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0月15日在武汉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上
武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彭胜坤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为深入贯彻落实《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司法工作规定》,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24年工作安排,市检察院对2023年度执法办案工作及案件质量进行了全面检查。现将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度办案及质量检查的基本情况
(一)2023年办案工作情况
2023年,市检察院在市委正确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理念,坚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基本价值追求,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以检察之力助推中国式现代化武汉实践,各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全市检察机关共办理案件8.07万件,较2022年上升22.3%。其中,批捕、起诉以及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刑事审判、刑事执行监督案件5.03万件;民事检察案件1164件;行政检察案件393件;公益诉讼案件1122件;控告申诉等其他类型案件2.78万件。市检察院直接办理案件5109件,落实上级检察院领导下级检察院原则和检察工作一体化机制,立案查办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滥用职权等犯罪11人,加强对办理重大复杂案件和法律监督事项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工作。在全省检察机关2023年度检察工作综合考评中,连续第五年位列第一,在全市绩效管理综合考核中获评立功单位。
(二)对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的办理落实情况
去年,市人大常委会专题审议市检察院年度办案质量情况检查报告。一年多来,市检察院坚持从政治上着眼,从法治上着力,依法全面履行检察职能,不断提升法律监督质效,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是强化政治担当,运用法治力量服务武汉高质量发展。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扎实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和党纪学习教育,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检察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擦亮新时代新征程检察机关鲜明政治底色。积极服务中心大局。始终胸怀“国之大者”,聚焦助推“三个优势转化”,部署开展“检察护企”“助力流域综合治理”“服务保障科技创新”等专项检察活动,办理了一批案件,建立了一批工作机制,促进一批普遍性问题得到治理,在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中展现检察作为。宽严相济维护高水平安全。坚持统筹发展与安全,全面履行批捕、起诉基本职能,受理审查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24144人、受理审查起诉26243人。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依法惩治严重暴力犯罪、毒品犯罪、涉众金融犯罪、电信网络诈骗等各类严重犯罪,有序推进轻罪治理,社会大局安定有序。办好检察为民实事。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深化“检护民生”专项行动为抓手,深入推进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综合运用依法打击、精准监督、司法救助等手段,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急难盼愁问题,悉心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切实加强特殊群体司法保护,以检察为民增进民生福祉。
二是优化业务管理,以高质效管好每一个案件助推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坚持案件管理与办理并重,寓管理于办案、边办案边管理、以管理促办案。坚持宏观管理和微观管理同向发力。强化业务数据分析研判的宏观管理功能,通过常态化开展业务数据分析研判,及时掌握动态、把握趋势、查找问题、研提对策,引导检察办案遵循司法规律,依法规范办案。先后召开全市检察机关提升诉讼监督质效工作推进会、审查逮捕和审查起诉工作质效推进会,统一思想认识、查找短板弱项、分析问题原因、强化工作举措,促进法律监督质效整体提升。激活案件质量评查、流程监控、数据核查等微观管理效能,落实重点案件评查全覆盖要求,每季度制定流程监控要点,常态化开展数据核查和通报,发现和纠正具体案件办理中存在的问题。坚持自我管理与其他管理相互融合。压实办案部门和检察官的自我管理责任,加强对办案质量、程序、效果、司法政策和工作要求落实、业务数据质量的管理,把高质效标准贯彻到办案的全过程和各环节。压实案件管理部门的专门管理责任,发挥检察业务管理体系枢纽作用,做好综合协调、统筹管理、监督落实等工作。压实相关部门的协同管理责任,形成政工人事、政策研究、检务督察、财务装备、档案管理、新闻宣传等协同管理的大格局。坚持“管案”与“管人”有机结合。加强检察业务管理与检察官绩效管理衔接互动,把检察业务管理与干部教育培训、选拔任用、考核评价、评先评优等结合起来,以科学合理的业务管理推动监督办案质量不断优化。坚持以数字赋能检察业务管理。依托全国检察机关业务应用系统,组织研发“数智管理平台”,实现智能辅助宏观管理、实时监管办案质量和一键筛查刑事诉讼监督线索,有效提高案件管理效率。武昌区检察院被最高检确定为“每案必评”四个基层试点单位之一,市检察院指导该院研发案件质量评查智能辅助系统,运用大数据模型、语义识别等人工智能技术,实现办案实体和程序双评查,为加强检察业务管理提供技术支撑。
