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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职报告(黄静)
供职报告(黄静)
  • 发布日期:2023-04-18
    来源:武汉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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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按照会议安排,我向市人大常委会作供职报告,真诚地接受组织和人民的选择。

衷心感谢组织对党外干部的培养和信任,这次提名我为市检察院副检察长人选,我深感使命光荣、责任重大。检察机关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是保障国家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的司法机关,是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重要力量。我将永怀感恩,恪尽职守,主动作为,勇于担当,不辜负组织的信任和人民的重托,在市委、市人大的坚强领导和监督下,努力做到:

一、坚决筑牢政治忠诚。坚定不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时刻在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自觉接受院党组的领导,在工作中摆正自己的位置,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团结班子和同事,切实做到识大体、顾大局,为形成整体工作合力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二、竭力服务发展大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真信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准确把握党中央关于法治中国建设的新部署、新要求,在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武汉、平安武汉中主动作为、奋发有为。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积极践行乡村振兴、武汉都市圈、美丽武汉和超大城市现代化治理等部署要求,自觉把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融入到武汉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之中。

三、积极依法能动履职。紧紧围绕国之大者、省之要事、市之大业找准履职尽责的切入点、着力点和结合点,贯彻落实新时代检察工作的新理念、新举措,进一步做实“从政治上看”,始终把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作为头等大事,积极惩治和预防金融领域犯罪,持续深化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助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以检察工作“首位度”,为武汉在先行区建设中当先锋、打头阵提供有力法治保障、贡献法治智慧。

四、永葆廉洁自律本色。始终强化敬畏之心,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其精神和党政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各项要求,严格落实司法责任制。不断提高自身免疫力,严格执行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和“三个规定”要求,始终坚持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做到淡薄名利、襟怀坦白,切实做到忠诚、干净、担当。

 

尊敬的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依法选举和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无论今天是否通过任命,我都会正确对待,坚决服从组织安排,一如既往地做好本职工作,依法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人民监督,为武汉打造新时代英雄城市贡献自己全部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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