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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实施情况的报告
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实施情况的报告
  • 发布日期:2025-02-28
    来源:武汉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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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15日在武汉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上

武汉市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主任委员 王继德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农业机械化是现代农业的重要标志,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支撑。为了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决策部署,为我市农业机械化全程全面高质高效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24年监督工作计划,今年6月至10月,市人大常委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以下简称《农机化促进法》)实施情况开展了执法检查。现将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执法检查工作开展情况

这次执法检查由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光菊担任组长,张卫红副秘书长、农业与农村委员会主任委员王继德任副组长,成员由部分常委会委员、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委员组成,并邀请部分市人大代表、常委会咨询专家参加。6月初,市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就开展此次执法检查多次与市直相关部门和委员会全体成员进行了充分沟通,在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明确了此次执法检查的目标任务、检查重点、实施步骤及方法等,起草了执法检查工作方案,并提请市人大常委会第43次主任会议审议通过。7月3日,执法检查组召开全体会议,全面动员部署检查工作,听取市人民政府和市农业农村局、财政局、科技创新局、市场监管局关于实施《农机化促进法》有关情况的汇报。7月至8月,市人民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对照《农机化促进法》开展依法履职情况自查,6个新城区人大常委会按照市区联动要求同步检查本行政区内《农机化促进法》实施情况,并分别将自查报告和执法检查报告提交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9月,陈光菊副主任带队到长江新区、黄陂区,走访湖北农机大市场、黄陂永旺智慧农场等单位,实地检查了农机销售、维修、技术培训,以及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作业,推广应用智能农机装备等情况,听取部门和区政府汇报,了解和掌握我市贯彻实施《农机化促进法》的实际情况。9月底,执法检查组召开专题会议,总结工作,讨论报告,并征求相关部门和单位及专家、代表的意见建议。

二、《农机化促进法》贯彻实施的基本情况

2004年《农机化促进法》颁布实施以来,全市各级政府全面贯彻法律要求,坚持市场主导与政府引导相结合,推动农机装备数量快速增长、农机作业面积不断扩大、农机化水平稳步提升,我市农业生产方式实现了机械化智能化绿色化的历史性跨越。目前,我市农机装备总动力超249万千瓦,保有各类农机具32.3万台套,总动力比2004年增长43%;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到80.37%,比2004年提高38%,位于全省前列。东西湖区荣获全国首批百个农业机械化示范区,黄陂区、江夏区先后获评全国率先基本实现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区,无重大农机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一)农业机械化发展环境持续优化。自贯彻实施《农机化促进法》以来,连续多年市委一号文件及全市农业农村发展规划都明确提出要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发展,明确了任务目标和具体要求,各职能部门和各区都按照要求不折不扣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推出了一系列加快农业机械化发展的务实举措。全市农业农村部门将《农机化促进法》的学习和宣贯,列为重点学习内容,推进依法行政,并联合相关部门组织农机生产企业、经销商、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农机手等相关从业者开展农机社会化服务、农机安全生产等知识的培训和学习,利用网络直播、现场培训、农机“三下乡”活动、新闻宣传等形式,不断加强宣传力度,提高公众参与度,基本形成了全市上下知法懂法守法的良好氛围。

(二)政策扶持力度不断加大。一是全面落实农机购置补贴政策。2019年以来,适应我市现代都市农业迫切需要,全市实施农机购置补贴资金1.90亿元,共补贴机具19771台(套),农机装备结构进一步优化,大功率、高性能、智能化、复式作业农机装备发展加快,100马力以上大型拖拉机新增563台,保有量达到945台;联合收割机新增310台,保有量达到2177台;粮食烘干机新增223台,保有量达到351台,设施农业、果蔬茶、畜牧业、渔业及农产品初加工机械装备稳步增长,保有量达8.6万台(套),为我市粮食稳产保供和农业集约发展打下坚实基础。二是积极推进农机社会化服务。2022年至2024年,安排1310万财政资金培育22家“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农事服务从产中的耕种管收,向产前的农资集中采购及产后的农产品烘干、初加工、销售服务等扩展延伸,“接二连三”成效明显。截至2023年底,全市共有农机服务组织208个,农机专业合作社177个,其中港湾永旺、乾农、联合振华等三家农机专业合作社被评选为湖北省“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典型案例。三是加快农机化基础设施提档升级。在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中配套建设农村机耕道路,2019年以来总投资3.2亿元建成机耕道路817公里。同时统筹各部门、各行业支持政策,加强机库棚、维修车间、粮食烘干中心等设施建设和维护,农业生产条件不断改善。四是支持生产经营主体节本增效。协调各在汉石油公司开展“三优一免”(优先加油、优惠供应、优先满足、免费办卡)服务,尤其是今年“三夏”期间协调中国石油武汉分公司,争取到农机加油13%的优惠,有效降低了农机使用成本,惠农力度历年最大。

(三)农机科技创新与技术推广持续发力。实施“成林行动”,做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政策宣传和评审工作,培育了金宏源农机、红之星农牧、五丰粮食机械等一批农机领域高新技术企业,及时兑现高企认定补贴资金,支持红之星农牧、谷丰光电等建设市级企业研发中心,推动市场主体加强科技创新和产业升级。实施农机装备重点研发计划项目,推动我市3家农机企业与华中农业大学、市农科院等高校、科研机构合作,实施农机科技关键技术攻关工作。建设农机装备领域中试平台和科技成果转化中心,推动科技成果向实际应用转化,不断提升短板和薄弱环节的机械化水平。大力发展北斗、无人机等农业新质生产力,推广植保无人机超700台,北斗农机超3300台,农机自动驾驶系统214台,多光谱巡田无人机20台,无人驾驶拖拉机、智能联合收割机、插秧机、灌溉设备等均在我市实现了本地化应用和大面积使用。黄陂区永旺智慧农场入选湖北省首批数字经济典型应用场景。