三是压实司法责任,积极推动检察权内部制约监督实质化运行。严格落实检察官权责清单。全面贯彻落实检察官权力清单,压实司法责任制基础,突出检察官办案主体地位,规范检察官职责范围与办案权限。完善检察权运行内部制约监督。加强市检察院对基层检察院办案的领导监督,压实检察长、检委会、部门负责人等对检察官履职的监督管理责任。建立部门负责人主动审核机制,对不常见罪名、可能存在认识分歧以及重大疑难复杂敏感案件,部门负责人主动加强审核,必要时组织召开检察官联席会讨论。严肃开展司法责任追究。认真学习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和《人民检察院司法责任追究条例》,从制度上落实“有权必有责、失责必追究”,对4件不合格案件、1件瑕疵案件的承办人员作出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责令检查等处理,做到追责惩戒和履职保护并重,确保检察权公正规范高效廉洁运行。
四是加强自身建设,打造高素质专业化过硬检察队伍。持续更新司法理念。组织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理念大学习大讨论活动,通过开展业务研讨、典型示范、案例检视,教育引导检察干警更新法律监督理念。持续提升队伍素能。组织召开队伍建设工作会议,推进实施党建引领的检魂铸造、队伍结构优化、整体素能提升和严实作风锤炼“四大工程”,制定出台加强新时代队伍建设的若干措施。针对检察干警素质能力等不适应、跟不上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要求的问题,组织实施“一+六”能力提升行动,着重提升引导侦查、证据审查、矛盾化解、拒腐防变等“十大能力”,落实“庭审观摩+评议”“质量评查+讲评”“经验总结+分享”“案例学习+检索”“同堂培训+交流互鉴”等素能提升机制,在重大案件办理、日常锻炼、同堂培训中提升队伍素能。深入推进“办精品案件、写优秀文书、提优质建议”业务竞赛,评选出2023年全市检察机关精品案件36件,组织优秀法律文书评选展示活动,编发优秀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发挥示范激励作用。持续改进纪律作风。始终坚持严的基调,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纪律处分条例、集中性纪律教育为抓手,推进清廉战线(机关)建设,完善司法办案廉洁风险防控机制,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深化纠治“四风”和司法不正之风,健全全面从严管党治检体系。
(三)2023年度办案质量自查及抽查情况
市检察院自查情况。坚持把案件质量作为检察工作的生命线,统筹抓好日常评查、重点评查和专项评查工作。一是针对不同类型检察业务开展日常评查1808件,就评查发现的问题进行逐一反馈,跟踪整改。二是对捕后不起诉、撤回起诉、判处无罪、判决免予刑事处罚四类重点案件,组织开展交叉评查87件,市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题听取案件质量评查工作情况汇报,先后2次审议案件质量评定等次议题,确定不合格案件4件、瑕疵案件1件。三是落实人大案件质量检查要求,重点抽取100件涉民营企业、知识产权、破产、电信网络诈骗、生态环境保护以及新任职检察办理的案件,开展专项评查,做到自查自纠,立行立改。四是落实判无罪案件和刑事申诉案件反向审视制度,建立典型错案分析、评估、通报制度,对2019年以来撤回起诉和无罪案件进行专题分析,并在全市检察机关组织学习讨论,倒逼办案人员落实责任,提升法律监督能力,促进高质效履职办案。
市人大常委会案件质量检查情况。今年9月,市人大常委会组织评查组对我院2023年度办结的案件进行了阅卷评查,指出了市检察院在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办案程序、文书制作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意见建议。对评查组指出的问题、提出的意见,市检察院诚恳接受、照单全收,并对照分析研究、制定整改措施、进行销号管理,切实推动监督办案质量提升。
二、 检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从办案质量自查和抽查情况看,全市检察机关办案质效整体良好,绝大部分案件证据审查准确全面、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文书适用规范、释法说理有效、办案效果较好。但仍存在以下问题和不足:
(一)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不够到位。少数案件在审查批捕阶段对逮捕条件把握不准确,对社会危险性分析不全面,捕后不起诉案件和捕后判处轻缓刑案件数量有所上升。一些案件在审查起诉阶段未严格按照《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羁押必要性审查、评估工作规定》要求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全市审结起诉的案件中采取羁押措施的人数较多。
(二)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不够精准。个别检察人员对案件证据之间的矛盾分析研判不够深入,导致案件事实认定、法律适用、提出量刑建议不够精准。
(三)办案程序和法律文书制作不够规范。少数案件未严格落实办案程序规范要求,告知诉讼权利义务、听取诉讼参与人意见、反馈处理意见不及时,一些法律文书制作格式不够规范、语言表述不够严谨,文字错误时有发生。
(四)法律监督的主动性还不够强。个别案件对侦查、审判、执行环节存在的问题,没有及时发现和纠正,对提出的法律监督意见跟踪落实、督促整改力度不够大。
(五)司法责任制落实不够严格。少数案件法律文书流转签发不规范,检察办案系统数据填录迟填、错填、漏填等问题仍然存在。
产生上述问题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少数检察人员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理念学习理解不够深入,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等办案理念树得不牢,在检察办案中准确把握实质法律关系、深刻领悟法治精神、维护公平正义的能力还有差距。二是少数检察人员严格依法、实事求是、遵循司法规律的意识不强,办案影响风险研判等制度机制执行不到位,机械司法、就案办案的情形仍然存在。三是有的检察官、办案组织和业务部门的自我管理意识比较薄弱,重案件办理轻案件管理,检察权运行制约监督仍需加强。
三、进一步提高办案质量的工作措施
