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9月25日在湖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上
武汉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朱库成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武汉市人大常委会委托,就修订后的《武汉市企业和企业经营者权益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作如下说明:
一、条例修订的必要性
《武汉市企业和企业经营者权益保护条例》是全国副省级城市中第一部专门保护企业和企业经营者权益的地方性法规。自2007年5月1日实施以来,在规范和推动我市企业和企业经营者权益保护工作、促进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依法行政、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原条例难以适应现实需要,不能及时有效解决企业和企业经营者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为更好地保护、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持续优化企业发展环境,助推高质量发展,亟需对条例进行修订。主要考虑如下:
(一)修订条例有利于更加坚决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新部署、新要求
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多次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强调增强微观主体活力,发挥企业和企业家主观能动性,建立公平开放透明的市场规则和法治化营商环境。国家和省、市围绕优化营商环境作出了一系列部署安排,对做好新时期企业和企业经营者权益保护工作提出了新要求。修订条例有利于更好地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工作要求,为企业和企业经营者权益保护工作提供坚实的法治支撑。
(二)修订条例有利于更加深入贯彻实施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
原条例实施以来,国家先后出台了民法典、中小企业促进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系列涉企法律法规,以及关于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等政策文件,将企业和企业经营者权益保护提升到更加突出的地位。修订条例有利于深入贯彻实施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更好保障市场主体的平等地位和发展权利,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
(三)修订条例有利于更加全面推动我市高质量发展
当前我市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加速推进,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不断涌现,企业和企业经营者在经济社会创新发展中的作用进一步凸显。迫切需要通过修订条例,进一步加大企业和企业经营者合法权益保护力度,激发企业和企业经营者积极性和能动性,增强经济社会创新发展动力,全面推动我市高质量发展。
二、条例修订的主要内容
修订后的条例共三十五条,不分章节,主要内容如下:
(一)明确企业和企业经营者权益保护范围
一是对企业经营者进行了重新界定,规定企业经营者是依法行使企业生产经营管理职权并承担相应责任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并对实践中比较常见的企业经营者进行了列举。二是明确权益保护范围,规定企业的经营自主权、财产权和企业经营者的人身安全、财产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二)完善企业和企业经营者权益保护机制
一是建设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条例对保障企业依法平等进入市场、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管理制度、治理拖欠企业账款、规范涉企收费等作了明确规定。二是提供优质高效的政务服务。要求市、区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积极推进惠企政策落实、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建立企业应急救援机制。三是规范监管执法。对实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建立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机制、加强信用监管、推广柔性执法等作了规定。四是建立涉企纠纷多元化解机制。规定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推动调解、行政裁决、行政复议、仲裁、诉讼等有机衔接、相互协调,加强行业性专业性纠纷调解平台和机制建设,建立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提供专业、高效、便捷的纠纷解决途径。
(三)加大企业和企业经营者权益保护力度
一是坚持问题导向,采取列举的方式,对侵害企业和企业经营者合法权益的14类较为普遍、反映强烈的违法行为作了禁止性规定。二是增加关于诚信政府建设的规定。明确市、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不得随意改变依法作出的政策承诺以及依法订立的各项合同,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相关责任人更替为由违约毁约。三是对通过威胁、恐吓、网络暴力、人身攻击、人身伤害、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等违法行为解决涉企经济纠纷的,要求有关部门及时制止和处理。
(四)强化企业和企业经营者权益司法保障
一是严格依据行政强制法、行政处罚法等法律,对审慎实施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作出规定。二是规定企业经营者涉嫌违法犯罪,被依法采取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时,允许其依照法律、法规或者企业章程的相关规定,临时委托他人代为行使经营权。三是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对建立破产工作协调联动机制、探索推行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工作、推进涉案企业合规工作等作出规定。
以上说明连同修订后的条例,请一并予以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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