(女)、应志刚、张卫国、张红、张贵达、陈斌、胡捷、郭海明、梅林为武汉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委员。
大会秘书处共收到市人大代表10人以上联名提出的议案原案32件,其中,财政经济方面26件,城乡建设与环境保护方面2件,教育科学文化卫生方面3件,其他1件。根据有关法律和《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议案和建议工作条例》的规定,市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分别对代表联名提出的议案原案进行了审查,大会主席团决定将其中内容相近的或相同的23件议案原案合并为2件,并提交大会通过。大会决定将《关于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促进我市民营经济发展壮大案》、《关于优化城市公共交通体系,加快“畅通武汉”建设案》列为本次大会议案,交市人民政府办理。余下的9件议案原案转为建议、批评和意见。这些议案原案与代表向大会提出的对全市各方面工作的建议、批评和意见,一并交有关机关和组织研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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