市检察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化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快推进新时代检察业务管理现代化的意见》,按照本次会议审议要求,研究制定整改措施,持续提高检察办案质效,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武汉篇章,在湖北加快建设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先行区中当先锋、打头阵,担当主力军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一)高站位推进党的政治建设。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健全常态化思想理论学习和政治轮训机制,深化开展“以党的创新理论说办案、讲工作”活动,持续推进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促进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大力实施党建引领的检魂铸造工程,坚持讲政治与讲法治有机统一,执行党的政策与执行国家法律有机统一,着力培养“忠诚、为民、担当、公正、廉洁”的新时代检察精神,让求真务实、担当实干成为检察干警的履职特征,持续增强干事创业的凝聚力、向心力、战斗力。
(二)高质量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责,落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要求,全力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深入开展“检察护企”“服务科技创新”专项行动,依法平等保护各类经营主体合法权益,助力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促进武汉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聚焦推进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全面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依法惩治各类刑事犯罪,积极参与健全社会治理体系,切实保障更高水平平安武汉建设。聚焦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以深入推进“检护民生”专项工作为载体,统筹做好重点领域和重点人群权益保护。推进“新时代枫桥经验”检察实践,持续做实矛盾纠纷法治化实质性化解。聚焦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深化开展“助力流域综合治理”专项工作,深入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检察工作的审议意见,服务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武汉建设。聚焦服务党的自我革命,充分发挥职务犯罪检察和检察侦查职能作用,凝聚反腐败工作合力。
(三)高质效推进制度机制建设。着力巩固深化刑事、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四大检察”基本格局,完善检察一体履职、综合履职机制,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着力健全执法司法相互配合、相互制约机制,全面推进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实质化运行,全面落实与法院交流会商机制,推动完善执纪执法和刑事司法、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双向衔接机制。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把数据宏观分析功能与微观案件评查紧密结合起来,把管理方式从过于注重数据管理调整到更加注重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上来,引导检察干警把精力放到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上,放到夯实案件的每一个环节上,实现以高水平管理促进高质效办案。着力促进完善法治社会建设机制,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检察、检察建议等工作,助力更高水平法治武汉建设。
(四)高标准提升检察队伍素能。大力实施检察队伍结构优化工程,全面落实班子协管责任,完善检察人员分类管理,重视年轻干部培养,确保党的检察事业薪火相传。大力实施整体素能提升工程,深化“检学研”一体化机制,健全检察人才教育管理机制,切实提升检察人员专业素能。深入开展“强基固本提升行动”,组织开展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应用推广活动,全面提升基层检察院建设整体水平。大力实施严实作风锤炼工程,推进党纪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狠抓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落实,持续推进清廉战线(机关)建设,着力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和条件。
(五)高水平接受人民民主监督。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强化接受监督意识,积极邀请人大代表视察检察工作、参与案件评查和公开听证,认真办理人大交督办件,把全过程人民民主贯彻到检察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监察司法委的有力监督下高质效履职。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检察机关在党的绝对领导下,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既是宪法要求,也是政治责任,听取和审议检察机关办案质量情况检查工作报告是人大常委会“寓支持于监督之中”的重要体现。全市检察机关将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和指导下,持续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武汉实践,为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武汉篇章中作出更大检察贡献!
以上报告,请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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