(四)农机人才队伍不断壮大。近年来,市政府和各级农业农村部门高度重视农机人才队伍建设,广泛开展农机技能培训、现场演示、技术推广等活动,在田间地头累计培训基层农机工作人员和农机手5000余人次。常态化开展水稻、油菜、小麦等主要粮油作物机收减损大比武活动,举办“武汉农匠”“武汉市植保无人机飞防技能竞技赛”等专业比赛,以赛促训,提高全市农机手减损意识和操作技巧。一大批获得国家、省级比赛奖章的农机技术能手不断涌现,尤其是以黄陂区港湾永旺农机专业合作社陶哲为代表的“90后”农机手们,精通植保无人机、多光谱巡田无人机、无人驾驶拖拉机等先进农机,是我市传统农业向智慧农业转型发展的新鲜血液和中坚力量。

(五)农机安全生产态势良好。市区两级政府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深化“平安农机”建设。市市场监管部门加强农机市场监管,依法开展强制性产品认证获证企业监管,督促企业严格执行出厂检验、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等质量管理制度,严查农机质量违法案件,强化安全源头管理。市财政每年统筹安排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支持从事农业生产的经营服务组织和农机操作人员购买农业机械综合保险,保障农机化安全发展。市区农业农村部门积极引导合作社建立规范安全管理制度,经常性开展农机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演练活动,加大执法力度和健全农机安全责任体系,切实提高农机手防范风险能力和安全操作意识,不断筑牢安全底线。

三、《农机化促进法》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从执法检查总的情况来看,《农机化促进法》实施中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有以下方面:

(一)农业机械化发展水平不均衡。相对于主要农作物机械化发展水平,我市蔬菜机械化率只有43%,特别是果菜类的机械化收获环节,目前还处于引进、试验和示范阶段。农机服务组织开展蔬菜生产环节的农机作业服务能力还不足。蔬菜生产的机耕环节已基本实现机械化,而由于蔬菜机播、机收环节的机械价格较高、机艺融合不够成熟、技术推广不够普及等因素影响,蔬菜机播、机收环节的机械化水平还不够高,整体发展不够均衡。”

(二)农机智能化发展水平不高。我市虽然在农业机械化领域具备较强的研发基础,但产业相对薄弱,缺乏产业化龙头企业带动引领,整体规模偏小,科技成果转化能力仍有不足,产业竞争力不强。农业经营主体对北斗农机的接受程度和应用积极性不高,应用场景不够,导致精量播种、精准施肥、自动测产等环节智能化水平不高。

(三)跨部门协同执法配合不够。在农业机械产品质量监管方面,市场监管部门和农业农村部门之间尚未实现对农机质量投诉举报、监督抽查等监管信息及时互通共享,监管合力还未有效形成。

(四)农机推广和安全监理队伍不足。受机构改革影响,编制不够和专项资金不足等因素制约,各区从事基层农机推广和安全监理工作人员只有2—3人,且人员年龄偏大、梯队建设不够,街道一级基本没有专职农机推广和安全监理专职人员,兼职人员大多年龄和知识结构有限,难以适应现代农业发展需要。

四、进一步贯彻实施《农机化促进法》的意见和建议

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一号文件部署,聚焦当前农机化发展不平衡不充分不协调等突出问题,加大法律宣传力度,强化法律责任落实,加快农机化全程全面高质量发展,为我市全面推动乡村振兴、打造超大城市农业农村现代化重要样板提供有力支撑。

一是要进一步提升农机装备水平。保障各类补贴资金落实到位,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加快购机补贴兑付速度。要借助国家、省、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东风,从报废和更新两端发力,持续优化全市农机装备结构。扶持农民和新型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使用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以精良的农机装备促进农业提质增效、农民丰产丰收,为维护粮食安全提供坚实的条件基础。

二是要进一步提升农机作业水平。坚持发展机械化农业,进一步完善农机农艺相融合的技术体系,加强信息化、数字化技术在农机生产中的应用,推动农机农艺融合、提高农机作业的适应性、精准性。加大农机新机具新技术推广力度,引导推动先进适用农机技术在农业生产中的普及应用。

三是要进一步提升农机科技水平。积极争取国家和省级农机科研专项扶持政策,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产学研推相结合的工作机制,鼓励和支持各高校和科研机构与生产企业开展技术攻关协作,加强农机化关键技术科研攻关,力争关键装备技术上有新的突破性发展。要开展常态化技术需求对接和科技特派员“四季行”活动,建立成果转化对接机制建设,提高科技成果转化率。加快农机科技创新与应用,突出抓好基层推广机构、农机服务组织、示范基地三个技术转化应用主体建设,提高农机化技术整体应用水平。

四是要进一步提升农机服务水平。要形成政府主导、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自主培育机制,做好农机推广和农机人才队伍建设。一手抓公益性服务,一手抓社会化服务,着力提高以技术推广、安全监理、教育培训、教育宣传为主要内容的农机化公共服务能力。不断加大对农机大户、农机合作社、机械化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的培育力度,强化扶持措施,不断增数量扩规模、提质量促规范,增强社会化服务能力,为农民提供低成本、便利化、全程化、高质量的作业服务。

五是要进一步提升农机安全水平。将农机产品纳入全市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目录,加强宣传教育、日常监管和专项整治相结合,严格落实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制,提高部门间协同执法能力,消除事故隐患,守牢安全生产底线。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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